第A02版:财经要闻 上一版  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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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1月23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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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虚拟货币借区块链之名炒作

  (上接A01版)一旦发现有违法违规现象,也将立即予以处置。

  建立长效机制

  区块链并不等于虚拟货币。上述人士强调:“目前关于数字货币、虚拟货币推广宣传活动都是违法违规行为。虚拟货币在中国仍会被严打严禁。”

  具体看,将从两方面展开工作。一是一方面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对以区块链名义开展的各类非法集资活动进行风险提示,组织各地开展清理整顿;另一方面,金融监管部门与公安部门对虚拟货币交易场所和ICO活动坚持“露头就打”,建立长效机制,防止其死灰复燃。 

  二是扶优汰劣,引导区块链在支持实体经济的难点、痛点方面发挥有益作用。促进数据共享、优化业务流程、降低运营成本、推升协同效率、建设可信体系等方面将是下一步工作主要遵循的方向。 

  目前,社会各界对虚拟货币或以虚拟货币为名的违法犯罪活动的共识正在进一步加深,包括刑事手段介入及各部门协调联动会进一步加强。事实上,当前对境内虚拟货币交易场所管控非常严,各地都已建立技术搜排系统,部分地区金融办和应急中心也建立实时技术接口。应急中心会定期搜排本地存在问题的网站,即刻发现,即刻处理。就支付环节而言,支付宝和腾讯建立专门工作团队,定期搜排,将不断加强此方面技术升级。

  此次借区块链炒作的虚拟货币交易场所主要在境外。对交易市场在境外的情况,上述人士表示,期待在虚拟货币领域建立监管协同机制,但由于各国监管“水位”不同,也需要一定过程。不过,基于保护境内投资人的角度,监管部门也采取一些相应的管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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