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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1月23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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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767 证券简称:中马传动 公告编号:2019-052
浙江中马传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并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岭支行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4000万元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中银保本理财-人民币按期开放理财产品

  ●委托理财期限:3个月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使用不超过4亿元闲置资金,选择适当的时机,阶段性购买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其中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2.7亿元,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1.3亿元,其中闲置募集资金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以上闲置资金现金管理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决议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2019年4月18日,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具体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的相关公告。

  一、本次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

  (二)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的一般情况

  本次理财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2、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中马传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616 号)核准,浙江中马传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5,333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1.19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9,676.27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55,682.1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全部到位,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天健验[2017]第194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

  公司已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并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截止2019年10月31日,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30,999.41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3,144.87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其中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48万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金额合计为24,000万元(含本次)。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日常经营资金需求,针对理财产品的安全性、期限和收益情况选择合适的理财产品。

  2、建立台账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可能存在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情况,将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1、合同签订日:2019年11月22日

  2、理财产品费用:

  销售服务费:理财产品认购成功后,每个收益期按照“该收益期理财本金×【0.20】%×该收益期实际天数÷365”计算销售服务费,从理财产品财产中提取并支付给中国银行。

  管理费:扣除销售服务费及其它税费后,向投资者支付应得理财本金及理财收益,如在支付投资者应得理财本金及理财收益后产品投资运作所得仍有盈余,作为管理费归中国银行所有。

  其它税费:本理财计划在投资运作过程中可能产生以下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附加税、所得税等投资运作时涉及的税费,托管费、清算费等投资运作时涉及的税费,上述税费(如有)在实际发生时按照实际发生额支付。

  3、赎回和提前终止

  本理财产品存续期内,投资者无权单方面主动决定提前终止,只可在开放日赎回本理财产品,但仅限全额赎回;如果投资者赎回本理财产品,则需至少提前1个工作日(含)向中国银行递交《中银保本理财-人民币按期开放产品赎回委托书》(以下简称“《赎回委托书》”);如果投资者未在任何一个开放日赎回则默认在最后一个开放日赎回本理财产品。

  本理财产品存续期内,中国银行有权按照本理财产品资金运作的实际情况,单方面主动决定提前终止本理财产品。如中国银行需要提前终止本理财产品,将至少提前2个工作日(含)予以公告。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本理财产品募集资金由中国银行统一运作管理,投资对象包括:国债、中央银行票据、金融债;银行存款、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NCD)、债券回购、同业拆借;高信用级别的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含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资产支持证券、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投资范围为上述金融资产的券商资产管理计划、基金公司资产管理计划和信托计划;以及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允许范围内的其他低风险高流动性的金融资产。其中债券资产投资比例为0-80%;同业拆借、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券商资产管理计划、基金公司资产管理计划和信托计划等金融资产投资比例为10%-90%。中国银行可根据自行商业判断,独立对上述投资比例进行向上或向下浮动不超过十个百分点的调整。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说明

  公司使用为控制风险,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的发行主体为能提供保本承诺的金融机构,产品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投资产品均不得用于质押。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也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本次委托理财的受托方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岭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代码:601988,    证券简称:中国银行。受托方的具体情况详见中国银行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四、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

  公司负债主要为供应商的往来款,属正常业务的经营性负债,公司不存在大额负债情形。公司使用闲置资金选择适当的时机,阶段性购买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其中闲置募集资金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也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公司委托理财的会计处理方式为: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

  贷:银行存款----募集银行账户---中国银行

  五、风险提示

  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为保证收益型,但由于将资金交付受托方统一管理,其购买的金融产品本身存在一定的投资风险,将对理财产品的收益及本金带来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使用闲置资金选择适当的时机,阶段性购买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其中闲置募集资金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也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在决议有效期内滚动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亿的闲置资金,其中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2.7亿元,选择适当的时机,阶段性购买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其中闲置募集资金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闲置资金,其中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2.7亿元,选择适当的时机,阶段性购买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其中闲置募集资金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也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九州证券认为:

  1、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明确同意的意见,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

  2、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未违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3、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资金需求,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通过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进行结构性存款,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中马传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或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

  特此公告。

  浙江中马传动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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