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58 证券简称:巨人网络 公告编号:2019-临083
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巨人网络”)于2019年11月4日发布了《关于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公告》,公司决定终止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并详细说明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原因、决策过程、对公司的影响。2019年11月15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2019】第398号),要求公司说明如下相关事项:
2019年11月4日,你公司披露《关于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公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3号——重大资产重组》第三十三条,上市公司首次披露重组方案后、股东大会审议前,拟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应披露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请你公司说明未披露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的原因,是否违反上述信息披露指引的相关规定。
公司聘请的独立财务顾问已出具《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对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原因的合理性进行审核并发表专项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巨人网络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所披露的进展信息与实际开展的相关工作情况相符,终止的原因合理,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特此公告。
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