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从2019年11月22日起,开通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的转换业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基金转换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一、适用基金范围
本次开通转换业务的基金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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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可转换基金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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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转换费率
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赎回费和申购补差费组成,在进行基金转换时,转出基金视同赎回申请,如涉及的转出基金有赎回费用,则收取该基金的赎回费用,从申购费用低的基金向申购费用高的基金转换时,每次收取申购补差费用,从申购费用高的基金向申购费用低的基金转换时,不收取申购补差费用。基金转换采取单笔计算法,投资人当日多次转换的,单笔计算转换费。
四、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1、本次开通转换业务的上述4只基金将自转换业务开通之日起实施转换转出份额大额限制,单个账户单只基金每一开放日转换转出份额累计不得超过100万份。
2、对于同时具有前端收费和后端收费业务的基金,仅基金前端收费模式开通转换业务,对于下设不同级别或类别的基金份额的情况,单只基金的不同级别或类别的基金份额之间未开通转换业务。基金转换规则详见本公司网站。
3、转换业务规则遵循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本公司的最新业务规则执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本公司有权根据市场情况对基金转换的业务规则、转换费率的设定等做出调整,并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公告。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有风险,投资人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