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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1月21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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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415 证券简称:小商品城 公告编号:2019-074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9年11月20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义乌市福田路105号海洋商务楼大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赵文阁先生主持,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的表决方式和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6人,董事王栋、王春明、李承群由于工作原因未能出席现场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2人,监事黄萍、金筱佳、王改英由于工作原因未能出席现场会议;

  3、董事会秘书许杭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管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以普通决议通过,即以同意票所代表股份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2 以上审议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律师:胡俊杰、杨北杨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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