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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1月20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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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303 证券简称:曙光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9-061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大股东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转发的《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2019司冻1118-02号)和《浙江省诸暨市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19)浙0681执保1992号】,获悉公司大股东华泰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泰汽车”)所持有的本公司全部股份133,566,953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19.77%)被司法轮候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基本情况

  ■

  注:1、本次冻结起始日:2019年11月18日,冻结终止日:冻结期限为3年,自转为正式冻结之日起计算。

  2、根据《浙江省诸暨市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19)浙0681执保1992号】,浙江诸暨万宝机械有限公司申请将华泰汽车持有的公司133,566,953股无限售流通股及孳息进行轮候冻结。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被冻结股份情况如下:

  ■

  三、其他说明

  1、华泰汽车逾期债务及涉诉情况

  截至目前,华泰汽车直接负债逾期金额合计约29.04亿元,其中涉及诉讼金额为29.04亿元,华泰汽车正与相关方积极协商解决纠纷事项。

  华泰汽车2019年7月份到期的债券未能全部偿还,2019年8月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将华泰汽车主体信用等级降至BB。

  华泰汽车正在全力通过引进战投、资产处置变现解决公司流动性,寻找新的盈利增长点,来缓解各种不利因素,尽快使生产经营步入正轨。

  2.控股股东华泰汽车对于公司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情形。

  3. 华泰汽车与公司在资产、业务、财务等方面均保持独立。本次股份轮候冻结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控制权、股权结构、公司治理等产生影响。

  公司将密切关注华泰汽车持有本公司股份冻结情况及其影响,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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