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20,000万人民币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兴业银行“金雪球-优悦”保本开放式人民币理财产品(1M-新客专属)、兴业银行“金雪球-优悦”保本开放式人民币理财产品(1M)
●委托理财期限:1个月(2019年11月19日-2019年12月18日)
●履行的审议程序:经2019年10月2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
(二)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闲置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880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梦百合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1月8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510万张(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以面值发行,共计募集资金51,0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1,0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50,00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11月14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扣除债券发行登记费、审计费、律师费、资信评级费、推介宣传费和验资费等合计1,349,056.60元(不含税)后,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净额为498,650,943.4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证报告》(天健验〔2018〕415号)。
截至2019年9月30日,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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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19年9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387,716,038.17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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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风险可控。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理财产品购买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理财产品购买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确保理财资金安全。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1、受托方: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
理财产品名称:兴业金雪球-优悦保本浮动收益产品(1M-新客专属)。
理财金额:3,000万元
产品代码:98R07012
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合同签署日期:2019年11月19日
产品期限:2017年7月12日-2027年7月12日
年化收益率:3.10%
是否要求提供履约担保:否
2、受托方: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
理财产品名称:兴业金雪球-优悦保本浮动收益产品(1M);
理财金额:17,000万元
产品代码:98R07011
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合同签署日期:2019年11月19日
产品期限:2017年3月10日-2027年3月9日
年化收益率:2.90%
是否要求提供履约担保:否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主要资金投向包括但不限于:第一类:银行存款、债券逆回购、货币基金等货币市场工具及其它银行间和交易所资金融通工具。第二类:国债、政策性金融债、央行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企业债、公司债、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资产支持证券、可转债、次级债等银行间、交易所市场债券及债务融资工具,其它固定收益类短期投资工具。第三类:非标准化债权资产。第四类:符合监管机构规定的信托计划,基金、证券和保险资产管理计划以及上述资产的收/受益权等,优先股,证券投资结构化优先级,上市公司股票收(受)益权,量化对冲及优先级,以投资有限合伙企业股权为基础资产的资产管理计划等其它金融资产及其组合。产品因为流动性需要可开展存单质押、债券正回购等融资业务,总资产不超过净资产的140%。
(三)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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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使用条件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且本次投资周期为1个月,一个投资周期后自动赎回,投资周期较短,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进度。
(四)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为银行理财产品,产品类型为保本浮动收益型,该产品风险等级低,符合公司内部资金管理的要求。在购买的理财产品存续期间,公司财务部门将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保持密切联系,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有权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上述委托理财的受托方兴业银行为已上市金融机构,董事会已对受托方的基本情况进行了尽职调查,受托方符合公司委托理财的各项要求,与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理财,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购买的系与银行存款性质不同的金融产品,具有一定投资风险。在本理财产品下,公司委托兴业银行运用理财资金进行投资,但兴业银行仅保障理财本金,不保证理财收益。其风险评级为基本无风险级别(此风险评级为兴业银行内部评级结果,该评级结果仅供参考,不具备法律效力),公司可能会因为市场变动而蒙受收益损失,在发生最不利的情况下(可能但不一定发生),可能存在仅获得理财本金而损失全部理财收益的风险。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于2019年10月2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进度的情况下,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保本型理财产品或进行定期存款,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分别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0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刊登的相关公告。
本次委托理财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或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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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梦百合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