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29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19年11月20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002656 证券简称:摩登大道 公告编号:2019-114
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份可能被动减持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本次被动减持的原因

  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航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证券”)邮寄的《关于督促广州瑞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履行减持披露义务的函》,获悉公司控股股东广州瑞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丰集团”)因触发《中航证券有限公司融资融券合同》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信用账户维持担保比例低于平仓线(含),且未在约定的期限将维持担保比例提高至警戒线及以上”、“合约负债到期时未了结该笔合约负债的全部债务”情形而构成违约。基于前述情况,中航证券决定依据其与瑞丰集团签署的《中航证券有限公司融资融券合同》的相关约定进行违约处置操作,并已减持瑞丰集团所持公司100股股票。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应当在首次卖出的15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预先披露减持计划。若中航证券在本公告披露日后的15个交易日前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方式进行处置,将可能导致瑞丰集团被动违规减持的情形。

  目前瑞丰集团仍在积极与中航证券进行沟通,尽力避免或降低不利影响,妥善解决相关问题。

  二、股东的基本情况

  截至2019年11月19日,瑞丰集团共持有公司股份196,394,9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27.56%。

  三、本次被动减持的计划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的相关规定,上述股东因融资融券业务导致的被动减持计划如下:

  1、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

  2、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以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规的方式。

  3、减持期间:本公告披露之日后的六个月内。其中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减持期间为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

  4、减持数量:可能处置的股份涉及瑞丰集团存放于中航证券的28,399,900股股票。如计划减持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5、减持价格:按照市场价格进行减持。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的相关规定,瑞丰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通过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的总数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若中航证券未能依照前述规定减持瑞丰集团的股份数额,将可能导致瑞丰集团被动违规减持的情形。公司将提醒中航证券遵守上述减持规定。

  四、相关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1、2012年2月28日,广州瑞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时做出股份限售承诺: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持有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2015年7月9日,广州瑞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作出承诺:自2015年7月9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不减持公司股票,以实际行动维护市场稳定,保护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3、2015年11月16日,广州瑞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时作出股份减持承诺:自该声明承诺函出具之日至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内,其及其关联方不会减持发行人股票或作出减持计划;若其及其关联方未履行上述承诺,则减持股票所得收益归发行人所有。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瑞丰集团严格遵守所作承诺,不存在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

  五、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1、若中航证券启动执行程序并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的相关规定,将会导致瑞丰集团被动最大减持公司股票为28,399,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99%。瑞丰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情况可能变动如下:

  ■

  备注:合计数与单体数求和存在差异主要系四舍五入所致。

  截至2019年11月19日,瑞丰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99,744,50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2.07%。本次瑞丰集团持有公司股票如果被动减持,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也不会对本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影响。

  2、若中航证券未能依照《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的相关规定,将可能导致瑞丰集团被动违规减持的情形。目前瑞丰集团仍在积极与中航证券进行沟通,尽力避免或降低不利影响,妥善解决相关问题。

  3、公司将继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是《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中航证券出具的《关于督促广州瑞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履行减持披露义务的函》。

  特此公告。

  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1月20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