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建设和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的情况下,对最高额不超过50,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低风险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一、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收回的情况
公司于2019年5月15日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润州支行签订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结构性存款业务总协议》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20,000万元。具体内容见公司于2019年5月17日披露的《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19-041)。
上述理财产品于2019年11月15日到期收回,收回本金20,000 万元,获得收益共计4,032,876.71元。本金及收益已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账户。
二、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尚未到期的总金额为人民币30,000万元。
特此公告。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