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亮股份”或“发行人”)公开发行315,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海亮转债”)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1943号文核准。本次发行向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下对机构投资者配售和网上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的方式进行。本次发行的《募集说明书》摘要及《发行公告》已刊登在2019年11月19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投资者亦可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查询《募集说明书》全文及本次发行的相关资料。
为便于投资者了解海亮股份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情况和本次发行的相关安排,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将就本次发行举行网上路演,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一、网上路演时间:2019年11月20日(星期三)10:00-12:00
二、网上路演网站:全景网(www.p5w.net)
三、参加人员:发行人董事会及管理层主要成员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相关人员。
发行人: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