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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1月19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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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
(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689                   证券简称:远大智能               公告编号:2019-084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

  (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19年11月13日以电话、邮件形式向公司各监事发出了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的通知。2019年11月18日,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本次监事会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孙鹏飞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审议,形成决议如下:

  1、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司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材料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鉴于资本市场环境及趋势变化和公司战略规划调整,结合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内外部各种因素,公司决定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同时,该事项相关议案的审议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关于终止公司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材料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11月18日

  证券代码:002689                   证券简称:远大智能               公告编号:2019-085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公司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

  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材料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1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司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材料的议案》,同意终止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材料。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概述

  1、公司分别于2019年5月29日、6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相关事项,并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9年5月30日、2019年6月15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2、公司于2019年7月3日向中国证监会报送了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文件;2019年7月11日,中国证监会向公司出具了关于该事项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具体详见公司2019年7月12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58)。

  3、2019年8月15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91911号);2019年9月6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2019年9月12日,公司披露了《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之反馈意见回复的公告》,并按要求向中国证监会报送了反馈意见回复材料。

  具体详见公司2019年8月16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60)、

  2019年9月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公告编号:2019-066)、2019年9月12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之反馈意见回复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70)。

  4、2019年9月3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之反馈意见回复修订的公告》、《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之回复(修订稿)》。具体详见公司2019年9月3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之反馈意见回复修订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72)。

  5、2019年10月30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二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91911号)。具体详见公司2019年10月31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二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81)。

  二、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原因

  鉴于资本市场环境及趋势变化和公司战略规划调整,经公司综合内外部各种因素的考虑和审慎分析,并与保荐机构等多方反复沟通,公司决定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后续公司将根据资本市场及公司经营进展等情况采取适当融资方式,推进拟募投项目的实施。

  三、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审议程序

  2019年11月18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司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材料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有关事宜的议案》,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事项,因此本议案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次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正常,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是在综合考虑内外部各种因素的基础上做出的审慎决策,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与持续稳定发展造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业务经营等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一致同意终止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材料。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鉴于资本市场环境及趋势变化和公司战略规划调整,结合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内外部各种因素,公司决定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同时,该事项相关议案的审议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1月18日

  证券代码:002689                   证券简称:远大智能               公告编号:2019-083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

  (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19年11月13日以电话、邮件形式向公司各董事发出了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9年11月18日以现场方式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9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康宝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审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公司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材料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鉴于资本市场环境及趋势变化和公司战略规划调整,经公司综合内外部各种因素的考虑和审慎分析,并与保荐机构等多方反复沟通,公司决定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后续公司将根据资本市场及公司经营进展等情况采取适当融资方式,推进拟募投项目的实施。

  根据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有关事宜的议案》,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事项,因此本议案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项议案发表了相关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材料的公告》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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