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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1月19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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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652 证券简称:泰达股份 公告编号:2019-150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泰达洁净提供1,000万元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经营发展需要,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天津泰达洁净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达洁净”)向天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海分行(以下简称“天津农商行”)申请综合授信1,000万元,期限一年,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二、相关担保额度审议情况

  经公司于2019年4月16日召开的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2019年度为泰达洁净提供担保的额度为3,000万元。本次担保前公司为泰达洁净提供担保的余额为1,000万元,本次担保后的余额为2,000万元,泰达洁净可用担保额度为1,000万元。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 公司名称:天津泰达洁净材料有限公司

  2. 成立日期:2004年3月4日

  3. 注册地点:天津开发区第三大街16号

  4. 法定代表人:宋逍

  5. 注册资本:8,000万元人民币

  6. 主营业务:保暖材料、空气液体过滤材料、非织造布、洁净材料、空气洁净设备制造;液体洁净设备、非医用口罩生产、销售;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生产与销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口、熔喷技术咨询;厨房电器销售;家用电器销售。(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 股权结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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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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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注:2018年度数据经审计,其他数据未经审计。

  (三)截至目前,泰达洁净不存在担保、抵押、诉讼和仲裁等或有事项。

  (四)泰达洁净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与天津农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

  (二)担保范围:受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债权人偿还或支付的主债权本金、利息、罚息、复利、手续费、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冲裁费、律师费等),以及相应款项的增值税。

  (三)担保金额:1,000万元。

  (四)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五)担保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最高额授信协议》项下每一笔具体授信业务的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该笔担保使用的担保额度有效期限将在泰达股份2019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届满,担保额度的审批需重新履行相关决策程序。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被担保人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因其日常经营需要,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以保证资金需求,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有利于促进其业务发展。根据被担保人泰达洁净的资产质量等,董事会认为担保风险可控。被担保人未提供反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一)本次担保在公司股东大会已审批2019年度担保额度内,担保额度总金额仍为136.00亿元。

  (二)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担保总额为104.02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总额的259.27%。

  (三)公司无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担保责任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目录

  (一)《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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