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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1月19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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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并征集董事候选人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73证券简称    证券简称:创新医疗   公告编号    公告编号:2019-120

  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并征集董事候选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为顺利完成董事会的换届选举(以下简称“本次换届选举”),保证所有符合法律规定的股东均有公平权利依法推荐董事候选人,公司董事会依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将第六届董事会的组成、选举方式、董事候选人的提名、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等事项公布如下:

  一、第六届董事会的组成、任期及选举方式

  (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新任董事就任时间为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任期三年。

  (二)本次换届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即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开使用。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表决分别进行。

  二、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现任董事会及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份3%以上的股东,可以向第五届董事会书面提名推荐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单个提名人提名的人数不得超过本次拟选非独立董事人数。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现任董事会、监事会及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以向第五届董事会书面提名推荐独立董事候选人。

  单个提名人提名的人数不得超过本次拟选独立董事人数。

  三、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

  (一)董事候选人的提名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12月18日17: 00前以书面方式向公司董事会提名董事候选人并提交相关文件(详见五、提名人应提供的文件及提名方式);董事候选人做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承诺公开披露的董事候选人资料真实、完整,保证当选后切实履行董事职责;独立董事候选人亦应依法做出相关声明;董事会同时会在公司内外部广泛搜寻董事人选;

  (二)提名时间截止后,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将对被提名候选人资格进行审查、向提名人反馈审查结果,并确定候选人名单,

  (三)对于符合资格的董事人选,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公司董事会将召开会议审议确定董事候选人名单,并以提案的方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公司发布召开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股东大会通知时,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履历表》、《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备案审核,经其备案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批;

  (六)在新一届董事会就任前,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仍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四、董事任职资格

  (一)非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候选人应为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被提名为公司董事候选人: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6、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

  7、自受到中国证监会最近一次行政处罚未满三年的;

  8、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

  9、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

  10、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11、国家公务员或担任公司董事违反《公务员法》相关规定的;

  12、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二)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2017 年修订)、《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除需具备上述非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之外,还必须满足下述条件:

  1、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2、具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所要求的独立性;

  3、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本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4、独立董事及拟担任独立董事的人士应当按照《指导意见》的要求,参加相关培训并根据《培训工作指引》及相关规定取得本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5、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应当具备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等专业资质;

  6、在公司连续任职独立董事已满六年的,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被提名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

  7、独立董事候选人最多在五家上市公司(含本公司)兼任独立董事;

  8、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被提名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

  (1)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2)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3)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4)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5)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6)在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或者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7)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情形之一的人员;

  (8)最近十二个月内,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存在其他影响其独立性情形的人员;

  (9)根据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相关法规规定有不良记录情形的独立董事候选人或独立董事;

  (10)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有独立性的其他人员。

  五、提名人应提供的文件及提名方式

  (一)提名须以书面方式做出,提名人必须向公司董事会提供下列文件:

  1、董事候选人提名表(原件,见附件);

  2、董事候选人履历表、学历/学位/职称证书复印件;如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还需提供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独立董事履历表及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复印件;

  3、董事候选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4、董事候选人做出的书面承诺(原件),同意接受提名,承诺公开披露的董事候选人资料真实、完整,保证当选后切实履行董事职责;独立董事候选人亦应依法做出相关声明(原件);有关董事候选人书面承诺和声明真实性的公证文件(原件);

  5、能证明符合公司本公告规定条件的其他文件。

  (二)若提名人为公司股东,应同时提供下列文件:

  1、提名人为自然人股东的,需提供身份证明复印件;提名人为法人股东的,需提供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持有公司股份及数量的证明文件。

  (三)提名人向公司董事会提名董事候选人的方式:

  1、本次提名方式仅限于亲自送达或邮寄送达两种方式;

  2、要求提名人将相关资料于2019年12月18日17:00之前送达或邮寄(收件邮戳时间为准)至公司指定联系人处方为有效。

  六、联系人

  联系人:马韬、季仕才

  联系电话:0571-87381223

  联系传真:0571-87381200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求是路8号公元大厦北楼3楼303A

  邮编:310007

  特此公告。

  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1月19日

  

  附件:

  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表

  ■

  证券代码:002173证券简称    证券简称:创新医疗公告编号    公告编号:2019-121

  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并征集监事候选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为顺利完成监事会的换届选举(以下简称“本次换届选举”),保证所有符合法律规定的股东均有公平权利依法推荐监事候选人,公司监事会依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将第六届监事会的组成、选举方式、监事候选人的提名、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监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等事项公布如下:

  一、第六届监事会的组成、任期及选举方式

  (一)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股东代表监事2名,职工代表监事1名。新任监事自相关职工代表大会、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任期三年。

  (二)本次换届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即股东大会选举股东代表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开使用。

  二、监事候选人的提名

  (一)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提名

  现任监事会及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份3%以上的股东,可以向第五届监事会书面提名推荐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不得超过本次拟选公司股东代表监事人数(2名)。最近两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不得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1/2。

  (二)职工代表监事的产生

  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的民主选举方式产生。

  三、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

  (一)监事候选人的提名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12月18日17:00前以书面方式向公司监事会提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并提交相关文件(详见五、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提名人应提供的文件及提名方式);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应做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承诺公开披露的监事候选人资料真实、完整并保证当选后切实履行监事职责;

  (二)提名时间截止后,公司监事会将对被提名候选人资格进行审查,确定候选人名单;

  (三)对于符合资格的监事人选,提交公司监事会审议;

  (四)公司监事会将召开会议确定监事候选人名单,并以提案的方式提请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在新一届监事会就任前,第五届监事会监事仍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四、监事任职资格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监事候选人应为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被提名为公司监事候选人: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 年;

  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

  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3年;

  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6、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期限未满的;

  7、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

  8、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

  9、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

  10、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11、公司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12、国家公务员或担任公司监事违反《公务员法》相关规定的;

  13、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五、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提名人应提供的文件及提名方式

  (一)提名须以书面方式做出,提名人必须向公司监事会提供下列文件:

  1、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提名表(原件,见附件);

  2、监事候选人履历表、学历/学位/职称证书复印件;

  3、监事候选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4、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应做出的书面承诺(原件),同意接受提名,承诺公开披露的监事候选人资料真实、完整并保证当选后切实履行监事职责;有关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书面承诺真实性的公证文件(原件);

  5、能证明符合公司本公告规定条件的其他文件。

  (二)若提名人为本公司股东,应同时提供下列文件:

  1、提名人为自然人股东的,需提供身份证明复印件;提名人为法人股东的,需提供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持有公司股份及数量的证明文件。

  (三)提名人向公司监事会提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方式:

  1、本次提名方式仅限于亲自送达或邮寄送达两种方式;

  2、要求提名人将相关资料于2019年12月18日17:00之前送达或邮寄(收件邮戳时间为准)至公司指定联系人处方为有效。

  六、联系人

  联系人:马韬、季仕才

  联系电话:0571-87381223

  联系传真:0571-87381200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求是路8号公元大厦北楼3楼303A

  邮编:310007

  特此公告。

  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11月19日

  附件:

  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提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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