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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1月19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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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860              证券简称:顺鑫农业            公告编号:2019-025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9年11月18日,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18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成。具体方案为:公司以2018年末总股本57,058.9992万股计算,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股本3股。公司总股本由570,589,992股增加至741,766,989股,注册资本由人民币570,589,992元增加至741,766,989元。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股本及注册资本条款进行相应修订,同时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9年修订)》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作如下修改:

  ■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批准,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相关人员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项。

  修订后的全文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章程》。

  特此公告。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1月18日

  证券代码:000860              证券简称:顺鑫农业           公告编号:2019-026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顺鑫农业”)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11月1日以当面送达的方式通知了公司全体董事、监事,会议于2019年11月18日在顺鑫国际商务中心12层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李颖林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批准,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相关人员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项。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章程全文及《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25)。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9票,其中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李颖林先生、王金明先生、宋克伟先生、李秋生先生、林金开先生、康涛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提名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逐项表决,独立董事已发表独立意见。当选非独立董事的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9票,其中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鲁桂华先生、陈亦昕女士、战飞扬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选举独立董事提案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对独立董事候选人备案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需实行累积投票制进行逐项表决,独立董事已发表独立意见。当选独立董事的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9票,其中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成立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牛栏山酒厂山西吕梁生产基地》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白酒产能,满足市场需求,公司拟成立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牛栏山酒厂山西吕梁生产基地。

  公司名称: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牛栏山酒厂山西吕梁生产基地

  公司地址:山西省吕梁市文水县杨乐堡白酒工业园区

  负责人:马龙

  经营范围:白酒制造与销售

  以上内容以工商登记核准为准。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牛栏山酒厂山西吕梁生产基地属于公司的分公司,没有注册资本及法人代表,无投资额。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9票,其中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5、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于2019年12月6日召开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请详见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告编号:2019-028)。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9票,其中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备查文件

  1、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1月18日

  附件: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简历:

  李颖林先生,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1996年参加工作,最近五年历任顺义区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党委委员、副经理;北京顺义金融控股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副经理;北京顺鑫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北京综合保税区开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现任顺鑫农业董事长,北京顺鑫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经理。李颖林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王金明先生,1963年出生,中国国籍,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高级会计师。1980年参加工作,曾任顺鑫农业财务总监,2017年2月10日起不再担任公司财务总监,最近五年一直担任顺鑫农业董事、副总经理。现任顺鑫农业董事、副总经理,北京顺鑫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王金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宋克伟先生,1966年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中共党员,高级营销师。1988年参加工作,最近五年和现在一直担任顺鑫农业董事、副总经理,顺鑫农业牛栏山酒厂厂长,主管公司白酒产业。宋克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李秋生先生,1968年出生,中国国籍,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1991年参加工作,最近五年历任顺鑫农业财务计划部部长、北京顺鑫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经理。现任顺鑫农业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负责公司财务部门工作。李秋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林金开先生,1978年出生,中国国籍,研究生学历,国际贸易专业,中级经济师。2003年参加工作,最近五年历任顺鑫农业投资管理部部长,顺鑫农业副总经理、北京顺鑫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现任顺鑫农业副总经理、顺鑫农业鹏程食品分公司经理、顺鑫农业小店畜禽良种场经理,北京顺鑫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林金开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康涛先生,1975年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中共党员。1995年参加工作,最近五年曾任顺鑫农业战略投资部经理。现任北京福通互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副经理。康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简历:

  鲁桂华先生,1968年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会计学博士,助理工程师、经济师、注册会计师、教授、博士生导师。曾任湖南省华容县氮肥厂厂办副主任、湖南省华容县工业学校教师、天津商学院讲师及副教授,2005年10月至今任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鲁桂华先生已经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现担任北京电子城投资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及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鲁桂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陈亦昕女士,198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法学本科学历,高级人力资源师。曾任职于北京和玺建筑成套木作系统有限公司、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曾任国发贵金属经营(天津)有限公司总经理,2016年4月至今任北京顶尖环球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总裁。陈亦昕女士已经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现担任北京捷成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中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陈亦昕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战飞扬先生,197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法学硕士,律师。曾任德衡律师集团事务所、北京市观韬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铭盾律师事务所律师,2010年7月至今任北京富鼎律师事务所律师。战飞扬先生已经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战飞扬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证券代码:000860              证券简称:顺鑫农业            公告编号:2019-027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11月1日以当面送达的方式通知了公司全体监事,会议于2019年11月18日在顺鑫国际商务中心12层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由监事会主席贠振德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考察,现提名贠振德先生、曾淑萍女士为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提名的所有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需经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逐项表决。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 3 票。其中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9年11月18日

  附件: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简历

  贠振德先生,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中共党员。1993年参加工作,历任北京顺鑫石门农产品批发市场有限责任公司党支部副书记、总经理;北京顺鑫石门农产品批发市场有限责任公司党支部书记、总经理;北京顺鑫石门农产品批发市场有限责任公司党总支书记、总经理。现任顺鑫农业监事会主席,北京顺鑫石门国际农产品批发市场集团有限公司党总支书记、董事长。贠振德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曾淑萍女士,1976年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中共党员,会计师。2000年参加工作,历任顺鑫农业牛栏山酒厂财务一部副部长。现任顺鑫农业牛栏山酒厂财务助理、财务一部部长。曾淑萍女士与控股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0860              证券简称:顺鑫农业            公告编号:2019-028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顺鑫农业”)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9年12月6日上午9: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9年12月5日—2019年12月6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12月6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12月5日下午15:00至2019年12月6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9年11月28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19年11月2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北京市顺义区站前街1号院1号楼顺鑫国际商务中心14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案及议程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01选举李颖林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2选举王金明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3选举宋克伟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4选举李秋生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5选举林金开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6选举康涛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3.01选举鲁桂华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02选举陈亦昕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03选举战飞扬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4.《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4.01选举贠振德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4.02选举曾淑萍女士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二)提案披露情况

  上述提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25)、《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2019-026)、《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2019-027)。

  (三)特别提示

  本次会议提案1需要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本次会议提案2至4均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进行投票。应选非独立董事6人,应选独立董事3人,应选非职工代表监事2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监事候选人如经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

  三、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直接登记或信函、传真登记

  2.登记时间:2019年11月29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30。

  3.登记地点:北京市顺义区站前街1号院1号楼顺鑫国际商务中心13层董事会办公室。

  4.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3)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骁勇

  联系电话:010-69420860

  传真号码:010-69443137

  电子邮箱:huachao@shunxinholdings.com

  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1月18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为“360860”,投票简称为“顺鑫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6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6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 选举独立董事(如提案3,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 选举监事(如提案4,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监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12月6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12月5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9年12月6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股票帐号:                     持股数:        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

  ■

  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作出具体表决指示,被委托人可否按自己决定表

  决:可以□     不可以□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2019年    月    日

  股票简称:顺鑫农业         股票代码:000860            公告编号:2019-029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鲁桂华为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融资性担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不在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最近十二个月内,被提名人、其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被提名人未因作为失信惩戒对象等而被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认定限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职务。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包括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本提名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督促公司董事会将被提名人的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最近三年内,被提名人在本次提名上市公司任职期间应出席董事会会议0次,未出席会议0次。(未出席指未亲自出席且未委托他人)

  三十四、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六、被提名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七、被提名人不存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被上市公司提前免职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八、被提名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提名人(盖章):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声明日期:2019年11月18日

  披露公告所需报备文件:

  1.提名人签署的声明;

  2.提名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3.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董事会决议(如有);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股票简称:顺鑫农业         股票代码:000860            公告编号:2019-030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陈亦昕为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融资性担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不在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最近十二个月内,被提名人、其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被提名人未因作为失信惩戒对象等而被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认定限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职务。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包括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本提名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督促公司董事会将被提名人的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最近三年内,被提名人在本次提名上市公司任职期间应出席董事会会议0次,未出席会议0次。(未出席指未亲自出席且未委托他人)

  三十四、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六、被提名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七、被提名人不存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被上市公司提前免职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八、被提名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提名人(盖章):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声明日期:2019年11月18日

  披露公告所需报备文件:

  1.提名人签署的声明;

  2.提名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3.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董事会决议(如有);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股票简称:顺鑫农业         股票代码:000860            公告编号:2019-031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战飞扬为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融资性担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不在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最近十二个月内,被提名人、其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被提名人未因作为失信惩戒对象等而被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认定限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职务。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包括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本提名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督促公司董事会将被提名人的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 是   □ 否√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 是   □ 否√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最近三年内,被提名人在本次提名上市公司任职期间应出席董事会会议0次,未出席会议0次。(未出席指未亲自出席且未委托他人)

  三十四、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 是   □ 否√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六、被提名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七、被提名人不存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被上市公司提前免职的情形。

  □ 是   □ 否√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八、被提名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提名人(盖章):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声明日期:2019年11月18日

  披露公告所需报备文件:

  1.提名人签署的声明;

  2.提名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3.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董事会决议(如有);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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