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44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19年11月19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董事会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673          证券简称:当代东方          公告编号:2019-108

  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董事会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1月1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以电子邮件方式于2019年11月12日发出,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董事长施亮先生主持召开本次会议,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参加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经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对照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资格、条件的要求,经认真自查,认为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具备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格和条件。

  本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拟定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并逐项审议通过。具体如下:

  (一)发行种类和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股票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关联董事陈滨先生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在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由公司在规定的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关联董事陈滨先生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对象为世纪中农(北京)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发行对象以现金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关联董事陈滨先生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四)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期的首日。本次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的9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A股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A股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A股股票交易总量)。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按照《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根据询价结果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关联董事陈滨先生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五)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各发行对象认购的股票数量按照本次发行认购金额除以每股发行价格确定。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50,000.00万元。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0%,截至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召开之日,公司总股本为791,550,442股,按此计算,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158,310,088股(含本数)。

  在上述发行股份数量范围内,董事会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市场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最终发行数量。若公司股票在董事会决议日至发行日期间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发行数量上限将进行相应调整。

  若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因监管政策变化或根据发行核准文件的要求予以变化或调减的,则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届时将相应变化或调减,但最高不超过50,000.00万元。

  关联董事陈滨先生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六)募集资金投向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50,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净额拟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

  若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拟投入募集资金额,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募投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投入的优先顺序及各募投项目的投资额等具体使用安排,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上市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

  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需要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关联董事陈滨先生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七)本次非公开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安排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由公司新老股东共享本次非公开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

  关联董事陈滨先生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八)限售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发行对象所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

  关联董事陈滨先生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九)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在限售期届满后,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关联董事陈滨先生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事项之日起十二个月。

  关联董事陈滨先生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同意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关联董事陈滨先生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关联董事陈滨先生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修订稿)的议案》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修订稿)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10)。

  关联董事陈滨先生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的议案》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承诺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11)。

  关联董事陈滨先生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情况(修订稿)的议案》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最近五年公司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情况(修订稿)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12)。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13)。

  关联董事陈滨先生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9-114)。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发行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票认购协议的议案》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与发行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票认购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15)。

  关联董事陈滨先生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未来三年(2019-2021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未来三年(2019-2021年)股东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一切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一)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股东大会决议,制定和实施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发行时机、发行数量、发行起止日期、发行价格、发行对象的确定和调整、具体认购办法及与本次发行方案有关的其它事项;

  (二)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申报事项,根据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本次发行的申报材料;

  (三)授权公司董事会聘请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中介机构,签署与本次非公开发行及股份认购有关的一切协议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承销协议、保荐协议、聘用中介机构的协议等;

  (四)授权董事会签署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运作过程中的重大合同;

  (五)授权董事会根据有关主管部门的规定和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依照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进行调整,包括但不限于根据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审批情况、项目实施情况、实际募集资金金额等因素,按投入项目的紧急程度、实际资金需求和实施进度对投资项目进行调整,决定募集资金在上述项目中的具体使用安排;

  (六)授权董事会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存放本次发行所募集资金;

  (七)授权董事会根据本次发行的实际结果,办理增加注册资本相关的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有关备案手续等相关事宜;

  (八)授权董事会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发行的股票的股份认购、股份登记、股份锁定,以及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有关事宜;

  (九)如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对非公开发行的政策有新的规定,以及市场情况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以外,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有关政府部门和证券监管部门要求(包括对本次发行申请的审核反馈意见)、市场情况和公司经营实际情况,对本次发行方案进行调整并继续办理本次发行的相关事宜;

  (十)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许范围内,授权董事会办理与本次交易有关的其他一切事宜;

  (十一)同意董事会转授权由公司董事长和高级管理人员组成的非公开发行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办理及处理上述与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关的一切事宜;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但如果公司已于该有效期内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发行的核准文件,则该授权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发行完成日。

  关联董事陈滨先生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股东大会的有关事宜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议案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司将另行发布。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1月18日

  证券代码:000673                         证券简称:当代东方          公告编号:2019-114

  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募集情况

  1、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617号)核准,当代东方向包括厦门当代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在内的八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85,000,00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0.8元/股。截止2015年6月12日,公司实际已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85,000,000股,募集资金总额1,998,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32,563,4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65,436,600元,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15]第1-00087号的验资报告。

  2、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截至 2019年9月 30 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件 1。

  三、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2017年度,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市场环境及公司发展战略,公司将原用于“增资当代春晖并实施投资辽宁数字电视增值业务项目”中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10,000万元,变更用于公司控股子公司霍尔果斯当代陆玖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实施“影视剧投资制作以及剧场运营”项目。本次变更募集资金金额10,000万元,占公司2014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的5%。项目变更原因系 “增资当代春晖并实施投资辽宁数字电视增值业务项目”确已无法实施,公司与合作方签署了项目合作终止协议,且出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并根据市场环境及公司发展战略,公司决定变更募集资金用途。该事项已经公司2017年3月15日召开的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2017年4月14日召开的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上事项详见公司于2017年3月17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31)。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15年7月1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使用“增资盟将威并实施补充影视剧业务营运资金项目”的募集资金人民币401,015,006.25元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

  五、闲置募集资金及未使用完毕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1)截止2015年12月31日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经2015 年 11 月 24 日召开的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和六届监事会二十三次审议通过,公司决定使用“增资当代春晖并实施投资辽宁数字电视增值业务项目”的闲置募集资金23,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2)截止2016年12月31日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2016 年10 月 27日,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23,000.00万元归还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归还后该专用账户募集资金余额为23,000.34 万元。

  2016年 10 月31日,经公司召开的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七届监事会十次审议通过,公司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23,000.00万元中13,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3)截止2017年12月31日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2017年度,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市场环境及公司发展战略,公司将原用于“增资当代春晖并实施投资辽宁数字电视增值业务项目”中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10,000万元,变更用于公司控股子公司霍尔果斯当代陆玖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实施“影视剧投资制作以及剧场运营”项目。

  2017年10月25日,公司已将13,000.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017年10月26日,经公司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3,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4)截止2018年12月31日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2018 年下半年,鉴于现金流趋紧,公司未能按期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13,000.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27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暂时补流资金未能按期归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47)。经公司积极筹措资金,2019年4 月9日,公司已将13,000.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4)截止2019年9月30日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2019 年4月9日,公司将13,000.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019年4月9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3,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 个月。

  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1月18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2017年度,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市场环境及公司发展战略,公司将原用于"增资当代春晖并实施投资辽宁数字电视增值业务项目"中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10,000万元,变更用于公司控股子公司霍尔果斯当代陆玖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实施"影视剧投资制作以及剧场运营"项目。

  注2: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

  证券代码:000673                        证券简称:当代东方          公告编号:2019-109

  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十次会议于2019年11月1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以电子邮件方式于2019年11月12日发出,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名,监事会主席辜明女士主持召开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经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对照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资格、条件的要求,经认真自查,认为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具备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格和条件。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拟定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并逐项审议通过。具体如下:

  (一)发行种类和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股票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在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由公司在规定的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对象为世纪中农,发行对象以现金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四)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期的首日。本次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的9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A股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A股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A股股票交易总量)。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按照《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根据询价结果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五)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各发行对象认购的股票数量按照本次发行认购金额除以每股发行价格确定。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50,000.00万元。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0%,截至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召开之日,公司总股本为791,550,442股,按此计算,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158,310,088股(含本数)。

  在上述发行股份数量范围内,董事会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市场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最终发行数量。若公司股票在董事会决议日至发行日期间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发行数量上限将进行相应调整。

  若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因监管政策变化或根据发行核准文件的要求予以变化或调减的,则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届时将相应变化或调减,但最高不超过50,000.00万元。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六)募集资金投向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50,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净额拟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

  若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拟投入募集资金额,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募投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投入的优先顺序及各募投项目的投资额等具体使用安排,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上市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

  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需要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七)本次非公开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安排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由公司新老股东共享本次非公开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八)限售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发行对象所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九)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在限售期届满后,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事项之日起十二个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同意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修订稿)的议案》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修订稿)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10)。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的议案》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承诺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11)。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情况(修订稿)的议案》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最近五年公司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情况(修订稿)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12)。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13)。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9-114)。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发行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票认购协议的议案》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与发行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票认购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15)。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9年11月18日

  证券代码:000673          证券简称:当代东方          公告编号:2019-110

  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

  及填补措施(修订稿)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的规定和精神,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按照上述规定进行了认真分析,并制定了具体的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具体内容说明如下:

  一、本次发行对公司每股收益的影响

  (一)影响分析的假设条件

  以下假设仅为测算本次发行对公司每股收益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2018年、2019年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相关假设如下:

  1、假设本次非公开发行于2019年11月底实施完成。该时间仅用于计算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最终应以经中国证监会等证券监管部门核准后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2、假设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等经营环境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3、假设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158,310,088股,不考虑其他可能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化的因素,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791,550,442股增至949,860,530股,该发行股数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50,000.00万元,未考虑扣除发行费用的影响,最终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实际发行完成情况为准;

  4、2018年,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60,100.35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56,211.87万元;假设2019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分为以下三种情况:(1)2019年与2018年持平;(2)2019年公司实现盈亏平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均为0;(3)2019年公司实现盈利,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2017年持平(前述利润值不代表公司对未来利润的盈利预测,仅用于计算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指标的影响,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5、本次测算不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6、在计算2019年度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时,未考虑除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之外的其他因素对股本的影响,未考虑除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净利润之外的其他因素对净资产的影响。

  (二)对公司每股收益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前提,公司测算了不同盈利假设情形下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

  注:对基本每股收益的计算公式按照中国证监会制定的《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的要求和《公开发行证券的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中的规定进行计算;上述指标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影响。

  由上表可以看出,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本与净资产将有所增长。由于募集资金使用至产生效益需要一定周期,如果公司当年盈利,则公司在发行当年每股收益、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存在下降的可能,即期回报存在摊薄的风险。

  (三)关于本次测算的说明

  以上假设及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测算,不代表公司对2019年度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特别风险提示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随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并产生效益,公司的净利润将有所增厚。由于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总股本和净资产规模将会大幅增加,而募投项目效益的产生需要一定时间周期,因此,本次非公开发行可能会导致公司的即期回报在短期内有所摊薄。

  此外,若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能实现预期效益,进而导致公司未来的业务规模和利润水平未能产生相应增长,则公司的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等财务指标将出现一定幅度的下降。

  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本次非公开发行可能存在摊薄公司即期回报的风险。

  三、公司采取的填补回报的具体措施

  本次非公开发行可能导致投资者的即期回报有所下降,考虑上述情况,为保证此次募集资金有效使用、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提高未来的回报能力,公司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一)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为尽快实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效益,公司将积极调配资源,力争提前完成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加快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争取早日完成并实现预期效益,增加以后年度的股东回报,降低本次发行导致的即期回报摊薄的风险;

  (二)加强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公司将努力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加强内部运营控制,完善并强化投资决策程序,设计更合理的资金使用方案,合理运用各种融资工具和渠道,合理使用资金,降低财务费用,提高资本使用效率,尽快产生效益回报股东;

  (三)为保障公司规范、有效使用募集资金,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董事会将持续监督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项存储、保障募集资金用于募投项目建设、配合监管银行和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以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合理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四)公司将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作出科学、迅速和谨慎的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监事会能够独立有效地行使对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财务的监督权和检查权,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五)保持稳定的股东回报政策。公司一直非常重视对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同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制定了持续、稳定、科学的分红政策。公司积极落实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相关要求,在《公司章程》及《未来三年(2019-2021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中进一步明确了公司利润分配尤其是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比例、分配形式和股票股利分配条件等,完善了公司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机制以及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原则,强化了中小投资者权益保障机制。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将严格执行现行分红政策,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情况下,积极推动对股东的利润分配,加大落实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从而切实保护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四、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一)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公司实际控制人王春芳及控股股东厦门当代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承诺如下:

  1、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本公司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3、本人/本公司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本公司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本公司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本公司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忠实、勤勉地履行相关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承诺如下: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若公司后续推出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本人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但在本承诺函出具日已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行权条件除外;

  6、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7、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五、关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的审议程序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事项的分析及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及相关承诺主体的承诺等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持续披露相关承诺主体承诺事项的履行情况。

  特此公告。

  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1月18日

  证券代码:000673                         证券简称:当代东方          公告编号:2019-111

  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

  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

  回报采取填补措施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为切实优化投资回报、维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国务院办公厅2013年12月发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等文件,明确提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司再融资或者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的,应当承诺并兑现填补回报的具体措施。2014年5月,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2015年12月30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提出优化投资者回报机制的要求。

  为贯彻执行上述规定和文件精神,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及其股东作出如下承诺:

  一、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公司实际控制人王春芳及控股股东当代文化,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承诺如下:

  1、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本公司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3、本人/本公司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本公司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本公司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本公司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忠实、勤勉地履行相关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承诺如下: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若公司后续推出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本人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但在本承诺函出具日已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行权条件除外;

  6、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7、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特此公告。

  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1月18日

  证券代码:000673                         证券简称:当代东方          公告编号:2019-112

  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最近五年公司被证券监管部门

  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

  情况(修订稿)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上市以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等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及控制制度,规范公司运营,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按照相关要求,现将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及整改情况以及相应的整改措施予以公告。具体情况如下:

  一、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二、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

  最近五年,公司共收到深交所1份监管函、5份关注函,收到中国证监会山西监管局1份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1份关注函,具体情况如下:

  (一)监管函

  2018年7月31日,公司收到深交所公司管理部发出的《关于对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公司部监管函[2018]第75号),函中指出公司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申请停牌,未在规定期限内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也未按时申请公司股票复牌,函中要求公司及时整改,按照要求向深交所申请公司股票复牌,并披露相关文件;要求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规及《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此类事件发生。

  整改措施:公司在收悉监管函后,高度重视相关问题,发布了《关于股票复牌且继续推进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公告》,对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继续推进本次重组的具体原因、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基本情况等进行了披露,同时公司股票于2018年8月2日开市起复牌。

  (二)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2019年5月26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山西监管局下发的《关于对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19]8号),要求公司在以下方面进行整改:

  1、信息披露方面,公司2017年年报披露不完整、不准确,其中前五大客户披露不完整、不准确,受限资产披露不完整,关联担保披露不完整;重大事项披露不完整、不及时,未披露子公司华彩天地业绩承诺及补偿的后续安排以及对公司的影响,也未披露华彩天地转让协议中含有的“收购方特定条件下可退回所收购股权并赔偿3500万元违约金”等相关条款内容,未披露公司与宁夏广播电视台签署协议并转让事项,未披露公司转让与云南电视台合作协议事项,也未及时披露公司子公司东阳盟将威影视文化有限公司银行账户被冻结事项。

  2、规范运作方面,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信息登记不及时、不完整、不准确,个别重大事项未制作进程备忘录;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不规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未用于主营业务,暂时补充流动募集资金未按时归还;内部控制薄弱,存在财务不规范问题。

  3、内部控制薄弱,存在财务不规范问题,公司收入确认政策中明确“电视剧播映带和其他载体转移给购货方并已取得收款权力”,执行时,部分销售获取了购货方出具的收货证明,部分销售仅凭发货单据(无购货方签字确认)便确认收入;对跟投-固定收益类投资项目未明确收入确认的具体政策,同类业务收入确认方式不一致,部分业务在收到全部款项时确认收入结转成本,部分业务在收到部分款项时便确认收入但不结转成本,不符合一贯性原则;公司期末应收账款余额较大,部分款项账龄已超过三年,公司未采取有效的措施进行催收;未结合影视行业特点制定存货管理制度,科学进行存货减值测试;公司期末预付款项余额较大,大部分款项账龄已超过一年,相关业务进展缓慢,不能收回的风险较大,公司未采取有效措施进行管理;公司商誉余额较大,商誉减值测试不够谨慎;合并报表抵消错误,内部销售交易抵消不完整。

  整改措施:公司在收悉上述决定后,高度重视,立即召集相关部门和责任人认真自查及分析,并针对相关问题制定了相应的整改方案,明确了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间,形成了《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西证监局对公司实施责令改正措施决定的整改报告》并于2019年6月6日公告,主要整改措施包括:对信息披露不完整、不准确进行补充披露和更正披露;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不完整、不准确部分进行补充纠错;对电视剧销售收入的确认政策进行补充说明与完善,对跟投固定收益类投资项目,公司在后续编制财务报表时将严格按照在取得结算单或收到收益款时确认收入,同时结转对应成本;加强应收账款催收工作;对存货进行了全面清查,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原则进行减值测试;对账龄较长的预付款逐项进行梳理,加强对预付款项的跟踪管理,对于存在较大无法回收风险的预付款项计提坏账准备,对于存在签约对方违约情形的,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对商誉进行了全面清查,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组织董事、监事、高管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和员工进行学习,增强合规意识、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等。

  (三)关注函

  1、2016年5月的关注函

  2016年5月23日,公司收到了深交所公司管理部《关于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16]第83号),关注了公司收购北京华彩天地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权并增资的有关问题,函中要求公司结合华彩天地的历史经营情况、2016年一季度已实现的营收利润情况,分析其业绩承诺的可实现性;说明本次交易的对价支付安排是否与业绩补偿安排相匹配,本次交易的支付和补偿安排能否有效保障业绩补偿承诺的实施、保障上市公司的利益不受到损害;公司同意业绩承诺人届时可以其他经当代东方股东大会批准的方式进行补偿,需要明确“其他经当代东方股东大会批准的方式”是否会较现有方案减少或免除业绩承诺人的补偿责任。

  在收悉上述关注函后,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并就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于2016年5月24日发布了《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对关注函中所列问题向深交所公司管理部做出书面回复说明。

  2、2018年7月的关注函

  2018年7月24日,公司收到了深交所公司管理部《关于对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18]第145号),关注了公司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申请停牌的有关问题,函中要求公司在7月30日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或相关事项进展情况,并申请公司股票复牌;提醒公司及全体董事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规及《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在收悉关注函后,高度重视相关问题,发布了《关于股票复牌且继续推进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公告》,对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继续推进本次重组的具体原因、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基本情况等进行了披露,同时公司股票于2018年8月2日开市起复牌。

  3、2018年10月的关注函

  2018年10月9日,公司收到了深交所公司管理部《关于对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18]第200号),关注了新闻报道中涉及公司全资子公司东阳盟将威影视文化有限公司的有关问题,函中要求公司核实并书面说明:

  (1)针对《吴秀波主演电视剧背后的离奇仲裁案:当代东方VS中视传媒》的媒体报道,说明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与盟将威公司纠纷事项是否属实,如是,说明公司是否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说明公司2018年半年报财务报表附注“应付账款”中应付中视传媒8,423,901.31元款项是否与上述纠纷事项有关;说明公司因投资《赵氏孤儿案》历年确认收入的情况,并提供相关协议等证明材料。

  (2)针对《吴秀波公司法人涉嫌私刻公章〈大军师司马懿〉收益悬疑波及多家上市公司》的媒体报道说明盟将威公司与不二公司签署有关协议并将《大军师司马懿》项目投资份额、收益权转让的情况是否属实,如是,说明公司是否于该交易发生时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说明“盟将威公司将《大军师司马懿》项目收益权亦转移给不二公司后,盟将威公司仅享有江苏卫视播放该剧的发行收入,不再享有网络的发行收入,而该部剧的发行收入高达近10亿元,主要收入来自网络发行款”情况是否属实,如是,请说明盟将威公司转让《大军师司马懿》项目收益的原因、商业实质、上述转让行为对上市公司的影响;说明公司因投资《大军师司马懿》历年确认收入的情况,并提供相关协议等证明材料。

  公司在收悉关注函后,高度重视相关问题,于2018年10月20日发布了《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对相关问题进行了书面说明,并向深交所公司管理部提交了相关证明材料。

  4、2018年11月的关注函

  2018年11月1日,公司收到了中国证监会山西监管局《关于对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相关事项的关注函》(晋证监检查[2018]第73号),关注了公司于2017年10月26日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但未按时归还的有关问题,函中要求公司说明此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用途明细,是否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是否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公司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具体方案,包括时间进度、资金来源、责任人员等;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为维护此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安全所采取过的措施;独立董事核查此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实际使用披露情况的过程及结论;公司内部对未能按期归还募集资金问题的责任认定及相关人员的处理情况;公司目前经营现状、可能存在的风险及公司拟采取的措施。”

  公司在收悉关注函后,高度重视相关问题,于2018年11月20日发布了《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西证监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对相关问题进行了书面说明。

  5、2018年11月的关注函

  2018年11月16日,公司收到了深交所公司管理部《关于对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18]第229号),关注了公司转让子公司霍尔果斯耀世星辉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耀世星辉”)股权事项,函中要求公司说明如下事项:

  (1)对于耀世星辉财务数据剧烈波动方面,对耀世星辉2018年利润大幅下降、经营现金流大幅减少的具体原因予以详细说明,公司独立董事对业绩波动的真实性、合理性发表专项核查意见。

  (2)对于置出耀世星辉的必要性、商业合理性方面,说明出售耀世星辉有助于上市公司集中主业发展的理由,说明本次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合理性,是否可能损害上市公司利益,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专项核查意见。

  (3)对于交易价格的公允性方面,对差价的产生原因、计算过程、提前垫付部分股权转让款的合理性予以进一步披露,说明本次交易的协商定价过程及交易价格合理性、公允性,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明确核查意见,并说明公司未聘请中介机构对财务数据进行验证、对交易标的进行评估的合理性,是否可能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4)对于耀世星辉存在尚未解决的关联担保和财务资助方面,对未将置出耀世星辉交易事项提交股东大会的原因进行说明,并说明是否符合相关规则规定,补充说明是否采取了有效措施,确保对耀世星辉的关联担保能够尽快解除,并说明明确的解决期限;对星璀璨国际、张兵是否有足够的履约偿付能力、是否提供了合理的保障措施以解决关联担保、财务资助问题进行补充说明。

  公司在收悉关注函后,高度重视相关问题,于2018年12月25日发布了《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及《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相关问题的核查意见》,对相关问题进行了书面说明与核查。

  6、2019年1月的关注函

  2019年1月31日,公司收到了深交所公司管理部《关于对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19]第29号),关注了公司2018年度亏损情况,函中要求公司说明如下事项:

  (1)关于子公司商誉减值,说明公司拟在本报告期大比例计提商誉减值的原因及其合理性、会计处理依据及合规性、以前年度是否足额计提了商誉减值准备,请年审会计师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说明盟将威在业绩承诺期满后连续两个会计年度出现业绩下滑的具体原因,说明公司收购盟将威时进行收益法评估的各项假设是否发生重大不利变化、相关参数选取是否与实际不符;列表对比盟将威2018年实际经营指标与购买时收益法评估下2018年预测经营指标的差异,变化幅度超过30%的,说明原因;核查并说明是否存在可能导致盟将威业绩承诺期财务报告追溯调整、可能触发相关主体业绩补偿义务的期后事项,如是,进一步说明你公司对于业绩补偿责任的追责机制与风险控制措施。

  (2)关于存货减值,说明公司计提存货减值的原因及其合理性、会计处理依据及合规性、以前年度是否足额计提了减值准备,请年审会计师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3)关于预付账款,说明公司计提预付账款减值的原因及其合理性、会计处理依据及合规性、以前年度是否足额计提了减值准备,请年审会计师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公司在收悉关注函后,高度重视相关问题,于2019年2月19日发布了《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和年审会计师出具的《关于对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注函的回复》,对相关问题进行了书面说明与核查。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最近五年无其他被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和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形。

  特此公告。

  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1月18日

  证券代码:000673                         证券简称:当代东方          公告编号:2019-113

  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交易情况

  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拟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50,000.00万元,发行对象为世纪中农(北京)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纪中农”)。世纪中农为公司的关联方,2019年11月18日,公司与世纪中农签署了《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与世纪中农(北京)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之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认购协议”),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陈滨担任世纪中农董事长,并通过厦门浓润农业科技有限公司间接持有世纪中农30%股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世纪中农是公司的关联方。

  (三)审批程序履行情况

  由于本次非公开发行构成关联交易,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在2019年11月18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就本次非公开发行中涉及关联交易的相关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

  (四)本次关联交易的批准

  本次非公开发行尚需取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和中国证监会的核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世纪中农(北京)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西大望路63号院50幢-1层200内110

  法定代表人:陈金库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19年3月22日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销售食用农产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通讯设备、电子产品、机械设备;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为本公司非公开发行的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90%(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由发行人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在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核准文件后,按照《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2017年修订)》等规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若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同主体、签订时间

  公司于2019年11月18日与世纪中农签署了《股份认购协议》。

  (二)认购价格、认购数量和认购金额

  1、双方同意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2017年修订)》的规定作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依据。

  根据前述规定,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百分之九十(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最终发行价格在发行人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核准批文后,由发行人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中国证监会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定价基准日是指计算发行底价的基准日,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期的首日。

  若发行人股票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2、认购人同意不可撤销地按第1款确定的价格以现金认购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不超过50,000.00万元,最终认购股票数量根据实际发行数量和发行价格确定。

  (三)利润分配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发行人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由新老股东共享。

  (四)支付时间、支付方式与股票交割

  1、认购人不可撤销地同意按照(二)的约定认购本次发行人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并同意在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且认购人收到发行人发出的认股款缴纳通知(简称“缴款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现金方式一次性将全部认购价款划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本次发行专门开立的账户,验资完毕扣除相关费用后划入发行人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

  2、在认购人支付认股款后,发行人应尽快将认购人认购的股票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股票登记手续,以使认购人成为认购股票的合法持有人。

  (五)限售期

  认购人此次认购的股份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认购人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按照发行人要求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中认购的股份出具相关锁定承诺,并办理相关股份锁定事宜。

  (六)违约责任

  1、一方未能遵守或履行本协议项下约定、义务或责任、陈述或保证,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负责赔偿对方因此而受到的损失,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2、本协议项下约定的发行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如未获得(1)发行人董事会通过或(2)股东大会通过或(3)中国证监会核准的,不构成发行人违约。

  3、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的义务将不视为违约,但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一切必要的救济措施,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

  4、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尽快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在事件发生后15日内,向对方提交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义务以及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报告。如不可抗力事件持续30日以上,一方有权以书面通知的形式终止本协议。

  (七)协议的生效和终止

  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后成立,并在满足下列全部条件后生效:

  1、本次非公开发行及本协议获得发行人董事会审议通过;

  2、本次非公开发行及本协议获得发行人股东大会批准;

  3、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如上述条件未获满足,则本协议自动终止。

  六、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不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七、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交易目的

  为优化财务结构,降低财务风险,减少财务费用,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公司拟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不超过50,000.00万元,用于偿还银行借款和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发行完成后,能够有效降低公司财务费用、降低资产负债率水平,为公司后续经营提供资金支持。

  (二)对公司的影响

  1、对上市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资产与净资产规模将同时增加,偿还银行借款后,负债规模将有所下降,资产负债率水平降至合理区间,有利于优化公司的资产结构,缓解资金压力,提升盈利水平,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实现公司的长期可持续发展,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

  2、对上市公司经营管理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偿还银行借款和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的业务结构不会因本次非公开发行而发生变化。偿还银行借款和补充流动资金完成后,将有利于缓解公司资金压力,保障公司各项业务健康运转。

  八、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19年初至今,公司未与世纪中农发生过其他关联交易。

  九、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董事会召开前,经过对相关事项的认真审核,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在认真审阅拟提交给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后,就相关事项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事项之前,根据有关规定履行了将上述事项提交给我们进行事前审核的程序。

  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平、公正、公开,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相关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非公开发行相关议案事项出具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有关议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2017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方案合理、切实可行,不会形成同业竞争,关联交易价格合理、公正,有利于增强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相关议案内容,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备查文件

  1、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与世纪中农(北京)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之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

  特此公告。

  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1月18日

  证券代码:000673                         证券简称:当代东方          公告编号:2019-115

  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发行对象签署附条件

  生效的股票认购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拟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50,000.00万元,发行对象为世纪中农(北京)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纪中农”)。2019年11月18日,公司与世纪中农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

  一、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世纪中农(北京)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西大望路63号院7号楼1至2层105内02

  法定代表人:陈金库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19年3月22日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销售食用农产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通讯设备、电子产品、机械设备;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二、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同主体、签订时间

  公司于2019年11月18日与世纪中农(北京)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

  (二)认购价格、认购数量和认购金额

  1、双方同意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2017年修订)》的规定作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依据。

  根据前述规定,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百分之九十(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最终发行价格在发行人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核准批文后,由发行人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中国证监会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定价基准日是指计算发行底价的基准日,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期的首日。

  若发行人股票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2、认购人同意不可撤销地按第1款确定的价格以现金认购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不超过50,000.00万元,最终认购股票数量根据实际发行数量和发行价格确定。

  (三)利润分配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发行人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由新老股东共享。

  (四)支付时间、支付方式与股票交割

  1、认购人不可撤销地同意按照(二)的约定认购本次发行人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并同意在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且认购人收到发行人发出的认股款缴纳通知(简称“缴款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现金方式一次性将全部认购价款划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本次发行专门开立的账户,验资完毕扣除相关费用后划入发行人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

  2、在认购人支付认股款后,发行人应尽快将认购人认购的股票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股票登记手续,以使认购人成为认购股票的合法持有人。

  (五)限售期

  认购人此次认购的股份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认购人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按照发行人要求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中认购的股份出具相关锁定承诺,并办理相关股份锁定事宜。

  (六)违约责任

  1、一方未能遵守或履行本协议项下约定、义务或责任、陈述或保证,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负责赔偿对方因此而受到的损失,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2、本协议项下约定的发行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如未获得(1)发行人董事会通过或(2)股东大会通过或(3)中国证监会核准的,不构成发行人违约。

  3、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的义务将不视为违约,但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一切必要的救济措施,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

  4、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尽快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在事件发生后15日内,向对方提交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义务以及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报告。如不可抗力事件持续30日以上,一方有权以书面通知的形式终止本协议。

  (七)协议的生效和终止

  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后成立,并在满足下列全部条件后生效:

  1、本次非公开发行及本协议获得发行人董事会审议通过;

  2、本次非公开发行及本协议获得发行人股东大会批准;

  3、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如上述条件未获满足,则本协议自动终止。

  三、备查文件

  1、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当代东方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

  2、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与世纪中农(北京)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之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

  特此公告。

  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1月18日

  证券代码:000673                         证券简称:当代东方          公告编号:2019-116

  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等

  相关文件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6月22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等议案。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经公司于2019年11月18日召开的第八届第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及相关文件进行了调整。主要调整如下:

  ■

  特此公告。

  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11月18日

  证券代码:000673           证券简称:当代东方                     公告编号:2019-117

  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基本情况

  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今日经自查获悉公司新增银行账户被冻结事项,现将冻结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

  二、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原因

  上述银行账户被冻结主要系公司与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分行的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所致,上述诉讼已进入强制执行阶段。公司向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分行贷款本金为5000万元人民币。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1. 公司可通过未被冻结的银行账户开展各类业务款项的收支,保障公司日常运营。因此,上述银行账户被冻结未对公司整体经营产生严重影响。

  2.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含子公司)被申请冻结的银行账户共计27个,累计被冻结金额为908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64%。公司将尽快与债权人协商,积极筹措资金,妥善解决上述账户被冻结事宜。

  3. 公司全资孙公司河北当代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新增一笔逾期贷款,金额为6500万元人民币,贷款银行为北京银行石家庄分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到期未清偿的银行贷款共计57,7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04.3%。

  公司将持续关注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四、备查文件

  执行通知书。

  特此公告。

  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1月18日

  证券代码:000673                         证券简称:当代东方                      公告编号:2019-118

  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减持预披露的公告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南方资本-宁波银行-当代东方定向增发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今日收到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南方资本-宁波银行-当代东方定向增发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南方资本”)通知,南方资本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7,913,896股(占公司总股本比列约为1%)。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南方资本-宁波银行-当代东方定向增发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南方资本持有本公司股份101,851,85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2.87%。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减持的原因:满足资产管理计划流动性的需要

  2、股份来源:参与公司定向增发所获得的股份

  3、拟减持数量:7,913,896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4、减持期间: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

  5、价格区间: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6、交易方式:集中竞价

  三、股东承诺的履行情况

  南方资本曾做出股份锁定承诺情况为:公司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于 2015 年 6 月 12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作为该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认购方,南方资本承诺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该等股份已于2018年8月13日解除限售上市流通(详见上市公司于2018年8月9日披露的《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2018-116号),该项承诺已到期。

  南方资本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四、风险提示

  1、南方资本将根据自身资金安排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具体实施本次减持计划的时间、数量、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2、公司将督促南方资本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南方资本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五、备查文件

  南方资本出具的《关于减持当代东方股份预披露的通知》。

  特此公告。

  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1月18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