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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1月19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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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800             证券简称:中国交建           公告编号:临2019-098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11月11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11月1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董事会7名董事对所议事项进行了表决,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会议召开程序及出席董事人数符合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中国交建高级管理人员2018年度和2016-2018年任期考核及薪酬方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18年度和2016-2018年任期考核及薪酬方案,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北京银行申请80亿元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大桥支行申请总额80亿元综合授信额度,提款期为2年。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授权中交国际管理约翰霍兰德公司金融衍生业务的议案》

  同意授权公司的附属公司中交国际(香港)控股有限公司(简称中交国际)对其全资子公司约翰霍兰德公司的金融衍生业务进行管理,授权期限为一年;同意约翰霍兰德公司在中交国际授权下,以具备业务实质为前提开展以风险锁定为目的金融衍生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中国路桥向塞尔维亚工业园项目提供担保及所涉关联交易的议案》

  贝尔格莱德多瑙河中塞工业园有限公司(简称项目公司)是由中方联营体占比65%和塞尔维亚政府占比35%共同组建开发塞尔维亚中国工业园项目,中方联合体是由公司的附属公司中国路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占比85%(简称中国路桥)和控股股东的附属公司中交产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占比15%(简称中交产投)组成,项目公司由中国路桥并表核算。

  1. 同意中国路桥按照在中方联营体的出资比例对项目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约为4,760万欧元。

  2. 中交产投按照在中方联营体的出资比例对项目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额约为840万欧元。

  中交产投为公司的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涉及关联交易金额约为840万欧元。

  3. 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将该关联交易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并且发表独立意见。

  4.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刘起涛先生、宋海良先生、刘茂勋和齐晓飞已回避表决。

  5. 该事项的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关于子公司中国路桥提供对外担保的公告和关于接受关联方担保的关联交易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4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中国港湾投资哥伦比亚波哥大地铁一号线项目的议案》

  同意公司的附属公司中国港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中国港湾)投资哥伦比亚波哥大地铁一号线项目(简称波哥大地铁项目)。根据项目实施需要组建项目公司,项目公司需投入资本金约为2.6亿美元。

  波哥大地铁项目总长23.96公里,项目特许经营期为28年3个月,其中建设期(含融资)7 年 3 个月,该项目预计为公司带来约50.16亿美元的合同额。项目投资及运营大部分资金来自于政府延期支付,公司需要把控成本和工期风险,并做好运营维护。

  该事项的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关于对外投资波哥大地铁项目的自愿性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设立中国交建博茨瓦纳分公司的议案》

  同意公司设立中国交建博茨瓦纳分公司,注册地为博茨瓦纳首都哈博罗内。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设立中国交建纳米比亚子公司的议案》

  同意公司设立全资子公司中国交建纳米比亚有限公司(最终名称以当地注册为准),注册地为纳米比亚首都温得和克,注册资本金为1000纳米比亚元(折合约为72美元)。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中国交建施工装备3年(2019-2021)投资规划的议案》

  同意公司施工装备的3年(2019-2021)总体投资规划为97.2亿元。本次规划之内,规模以上水上施工装备投资及所有陆上施工装备投资由董事会授权公司总裁办公会按照公司相关管理制度进行审批;规模以下水上施工装备投资在经本次董事会批准后执行,不再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19年度日常性关联(连)交易-关联方租赁费用的议案》

  1. 同意2019年度公司向关联方租赁费用的上限由14,000万元调整至17,000万元,增加3,000万元。

  2. 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且发表独立意见。

  3. 该事项的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关于调整2019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上限的公告。

  4.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刘起涛先生、宋海良先生、刘茂勋和齐晓飞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4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调整〈中国交建项目投资财务评价指标基准值〉的议案》

  同意公司对《项目投资财务评价指标基准值》进行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1月19日

  证券代码:601800          证券简称:中国交建    公告编号:临2019-099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子公司中国路桥提供对外担保的公告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人:中国路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被担保人:贝尔格莱德多瑙河中塞工业园有限公司

  ●担保金额:约4,760万欧元(折合人民币约为3.68亿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截至2019年6月30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累计金额为82.44亿元,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累计金额为325.41亿元,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建设塞尔维亚中国工业园项目,公司附属公司中国路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中国路桥)对贝尔格莱德多瑙河中塞工业园有限公司(简称项目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约4,760万欧元。担保期限约15年(简称本次担保)。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中国路桥向塞尔维亚工业园项目提供担保及所涉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项目公司是由中方联营体公司与塞尔维亚政府共同组建设立。其中中方联营体公司持有项目公司65%的股权,塞尔维亚政府持有项目公司35%的股权。

  中方联营体公司是中国路桥和中交产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简称中交产投)共同投资设立的公司,中国路桥持股85%,中交产投持股15%。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中国路桥为项目公司建设塞尔维亚项目建设期全部完工提供连带责任担保。项目公司的贷款金额约为5,600万欧元,中国路桥按照在中方联营体公司的出资比例对项目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约为4,760万欧元,担保期限为15年。

  四、董事会意见

  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中国路桥向塞尔维亚工业园项目提供担保及所涉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中国路桥按照在中方联营体公司的出资比例对项目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本公司独立董事就此项担保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对外担保事项表决程序合法公正,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该项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该项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非关联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 截至2019年6月30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累计金额为82.44亿元,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累计金额为325.41亿元,无逾期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1月19日

  证券代码:601800          证券简称:中国交建    公告编号:临2019-100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接受关联方担保的关联交易公告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关联交易的金额约840万欧元(折合人民币约为6,497.67万元),未导致上市公司主营业务、资产、收入发生重大变化的比例,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办法》中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过去12个月内,根据《上交所上市规则》及《关联交易指引》,需要累计计算的公司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关联交易为142.48亿元人民币。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的关联交易,涉及需累计计算的金额合计约为143.13亿元,扣除按照与关联人共同出资设立公司且所有出资方均全部以现金按照出资额比例出资的关联交易金额98.16亿元之后为44.97亿元,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的5%,该等关联交易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释义

  项目:塞尔维亚中国工业园项目

  中交集团: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路桥:中国路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中交产投:中交产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项目公司:贝尔格莱德多瑙河中塞工业园有限公司

  《上交所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

  《关联交易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2011年)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中国路桥向塞尔维亚工业园项目提供担保及所涉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附属项目公司接受中交产投提供的担保。

  中交产投为公司控股股东中交集团的下属全资子公司,根据《上交所上市规则》和《关联交易指引》的相关规定,本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涉及关联交易金额约为840万欧元。

  二、关联方介绍

  中交产投系公司控股股东中交集团的下属全资公司,其基本情况如下:

  (一)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二) 注册资本:人民币27,777万元

  (三) 法定代表人:陈重

  (四) 注册地址: 广州市南沙区海滨路185号2208房(仅限办公用途)

  (五) 经营范围:资产管理(不含许可审批项);企业管理服务(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除外);投资管理服务;工程项目管理服务;能源技术研究、技术开发服务;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自有资金投资;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商品批发贸易(许可审能类商品除外);商品零售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外)。

  (六) 财务情况:截止2018年12月31日,中交产投经审计的总资产为 109,602万元,负债合计59,518万元,股东权益为50,085 万元,净利润为 -11,945万元。

  三、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和交易类别

  交易标的:塞尔维亚项目建设期100%完工

  交易类别:关联方提供担保

  (二)交易的主要情况

  中交产投为项目公司建设塞尔维亚项目建设期100%完工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为按照中交产投在中交联营体公司的出资比例(15%)承担塞尔维亚项目一期建设成本的70%(约5,600欧元),关联交易金额约840万欧元,担保期限为15年。

  项目公司是由中方联营体公司与塞尔维亚政府在共同组建设立。其中中方联营体持有项目公司65%的股权,塞尔维亚政府持有项目公司35%的股权。项目公司主要投资建设塞尔维亚中国工业园项目。

  中方联营体公司是中国路桥和中交产投共同投资设立的公司,其中中国路桥持股85%,中交产投持股15%。

  四、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中国路桥向塞尔维亚工业园项目提供担保及所涉关联交易的议案》,审议上述议案时,关联董事刘起涛先生、宋海良先生、刘茂勋先生、齐晓飞先生回避表决,公司其余3名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了上述议案。

  (二)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认为上述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

  (三)公司董事会审计与内控委员会已对此议案所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核,认为该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予以同意。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中交产投按照在中方联营体公司的出资比例为项目公司提供担保,有助于实施项目,有利于公司促进同类项目开拓,对提升公司盈利能力有积极意义。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中国路桥向塞尔维亚工业园项目提供担保及所涉关联交易的议案》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表决程序合法公正,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方案合理、切实可行,有利于公司集中主业,进一步增强核心竞争力,提升公司持续盈利能力。

  (三)上述关联交易事项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非关联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一)《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二)《独立董事关于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1月19日

  证券代码:601800           证券简称:中国交建            公告编号:临 2019-102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波哥大地铁项目的自愿性公告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哥伦比亚波哥大地铁一号线项目

  ● 投资类型:投资项目

  ●● 投资金额:50.16亿美元(截至授标日通胀及汇率折算人民币金额约为355.03亿元)。

  一、 对外投资概述及合同主要内容

  公司附属全资公司中国港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中国港湾)拟投资哥伦比亚波哥大地铁一号线项目(简称波哥大地铁项目)。

  (一) 项目基本情况

  波哥大地铁项目为全高架自动驾驶,项目总长23.96公里,含16个车站、车辆段、高架桥、连接线等工程的建设及30辆7编组列车、信号系统等设备采购。配套工程包括车辆段维修厂、68号大道互通改造、快速公交重新改造、道路基础设施重新改造、公共空间和城市化改造、部分管线拆移,其中配套市政道路22.56公里。

  哥伦比亚政府委托波哥大地铁公司作为业主以特许经营模式负责项目招标,业主将负责项目征地拆迁和各补贴款项支付。

  公司负责项目的融资、设计、施工、采购、试运行、运营和维护,项目特许经营期为28年3个月,其中建设期(含融资)7年3个月。

  根据标书要求,运营期起算时间为试运行结束后,运营期相关费用将根据运营维护指标情况进行支付。

  (二) 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波哥大地铁项目中标合同金额约为50.16亿美元(截至授标日通胀及汇率折算人民币金额约为355.03亿元),波哥大地铁公司将在建设期及运营期支付投资人相应合同金额。

  公司负责项目融资、设计、施工、采购、试运行、运营和维护。波哥大地铁公司将在建设期按里程碑支付部分现金和账单,并在运营期按季度支付可用性付款和运营维护款等。公司在签订投资协议后7年内分期注入不低于共约2.6亿美元的资本金,项目建设期的资金大部分来源于政府的支付,剩余部分资金缺口通过融资解决。

  (三) 对外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波哥大地铁项目契合国家“走出去”战略和中拉合作战略,有助于稳固和提升两国战略合作关系。同时,波哥大地铁项目也是贯彻落实公司“五商中交”战略的具体实践。

  波哥大地铁项目一号线将是波哥大公共交通的主干线,客流运送的大动脉。项目建成运营后将直接关系到波哥大居民的出行、工作、购物和生活,同时也是低能耗、少污染的“绿色交通”,将对城市的全局和发展模式将产生深远的影响。

  波哥大地铁项目是哥伦比亚至今规模最大、影响力最大的项目,参与波哥大地铁项目可进一步提升公司在哥伦比亚及美洲市场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为公司在哥伦比亚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波哥大地铁项目的商务模式在拉美地区比较流行,项目的参与和经验积累,可为其他类似项目奠定较好基础。

  (四) 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波哥大地铁项目大部分资金来自于政府延期支付,公司无需承担市场风险,整体投资收益风险较低,主要需要把控成本和工期风险,并做好运营维护。同时,项目可拉动较大的EPC合同和运营维护合同额,为公司预计带来约50.16亿美元合同金额。

  波哥大地铁项目尚需履行国家相关部委的备案手续,后续事项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如需要)。该项目存在受汇率波动、国际关系变化及其他不可抗力影响造成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二、 投资主体的基本情况

  中国港湾的基本情况已在《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三、 项目审议决策情况

  上述对外投资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投资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上述对外投资不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特此公告。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 11 月 19 日

  证券代码:601800     证券简称:中国交建    公告编号:临2019-102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19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上限的公告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于2019年11月1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9年度日常性关联(连)交易-关联方租赁费用的议案》,按照公司章程及公司上市地监管规定该项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2018 年12月28日召开的公司2018 年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2019年度日常性关联(连)交易类别以及交易上限的议案》,公司租用控股股东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中交集团)拥有的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办公楼中交大厦(简称中交大厦),根据市场价格变动,2019年租赁费用调整后预计不超过14,000万元。该事项的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关于增加公司2019年度日常性关联(连)交易类别以及交易上限的公告(临2018-096)。

  一、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调整关联方租赁费用情况

  (一) 调整关联方租赁费用原因

  中交集团提议,中交大厦目前的办公用房租赁价格明显偏低,与市场情形不符。为此,公司委托独立第三方评估公司对中交大厦房租进行了估价。根据租金评估结果,经协商,拟将中交大厦的房租价格从原来预估7元/平方米/天调整为8元/平方米/天。基于上述房租价格的调整,2019年度公司向中交集团租赁费用的上限由14,000万元调整到17,000万元,即增加3,000万元。

  (二) 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房屋租赁采用市场化的公允定价原则。

  (三) 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是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的、不可避免的,而且办公楼的租赁价格不高于周边楼盘租赁价格,有利于本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 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上述关联交易在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经批准后,由公司(及/或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分别与关联方按照上述原则签订具体合同并执行。

  二、 关联方介绍

  (一) 关联方关系介绍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中交集团持有本公司9,374,616,604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57.96%,为本公司控股股东。

  (二) 关联人基本情况

  中交集团系由国务院国资委管理的大型中央企业,现持有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10933809D),其基本情况如下:

  1.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2. 注册资本:人民币727,402.382970万元

  3. 法定代表人:刘起涛

  4.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85 号

  5. 经营范围:承包境外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各种专业船舶总承包建造;专业船舶、施工机械的租赁及维修;海上拖带、海洋工程有关专业服务;船舶及港口配套设备的技术咨询服务;承担国内外港口、航道、公路、桥梁建设项目的总承包(包括工程技术经济咨询、可行性研究、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相关成套设备、材料的采购和供应、设备安装);承担工业与民用建筑、铁路、冶金、石化、隧道、电力、矿山、水利、市政建设工程的总承包;进出口业务;房地产开发及物业管理;运输业、酒店业、旅游业的投资与管理。(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6. 财务情况:截至2018年 12 月 31 日,中交集团经审计的总资产13,659亿元,负责合计10,530亿元,股东权益3,129亿元,净利润215亿元。

  三、 关联交易审议程序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9年度日常性关联(连)交易-关联方租赁费用的议案》,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刘起涛先生、宋海良先生、刘茂勋先生和齐晓飞先生进行了回避,公司3名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通过了本项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本次预计的关联交易金额经累计计算后,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5%,本项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同意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

  (一)上述关联交易表决程序合法公正,关联董事均已回避表决,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上述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方案合理、切实可行,有利于公司集中主业,进一步增强核心竞争力,提升公司持续盈利能力。

  (三)上述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非关联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就前述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书面审核意见,认为:上述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予以同意。

  四、 上网公告附件

  (一) 《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事情认可意见》

  (二) 《独立董事关于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1月19日

  证券代码:601800           证券简称:中国交建             公告编号:临2019-103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

  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11月8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11月15日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3名。监事会3名监事对本次会议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对所审议事项进行了表决。会议召开程序及出席监事人数符合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中国路桥向塞尔维亚工业园项目提供担保及所涉关联交易的议案》

  贝尔格莱德多瑙河中塞工业园有限公司(简称项目公司)是由中方联营体占比65%和塞尔维亚政府占比35%共同组建开发塞尔维亚中国工业园项目,中方联合体是由公司的附属公司中国路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中国路桥)占比85%和控股股东的附属公司中交产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简称中交产投)占比15%组成,项目公司由中国路桥并表核算。

  1. 同意中国路桥按照在中方联营体的出资比例对项目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约为4,760万欧元。

  2. 中交产投按照在中方联营体的出资比例对项目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额约为840万欧元。

  中交产投为公司的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涉及关联交易金额约为840万欧元。

  3. 该事项的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关于子公司中国路桥提供对外担保的公告和关于接受关联方担保的关联交易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19年度日常性关联(连)交易-关联方租赁费用的议案》

  1. 同意2019年度公司向关联方租赁费用的上限由14,000万元调整到17,000万元,增加3,000万元。

  2. 该事项的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关于调整2019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上限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调整〈中国交建项目投资财务评价指标基准值〉的议案》

  1. 同意公司对《项目投资财务评价指标基准值》进行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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