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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1月18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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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中嘉博创 证券代码:000889 公告编号:2019-102
中嘉博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持股5%以上股东孝昌鹰溪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的一致行动人上海峰幽投资管理中心(普通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有本公司股份26,445,783股 (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3.95%)的股东上海峰幽投资管理中心(普通合伙) (简称“上海峰幽”),计划以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合计不超过26,445,783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3.95%)。其中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的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且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进行,且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中嘉博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9 年 11月17日收到公司第一大股东孝昌鹰溪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鹰溪谷”)的一致行动人上海峰幽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上海峰幽为公司第一大股东鹰溪谷的一致行动人,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份26,445,78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3.95%。

  鹰溪谷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76,305,22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34%。其中鹰溪谷持有公司股份148,360,84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17%;上海峰幽持有公司股份26,445,78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95%;北京博升优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1,498,59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2%。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补充流动资金。

  2、股份来源:通过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份取得。

  3、拟减持数量及比例:本次计划减持数量不超过26,445,78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95%。若减持计划实施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股本变动事项的,减持股份数、股权比例将相应调整。

  4、减持期间: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6个月内进行,且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进行,且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窗口期不减持,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进行减持的其他时间不减持。

  5、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6、减持方式: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的方式。

  三、相关承诺履行情况

  上海峰幽在本公司2014年重大资产重组时作出承诺:“通过参与本次交易认购的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的锁定期为自认购股份上市之日起36个月,锁定期届满后按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此次限售股份自2014年12月19日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至2017年12月18日期满的36个月内上海峰幽没有进行转让,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

  上海峰幽本次拟减持事项与其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本次减持计划是否实施以及是否按期实施完成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其他事项

  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上海峰幽承诺:在上述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以及《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及时履行后续的信息披露义务。

  本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上海峰幽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中嘉博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 11月 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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