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常熟市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罗小春先生持有公司股份共计105,151,94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7.55%。控股股东罗小春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109,705,103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9.18%。
●本次罗小春先生质押37,000,000股,占其所持股份的35.19%,截至本公告日,罗小春先生尚处于质押状态的公司股份为34,260,000股,占其所持股份的32.58%,占公司总股本的12.24%。本次质押后,罗小春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71,260,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64.96%,占公司总股本的25.45%。
一、上市公司股份质押情况
常熟市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1月15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罗小春先生的通知,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被质押,具体情况如下。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
2.质押股份未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
3.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
二、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1.控股股东罗小春先生未来半年到期的累计质押股份数量为34,260,000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32.58%,占公司总股本的12.24%,对应融资余额为88,000,000元;未来一年到期(不含半年内到期)的累计质押股份数量为37,000,000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35.19%,占公司总股本的13.21%,对应融资余额为114,000,000元。
罗小春先生财务状况和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较强的偿债能力,本次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还款资金来源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所得及投资分红,如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每年都能获得稳定的现金分红,其控制的博文创业服务有限公司所拥有的工业地产每年有稳定的租金收入,以及其他投资收益所得等。
2.控股股东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3.控股股东质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控股股东罗小春先生将其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质押不会对公司的主营业务、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稳定或股权结构发生变更的实质性变化。
根据股份质押协议,本次股份质押设置预警线和平仓线,若公司股价下跌,触发预警线或平仓线时,罗小春先生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补充质押、支付保证金、提前购回被质押股份等措施应对风险。
上述质押事项如出现重大风险或重大变化,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披露。
特此公告。
常熟市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