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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1月16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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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606  股票简称:绿地控股  编号:临2019-070

  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11人,截至2019年11月14日,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1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原聘请的2019年度审计机构为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的需要,经综合考虑,公司拟改聘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费用由董事会根据具体工作情况与其协商确定。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详见《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告编号:临2019-071)。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为南京兴昌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为支持公司参股企业南京兴昌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融资需求,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南京市城市建设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按持股比例为其提供担保额度人民币4900万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时公司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股东大会批准上述担保事项的前提下决定具体的担保事宜。

  详见《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南京兴昌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公告编号:临2019-072)。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见《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告编号:临2019-073)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1月16日

  证券代码:600606  股票简称:绿地控股  编号:临2019-071

  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公司原聘请的2019年度审计机构为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瑞华”)。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的需要,经综合考虑,公司拟改聘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大信”)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费用由董事会根据具体工作情况与其协商确定。公司已就变更审计机构相关事项与瑞华进行了事先沟通。

  瑞华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瑞华勤勉尽职,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对瑞华多年的辛勤工作表示由衷感谢!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类型: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学院国际大厦1504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吴卫星,胡咏华

  成立日期:2012年3月6日

  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证报告;办理企业分立、合并、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

  资质情况:大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

  2、简介

  从我国证券市场创始初期,大信即投身中国资本市场会计审计服务,赢得了市场广泛的赞誉和充分的肯定,客户量连续多年稳居中国证监会排名前十位。

  经过多年的发展,大信已经成为立足北京、分所遍布全国,常年为3000余家客户(包括中央企业,省属大型企业,A股、B股、H股上市公司及拟上市公司)提供审计、税务、咨询、造价等专业服务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

  目前,大信拥有员工3538名,其中注册会计师1104人。博士、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400余人,占注册会计师总人数的36%以上。大信拥有一支具有深厚理论功底、丰富的实践经验、强烈事业心和良好职业素养的执业队伍。

  三、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说明

  1、公司已就变更审计机构相关事项与瑞华进行了事先沟通。

  2、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信进行了审查,认为大信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改聘大信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3、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改聘大信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费用由董事会根据具体工作情况与其协商确定。

  4、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陈晓漫、郑成良、华民、卢伯卿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出具了书面意见,主要内容为:

  1、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

  2、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审议及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未发现其中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1月16日

  证券代码:600606  股票简称:绿地控股  编号:临2019-072

  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南京兴昌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为支持公司参股企业南京兴昌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融资需求,公司控股子公司南京市城市建设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拟按持股比例为其提供担保额度人民币4900万元。

  ● 截至目前,公司未向南京兴昌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 截至目前,公司逾期担保金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

  二、 担保情况概述

  南京兴昌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兴昌置业”)为公司参股企业,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公司控股子公司南京市城市建设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南京城开”)持有其49%的股权,南京运昌置业发展有限公司(“运昌置业”)持有其另51%的股权。

  兴昌置业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名为“新悦嘉园”。该项目位于南京市禄口镇永欣大道北侧,永欣北路东侧,距南京主城区约45公里。该项目土地面积15.12亩,为城镇住宅用地,容积率1.6,项目规划的建筑面积21,906.20平方米,分01、02、03幢;项目可售面积合计15,628.19平方米,其中住宅面积为13,203.40平方米,商业面积为2,424.79平方米。

  近期,因“新悦嘉园”融资需要,兴昌置业拟向交通银行江苏省分行大客户部申请房地产开发贷款1亿元,期限2年,并由运昌置业的母公司和昌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及南京城开按照双方股东各自持股比例对该笔贷款提供连带保证,即南京城开需提供担保的金额为4900万元。

  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时公司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在股东大会批准上述担保事项的前提下决定具体的担保事宜。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 基本情况

  名称:南京兴昌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南京市江宁区禄口街道永欣大道(江宁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齐翌博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7年4月14日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与经营。

  2、财务状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经审计),兴昌置业总资产22,628万元,总负债17,699万元,净资产4,929万元,资产负债率78.22%。

  截至2019年9月30日(未经审计),兴昌置业总资产24,541万元,总负债19,624万元,净资产4,917万元,资产负债率79.96%。

  目前,项目处于开发中,未结转收入。

  3、股权结构

  南京运昌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出资2550万元,持有兴昌置业51%的股权;公司控股子公司南京市城市建设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出资2450万元,持有兴昌置业49%的股权。

  三、董事会意见

  本次为兴昌置业提供担保是为了支持其房地产项目开发建设的正常融资需求,有助于保障该项目运营资金,确保该项目顺利推进,以尽早产生收益。且本次担保为各股东方同比例担保,风险可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陈晓漫、郑成良、华民、卢伯卿就本次担保事项出具了书面意见,主要内容为:

  1、本次为参股企业提供担保额度事项的审议及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本次为参股企业提供担保额度是为了支持其必要的日常经营融资需求,未发现其中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的情形。

  五、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的累计金额

  1、对外担保累计金额

  截至2019年9月末,公司及子公司担保余额为1266.87亿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180.71%,其中公司及子公司之间的担保余额为1093.60亿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156.00%。

  2、逾期担保

  截至目前,公司逾期担保金额为5,000万元人民币,具体情况如下:

  2004年中国华源集团有限公司(“华源集团”)和绿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绿地集团”)互保,在农业银行贷款5,000万元,绿地集团按期还款,华源集团逾期未还。后农业银行上海分行委托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上海办事处(“长城资管”)接手。2015年6月,华源集团宣告破产。长城资管向华源集团申报了相关债权,同时通过法院向绿地集团主张相关权利。2017年1月,一审法院判决绿地集团应于华源集团破产程序终结后十日内偿付长城资管在华源集团破产程序中未受清偿的相关债权。目前,华源集团破产程序尚在进行中。

  特此公告。

  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1月16日

  证券代码:600606    证券简称:绿地控股    公告编号:临2019-073

  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12月4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9年12月4日14点45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协和路193号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12月4日

  至2019年12月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至2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披露于2019年11月16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至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登记方法如下:

  1、 登记时间:2019年11月29日(星期五)上午9:30至下午16:30

  2、登记地点:上海市东诸安浜路165 弄29 号4楼上海立信维一软件有限公司

  3、登记地点联系方式:电话:021-52383315,传真:021-52383305

  4、登记地点交通:地铁2 号线、11号线江苏路站4 号出口,公交01、62、562、923、44、20、825、138、71、925 路

  5、股东须持以下有关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①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

  ②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和委托人股东帐户卡;

  ③法人股东持股东帐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人代表证明书及出席人身份证。

  6、异地股东可以传真、信函方式进行登记,传真以到达公司时间、信函以到达地邮戳为准。

  六、 其他事项

  1、 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上海市黄浦区打浦路700号

  (2)邮政编码:200023

  (3)联系电话:021-63600606,23296400

  (4)联系传真:021-53188660*6400

  (5)电子邮件:ir@ldjt.com.cn

  (6)联系人:李女士、田先生

  2、 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1月1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9年12月4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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