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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1月16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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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987 证券简称:康德莱 公告编号:2019-140
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175,508,970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19年11月21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公司”、“康德莱”)于2016年10月26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438号)核准,向社会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2,600,000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210,290,000股。公司股票于2016年11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共涉及1名股东,合计持有限售股175,508,97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9.74%,锁定期为自公司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该部分限售股于2019年11月21日起上市流通,具体如下:

  ■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完成后,总股本为210,290,0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157,690,0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52,600,000股。

  2017年5月18日,公司召开的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共计转增105,145,000股。2017年6月9日,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实施完毕,公司总股本由210,290,000股增加至315,435,0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236,535,0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78,900,000股。相关股东持有的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数量增加,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变。

  2017年11月24日,公司锁定期为十二个月的部分首次公开发行的限售股合计111,171,450股上市流通。上市流通后公司总股本无变化,为315,435,000股,其中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为190,071,450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为125,363,550股。

  2018年6月19日,公司召开的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共计转增126,174,000股。2018年7月19日,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实施完毕,公司总股本由315,435,000股增加至441,609,0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175,508,97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266,100,030股。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本次申请限售股上市流通的股东对所持有股份的承诺如下:上海康德莱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德莱控股集团”)承诺:1)自股份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股份公司直接或间接回购该等股份。2)所持公司股票在原各自承诺的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或复权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3)康德莱控股集团意在长期持有公司股票,除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后3年内不减持公司股票外,公司股票上市后4-5年内累计减持公司股票不超过上市时持有公司股票数量的10%,减持方式包括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减持价格(复权后)不低于发行价。康德莱控股集团减持时,将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10.07(1)在发行人申请上市时刊发的上市文件况列为发行人控股股东的人士或一组人士,本身不得(并须促使有关登记持有人不得)进行下列事项:(a)自新申请人在上市文件中披露控股股东持有股权当日起至证券开始在本交易所买卖日起计满6个月之日期止期间,出售上市文件所列示由其实益拥有的证券;就该等由其实益拥有的证券订立任何协议出售发行人证券,或设立任何选择权、权利、利益或产权负担;或(b)在《上市规则》第10.07(1)条(a)段所述的期限届满当日起计的6个月内,出售该段所述的任何证券,或就该等证券订立任何协议出售有关证券,或设立任何选择权、权利、利益或产权负担,以致该名人士或该组人士在出售证券、或行使或执行有关选择权、权利、利益或产权负担后不再成为控股股东。上海康德莱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控股股东的禁售承诺函》,承诺:自上海康德莱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在香港联交所正式挂牌交易之日起6个月内不减持我司股份。

  根据上海康德莱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德莱控股集团”)2019年11月12日出具的《关于增持康德莱股份计划实施告知函》,康德莱控股集团承诺: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五、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股)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相关规定,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限售股持有人持有的限售股将上市流通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经核查,保荐机构就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发表意见如下:

  1、康德莱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持有人严格履行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所作出的承诺;

  2、康德莱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数量和上市流通时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3、截至本核查意见岀具之日,康德莱关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康德莱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175,508,970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19年11月21日;

  首发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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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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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上网公告附件

  (一)《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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