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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1月16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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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红阳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758   证券简称:红阳能源  公告编号:2019-064

  辽宁红阳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9年11月15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沈煤宾馆二楼会议室(沈阳市沈北新区虎石台镇)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由董事长赵光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符合《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辽宁红阳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3人,董事张德辉、张兴东、于苓、独立董事朱克实、独立董事崔万田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1人,监事郭学文、方志仁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3、 公司董事会秘书及部分其他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二级子公司辽宁沈煤红阳热电有限公司拟收购沈煤集团庆化地区供暖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2、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

  ■

  3、关于增补监事的议案

  ■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议案1为关联交易议案。公司控股股东沈阳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其所持表决权股份620,895,741股不计入上述议案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

  律师:姜圣扬、文新祥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辽宁红阳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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