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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1月16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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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06 证券简称:协鑫集成 公告编号:2019-089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可交换公司债券换股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协鑫集成”)控股股东协鑫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协鑫集团”)于2016年9月21日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江苏协鑫能源有限公司(已更名为:协鑫集团有限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符合深交所转让条件的无异议函》(深证函〔2016〕641号),核准协鑫集团面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不超过25亿元人民币的可交换公司债券,本次可交换债券自2017年3月30日进入换股期。具体内容详见刊载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近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协鑫集团的通知,自2019年9月23日至2019年11月14日期间,协鑫集团可交换公司债券投资人累计完成换股63,287,238股,占公司总股本(截至2019年11月14日)比例为1.25%。本次换股完成后,协鑫集团持有公司股份630,674,835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12.41%。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现将有关换股情况公告如下:

  一、换股情况

  (一)换股情况

  ■

  自2019年9月23日至2019年11月14日,协鑫集团因本次可交换公司债券换股累计被动减少公司股份数量为63,287,238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25%。

  (二)换股前后协鑫集团持股情况

  ■

  二、其他情况说明

  1、协鑫集团本次换股未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根据协鑫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营口其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营口其印”)于2018年12月5日出具的承诺函:自2018年12月29日起至 2019年12月28日止,协鑫集团及营口其印不在二级市场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主动减持所持有的协鑫集成股票(具体内容详见刊载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不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8-108)。本次换股未违反协鑫集团做出的相关承诺;

  3、本次换股后,协鑫集团持有公司股份630,674,83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2.41%。协鑫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营口其印及华鑫商业保理(营口)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173,304,835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42.76%,本次换股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4、在换股期内,债券持有人是否选择换股以及实际换股数量等均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可交换债券换股情况,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持股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明细。

  特此公告。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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