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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1月16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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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
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1011     股票简称:宝泰隆    编号:临2019-090号

  债券代码:145439     债券简称:17宝材02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1月11日向各位董事发出了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于2019年11月1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共有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开及参加表决的人员与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共审议了五项议案,在事前已与各位董事对议案内容进行过充分讨论的基础上,最终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为进一步支持公司业务开展、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财务结构,公司拟向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规定的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和《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项目承接负面清单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公司己将实际情况与上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逐项对照,认为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定的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发行条件和资格,不存在不得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相关情况。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1、发行债券的规模

  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规模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人民币5亿元),具体发行规模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获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前述范围内确定。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对象为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规定的合格投资者,每次发行对象不超过200人(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比例超过百分之五的股东,可以参与本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认购和转让,不受合格投资者资质条件的限制)。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债券期限及品种

  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期限不超过5年(含5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是多期限的混合品种,具体的期限构成、各期限品种的发行规模及含权结构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获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及市场情况和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

  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

  具体票面利率和还本付息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获授权人士与主承销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发行时的市场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包括不限于偿还公司债务、补充流动资金及适用的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用途。具体用途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获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财务状况与资金需求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发行方式

  本次债券采取非公开发行方式,经有权部门审核无异议后,可以一次或分期形式向合格投资者发行。具体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获授权人士与主承销商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担保安排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是否采用担保及具体担保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获授权人士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是否设计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及相关条款具体内容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获授权人士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交易或转让场所

  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发行完毕后,在满足相关规定条件的前提下,公司将尽快在证券交易所等相关交易场所申请办理转让相关手续。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决议的有效期

  本项决议的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临2019-091号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工作能够顺利、高效的进行,特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有关法律法规范围内,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相关事宜,具体授权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市场实际情况,制定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发行时机、是否分期发行、债券品种、每期债券的发行额度、发行方式、债券期限、是否设计回售条款或赎回条款、募集资金用途及使用金额、增信机制、偿债保障措施、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及偿债保障专户、评级安排、还本付息安排、还款保障、挂牌转让地点等与发行方案相关的一切事宜;

  2、决定并聘请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3、决定并聘请参与本次发行的相关中介机构,办理本次发行的申报事宜以及在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申请挂牌转让事宜;

  4、负责具体实施和执行本次债券发行及申请挂牌转让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有关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本次发行、申请挂牌转让的申报材料,签署相关申报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

  5、发行公司债券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重新批复的事项外,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并决定是否继续开展本公司债券发行工作;

  6、全权负责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发行、登记及挂牌转让等有关的其他事项;

  7、签署与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合同、协议(包括但不限于《债券主承销协议》、《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及《偿债保障专户监管协议》等其他与本次债券相关的协议)和文件,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8、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为本次发行的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的决议及董事会授权具体处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及挂牌转让的有关事务。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提前偿还部分“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2017年公司债券(第二期)”本息》的议案

  公司于2017年3月24日发行了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2017年公司债券(第二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或“17宝材02”),发行规模人民币3亿元,债券期限3年,兑付日为2020年3月24日。为保护投资者利益,合理安排负债结构,公司决定提前偿还部分“17宝材02”本金并支付对应利息。

  1、本期债券目前的基本情况及原有偿还方案

  (1)债券名称: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2017年公司债券(第二期);

  (2)债券简称:17宝材02;

  (3)债券代码:145439;

  (4)发行规模:人民币3亿元;

  (5)债券票面利率: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固定利率,经公司在债券存续期第2年末上调后1年的票面利率后,债券最后一年票面利率为7.2%;

  (6)起息日:2017年3月24日;

  (7)付息日:债券的付息日为 2018年至2020年每年的3月24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8)还本付息方式: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息,本金自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

  (9)兑付日:2020年3月24日;

  (10)债券担保情况:本期债券由黑龙江宝泰隆集团有限公司以持有的公司股票为本期债券的本金和利息提供担保;

  (11)挂牌时间及地点:本期债券于2017年4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挂牌;

  (12)登记、托管、委托债券派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2、本期债券提前偿还部分本金及对应利息的方案

  公司将按照以下方案提前偿还本期债券的部分本金及对应利息。

  (1)偿还本金: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含);

  (2)偿还本金对应利息的计算方法:按票面利率7.2%/年计算,计算公式为7.2%/365*自2019年3月24日至提前偿还部分本金日的前一日期间存续天数*提前偿还的部分本金;

  (3)公司董事会将根据本期债券的挂牌场所上海证券交易所和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要求,按照法规允许的方式制定具体的偿还方案并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召开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相关事宜》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所审议的部分议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经董事会研究决定,于2019年12月2日(星期一)召开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临2019-092号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九年十一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601011     证券简称:宝泰隆       编号:临2019-091号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1月1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及《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临2019-090号公告),公司拟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规模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5亿元),具体内容如下:

  一、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和《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项目承接负面清单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定的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发行条件和资格,不存在不得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相关情况。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发行概况

  1、发行债券的规模

  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规模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人民币5亿元),具体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获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前述范围内确定。

  2、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对象为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规定的合格投资者,每次发行对象不超过200人(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比例超过百分之五的股东,可以参与本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认购和转让,不受合格投资者资质条件的限制)。

  3、债券期限及品种

  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期限不超过5年(含5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是多期限的混合品种,具体的期限构成、各期限品种的发行规模及含权结构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获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及市场情况和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4、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

  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5、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

  具体票面利率和还本付息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获授权人士与主承销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发行时的市场情况确定。

  6、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包括不限于偿还公司债务、补充流动资金及适用的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用途。具体用途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获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财务状况与资金需求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7、发行方式

  本次债券采取非公开发行方式,经有权部门审核无异议后,可以一次或分期形式向合格投资者发行。具体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获授权人士与主承销商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协商确定。

  8、担保安排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是否采用担保及具体担保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获授权人士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9、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是否设计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及相关条款具体内容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获授权人士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10、交易或转让场所

  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发行完毕后,在满足相关规定条件的前提下,公司将尽快在证券交易所等相关交易场所申请办理转让相关手续。

  11、决议的有效期

  本项决议的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获授权人士根据市场情况决定具体的发行方案,本次公司债券的发行方案以最终获得相关监管机构批准的方案为准。

  三、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授权事项

  为保证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工作能够顺利、高效的进行,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有关法律法规范围内,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相关事宜,具体授权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市场实际情况,制定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发行时机、是否分期发行、债券品种、每期债券的发行额度、发行方式、债券期限、是否设计回售条款或赎回条款、募集资金用途及使用金额、增信机制、偿债保障措施、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及偿债保障专户、评级安排、还本付息安排、还款保障、挂牌转让地点等与发行方案相关的一切事宜;

  2、决定并聘请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3、决定并聘请参与本次发行的相关中介机构,办理本次发行的申报事宜以及在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申请挂牌转让事宜;

  4、负责具体实施和执行本次债券发行及申请挂牌转让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有关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本次发行、申请挂牌转让的申报材料,签署相关申报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

  5、发行公司债券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重新批复的事项外,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并决定是否继续开展本公司债券发行工作;

  6、全权负责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发行及挂转让有关的其他事项;

  7、签署与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合同、协议(包括但不限于《债券主承销协议》、《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及《偿债保障专户监管协议》等其他与本次债券相关的协议)和文件,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8、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为本次发行的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的决议及董事会授权具体处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及挂牌转让的有关事务。本发行方案已获得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进展情况。

  四、偿债保障措施

  若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发行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根据有关规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采取如下措施: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特此公告。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九年十一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601011    证券简称:宝泰隆       编号:临2019-092号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12月2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9年12月2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黑龙江省七台河市新兴区宝泰隆路16号公司五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12月2日

  至2019年12月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19年11月1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临2019-090号、临2019-091号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1、2、3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会议登记方式:法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个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和个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办理登机手续(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会议登记时间:2019年12月2日

  3、会议登记地点:黑龙江省七台河市新兴区宝泰隆路16号公司五楼会议室。

  六、 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食宿费用自理

  2、联系人:王维舟、唐晶

  3、联系电话:0464-2915999、2919908

  4、传真:0464-2915999、2919908

  特此公告。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1月1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9年12月2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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