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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1月15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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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47 证券简称:仁东控股 公告编号:2019-086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基本情况

  2019年7月29日,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仁东控股)控股股东北京仁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仁东信息”)、仁东(天津)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仁东”)、仁东(天津)科技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霍东与北京海淀科技金融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科金集团”)签署了《关于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委托管理协议》,仁东信息将其持有的仁东控股的股份对应的表决权等股东权利委托海科金集团进行管理。

  同时,仁东信息、天津仁东与海科金集团签署了《关于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一致行动协议》(以下简称“《一致行动协议》”),仁东信息、天津仁东、海科金集团同意,托管期限内,在上市公司所有重大事项决策中,保持一致行动,仁东信息、天津仁东应当与海科金集团取得一致意见,若无法形成一致意见,以海科金集团的意见为一致表决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权益变动暨实际控制人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号:2019-051)、《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关于公司权益变动暨实际控制人变更事项获得北京市海淀区国资委批复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56)等相关公告。

  2019年11月14日,公司收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出具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反垄断审查决定【2019】446号),主要内容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经初步审查,现决定,对北京海淀科技金融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合同取得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控制权案不实施进一步审查。你公司从即日起可以实施集中。该案涉及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之外的其他事项,依据相关法律办理。”

  根据上述《关于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委托管理协议》和《关于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一致行动协议》关于生效条件的约定“本协议在下述各项内容全部满足后,于上市公司公告之日起生效:(1)本协议经各方适格主体签字盖章;(2)本协议获得有权国资主管部门的批准;(3)相关主管部门对本协议项下股份托管涉及的经营者集中做出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或不予禁止决定(如需要)”,因此,上述协议自2019年11月15日起正式生效。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前,海科金集团未持有上市公司任何股份或股份对应的表决权。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截至目前,海科金集团将通过股份托管的方式持有上市公司119,088,160股股份对应的表决权,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1.27%。通过《关于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一致行动协议》,海科金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将合计控制上市公司29.93%的股份表决权。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为海科金集团,实际控制人变更为北京市海淀区国资委。

  二、备查文件

  1、《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反垄断审查决定【2019】446号)。

  特此公告。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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