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22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19年11月15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002496 证券简称:辉丰股份 公告编号:2019-073
债券代码:128012 债券简称:辉丰转债
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或“辉丰股份”)于2019年11月11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2019】第388号,以下简称“问询函”)。按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现就《问询函》涉及的问题答复并公告如下:

  2019年11月7日,你公司披露《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部分股权的公告》称,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上海迪拜植保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同意将你公司持有的上海迪拜植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迪拜植保”)50%股权转让给安道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道麦”)。上述股权交割前,你公司应先收购新疆辉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辉丰”)其他股东持有的新疆辉丰49%股权,然后将持有的新疆辉丰100%股权转让给迪拜植保。

  1、你公司披露的包含迪拜植保及新疆辉丰的未经审计财务数据显示,截至2019年7月31日,标的资产账面净资产价值为1,949.58万元,本次交易标的股权预估价格为3.7亿元人民币,预计产生收益3.57亿元。

  (1)请你公司详细说明标的资产净资产价值与预估价格存在较大差异的原因及合理性。

  回复:

  迪拜植保多年来一直专注于为中国农民提供更多植物保护解决方案,并提供优质活性成份和配方的产品,拥有众多差异化产品以及专利产品资源、经验丰富的营销团队。根据辉丰股份与安道麦于2019年11月6日签订的《股权购买协议》:自交割日起,对于辉丰股份的全部150余件现有的制剂登记和新制剂登记,迪拜植保将拥有独家的、无期限的、不可撤销的及免使用费的许可使用权,以及与标的业务相关的部分知识产权转让或迪拜植保将拥有独家的、无期限的、不可撤销的及免使用费的许可使用权,同时辉丰股份所有标的制剂产品独家供应迪拜植保。标的公司拥有的产品资源和营销网络与安道麦形成了高度互补,多年以来迪拜植保经营状况良好,标的制剂业务2017年实现净利润3,872万元、2018年实现净利润5,533万元、2019年截至7月31日实现净利润2,315万元,安道麦认可迪拜植保对其战略价值和未来的盈利能力,双方经谈判协商确定了交易价格,净资产与预计交易价格的差距,体现了产品、知识产权和营销团队及渠道等的价值。

  本次交易,标的股权预估价格为3.7亿元人民币,最终交易价格为预估价款与交割时净负债的差额。

  (2)你公司2018年度亏损5.87亿元,2019年前三季度亏损2.28亿元,请你公司结合标的公司的盈利能力,测算上述会计处理对本年净利润的影响。

  回复:

  本次交易交割前尚需完成协议约定的多项交割条件,具体交割时点暂时不能准确预计。如在2019年末进行交割且确认相关收益,预计将产生收益约3.57亿元(转让价款会根据预估价款与交割时净负债的差额进行调整),如本年度不能完成交割,则上述交易对本年度净利润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2、本次交易将你公司原药生产的恢复作为交割条件之一。请你公司说明预计原药业务恢复生产的时间,以及将原药生产的恢复作为交割条件的原因。

  回复:

  2019年11月10日, 盐城市大丰区人民政府根据盐城市化治办 《关于印发〈盐城市停产整治化工生产企业复产工作流程〉的通知》【2019】5号文精神,发布《关于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拟申请市级复产复核的公示》:公司氟丙菊酯、抗倒酯、烯酰吗啉、二噻农二期、咪鲜胺、咪鲜胺铜盐、咪鲜胺锰盐、甲基膦酸二苯酯、联苯菊酯、二甲四氯异辛酯十个产品复产申请通过了港区初审、区级验收。该事宜已由公司于2019年11月1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告编号:2019-072),公司目前正积极推进原药车间的复产工作。

  迪拜植保作为公司制剂产品的销售平台,销售的制剂产品的主要原材料为公司自产原药,原药生产若未能恢复则影响制剂产品的后续供应,因此,双方协商确定将原药生产的恢复作为本次标的股权交易的交割条件之一。

  3、本次披露的标的公司的财务数据为未经审计的数据,请你公司说明以2019年7月31日为基准日的标的股权审计工作预计完成时间,以及能否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对外披露。

  回复:

  目前,审计工作正有序开展,经与负责本次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沟通,预计在12月上旬可完成审计工作,在公司股东大会召开前能够出具审计报告并对外披露。

  4、你公司认为需说明的其他事项。

  回复: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十四日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