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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1月15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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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0700 股票简称:模塑科技 公告编号:2019-063
债券代码:127004 债券简称:模塑转债
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追加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2019年公司预计向关联方采购、销售产品和提供、接受劳务等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8.12亿元人民币。

  除上述公司预计的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外,根据市场动态变化和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与相关关联方将追加一定额度的日常关联交易。以下为本次追加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具体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本议案尚需经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1)关联方:江阴名鸿车顶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阴名鸿”)

  法定代表人:陈立奎

  注册资本:1000万元美元

  注册地址:江阴市蟠龙山路12号

  成立时间:2014年03月26日

  主营业务:汽车零部件、机械零部件、塑料制品、金属制品的研发、生产及技术咨询服务;模具研发;油漆喷涂加工;从事上述商品的批发及进出口业务。

  “江阴名鸿”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关联方:江阴名旭模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阴名旭”)

  法定代表人:朱晓东

  注册资本:2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江阴市周庄镇长青路5号

  成立时间:2014年5月16日

  主营业务:模具、检具、自动化控制设备、塑料加工专用设备、机械零部件的研究、开发、制造、加工、销售、安装、调试、维修、维护;塑料零件、工程塑料的研究、开发、销售;机械设备的安装、调试、维修、维护;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江阴名旭”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关联方:江阴模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模塑集团”)

  法定代表人:曹明芳

  注册资本:12,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江阴市周庄镇长青路2号

  成立时间:1985年4月1日

  主营业务:模具产品、塑料制品(箱包、灯具、塑料管材、汽车用塑料装饰件)、机械设备及零配件、塑钢门窗及五金配件、工程塑料原料、金属材料、服装的制造、加工、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模塑集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1)本公司控股股东江阴模塑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江阴名鸿”70%的股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江阴名鸿”与本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2)江阴名旭模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阴名旭”)法人代表朱晓东先生为模塑科技监事会召集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三)项规定的情形,江阴名旭模塑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3)江阴模塑集团有限公司是本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模塑集团”与本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3、关联方截止三季度末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人民币万元

  ■

  4、与各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

  此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后,2019年度,公司与各关联人预计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18.67亿元人民币。

  5、履约能力分析:上述关联方技术力量雄厚,信誉良好。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本公司与关联方追加的日常关联交易将按照公平交易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作为交易的基础,以合同的方式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此次增加的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经营中的持续性业务,保证了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有利于降低公司成本,进一步提高公司竞争能力。

  此项关联交易是在公平、公开、公正的基础上进行的,未损害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不良影响,也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造成不良影响,亦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良影响。

  五、审议程序

  本次追加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事项已经公司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此次追加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事项尚需提交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狄瑞鹏先生、祝梅红女士认为本次追加的关联交易为本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所必需发生的交易,在公平互利、友好合作的基础上进行的,符合公司发展战略,符合公司的长远利益,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不会对上述关联方产生依赖。

  关联董事在表决过程中依法进行了回避,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规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

  七、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将根据经营中具体的业务与上述关联方签署相关合同。

  八、备查文件

  1、经全体董事签字的十届十次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追加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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