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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1月14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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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803 证券简称:金宇车城 公告编号:2019-126
四川金宇汽车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四川金宇汽车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简称:金宇车城,股票代码:000803,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19年11月11日、2019年11月12日、2019年11月13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进行了核实,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除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四川金宇汽车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19〕第121号)要求需对公司2019年11月6日披露的《关于出售子公司100%股权的公告》进行补充披露外,未发现前期披露的信息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公共传媒近期报道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目前的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经询问,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5、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除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四川金宇汽车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19〕第121号)要求需对公司2019年11月6日披露的《关于出售子公司100%股权的公告》进行补充披露外,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2019年11月4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重大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1月6日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尚需经:(1)有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的相关程序;(2)本次交易标的公司的审计、评估工作完成并确定交易价格后,上市公司需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的正式方案;(3)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的审议通过;(4)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 本次交易能否取得上述备案、批准、核准以及最终取得备案、批准、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出售子公司100%股权事项尚需经公司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其结果存在不确定性。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与《中国证券报》,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金宇汽车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九年十一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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