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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1月14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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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185        证券简称:格力地产     公告编号:临2019-106

  可转债代码:110030      可转债简称:格力转债

  转股代码:190030        转股简称:格力转股

  债券代码:135577、150385、143195、143226、151272

  债券简称:16格地01、18格地01、18格地02、18格地03、19格地01

  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9年11月13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珠海市石花西路213号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长主持,并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及表决。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8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均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

  2、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

  3、 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审议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君泽君(珠海)律师事务所

  律师:邱小飞、赵瑜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和出席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及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对议案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北京市君泽君(珠海)律师事务所关于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13日

  证券代码:600185      股票简称:格力地产       编号:临2019-107

  可转债代码:110030    可转债简称:格力转债

  转股代码:190030      转股简称:格力转股

  债券代码:135577、150385、143195、143226、151272

  债券简称:16格地01、18格地01、18格地02、18格地03、19格地01

  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9年11月1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以电子邮件、传真、送达的方式发出。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人。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鲁君四先生为公司董事长。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选举第七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如下:

  (1)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为:鲁君四先生、林强先生、郭国庆先生、汪晖先生、周琴琴女士、刘兴祥先生、袁彬先生。

  主任委员为:鲁君四先生。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为:方军雄先生、刘兴祥先生、刘泽红女士。

  主任委员为:方军雄先生。

  (3)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为:袁彬先生、方军雄先生、郭国庆先生。

  主任委员为:袁彬先生。

  (4)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为:刘兴祥先生、袁彬先生、刘泽红女士。

  主任委员为:刘兴祥先生。

  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设常务副总裁一职。同意聘任林强先生为公司总裁,周琴琴女士为公司常务副总裁,蒋伟先生为公司副总裁,邹超女士为公司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苏锡雄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魏烨华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上述人员简历附后)

  上述人员聘期自本次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十三日

  附件:

  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林强先生

  林强先生,1966年出生,大学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珠海正青建筑勘察设计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珠海格力房产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3年5月起任珠海洪湾中心渔港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2013年6月至2017年6月任公司副总裁。2017年6月起任公司总裁,2017年12月起任公司董事。

  林强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存在关联关系,除参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外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周琴琴女士

  周琴琴女士,1966年出生,大学学历,历任珠海市仕成发展有限公司副经理,珠海格力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经理,珠海格力房产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珠海格力房产有限公司董事长。2015年7月起任公司副总裁。

  周琴琴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除参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外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蒋伟先生

  蒋伟先生,1972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历任珠海市公安局警务保障处副处长,珠海格力房产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经理(口岸经济板块)。现任珠海格力港珠澳大桥人工岛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

  蒋伟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存在关联关系,除参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外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邹超女士

  邹超女士,1980年出生,研究生学历,法学硕士。历任珠海格力房产有限公司法务专员、法务主管、法务部部长,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现任公司法务总监。2017年3月起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邹超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除参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外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苏锡雄先生

  苏锡雄先生,1971年出生,大学学历,历任格力集团(香港)有限公司财务总监,香港环球动力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财务总监,珠海市嘉宝华健康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公司总经理(财务)。2017年3月起任公司财务负责人。

  苏锡雄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除参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外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魏烨华女士

  魏烨华女士,1984年出生,研究生学历。历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处信息披露主管、主任助理。现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处副主任。2017年4月起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魏烨华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除参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外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600185      股票简称:格力地产       编号:临2019-108

  可转债代码:110030    可转债简称:格力转债

  转股代码:190030      转股简称:格力转股

  债券代码:135577、150385、143195、143226、151272

  债券简称:16格地01、18格地01、18格地02、18格地03、19格地01

  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9年11月1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以电子邮件、传真、送达的方式发出。应出席会议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人。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七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同意选举丁艳女士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主席。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600185      股票简称:格力地产       编号:临2019-109

  可转债代码:110030    可转债简称:格力转债

  转股代码:190030      转股简称:格力转股

  债券代码:135577、150385、143195、143226、151272

  债券简称:16格地01、18格地01、18格地02、18格地03、19格地01

  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冻结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19年11月13日获悉控股股东珠海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投公司”)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被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股份被冻结基本情况

  ■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海投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被冻结股份情况如下:

  ■

  本次海投公司持有的部分股份被冻结未对公司控制权及日常经营造成影响。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600185      股票简称:格力地产       编号:临2019-110

  可转债代码:110030    可转债简称:格力转债

  转股代码:190030      转股简称:格力转股

  债券代码:135577、150385、143195、143226、151272

  债券简称:16格地01、18格地01、18格地02、18格地03、19格地01

  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四次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9年6月13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四次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拟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含2亿元),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含4亿元),如以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4亿元,回购价格上限人民币7.00元/股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不超过57,142,857股。

  截至2019年11月13日,公司第四次回购股份已累计回购51,593,99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50%。如按上述预计回购股份数量计算,还可回购5,548,865股。

  公司将继续按照公告的回购方案实施回购,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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