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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1月14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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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706 证券简称:东方环宇 公告编号:2019-065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购买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19年7月8日、2019年7月24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与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竞买伊宁市供热有限公司80%股权及授权公司董事长办理竞买相关事宜的议案》,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7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披露的《关于参与竞买伊宁市供热有限公司80%股权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办理竞买相关事宜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28)。

  2019年7月25日,伊宁供热80%股权挂牌转让公告期满,根据新疆产权交易所发布的伊宁供热80%股权转让信息,公告期满后,公司作为唯一意向受让方被最终确定为本次股权转让的受让方。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7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披露了《关于参与伊宁市供热有限公司80%股权竞买成功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9-035)

  2019年9月7日,公司与伊宁国资在新疆伊宁市共同签署了《产权交易合同》。双方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在新疆产权交易所以挂牌转让的方式,就伊宁国资向公司转让其所持有的伊宁市供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伊宁供热”)的80%股权及相关事宜达成一致。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9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购买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52)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正在有序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正在开展,相关工作正在全面积极推进。公司将根据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次交易方案尚需进行进一步论证和沟通协商,且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必要的内外部决策和审批程序。

  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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