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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1月14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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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396          证券简称:*ST金山              公告编号:临2019-050号

  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11月4日发出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的通知,于2019年11月1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董事10名,实际参加会议表决董事10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资金支持的议案》

  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临2019-051号《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资金支持公告》)

  二、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临2019-052号《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三、通过了《关于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临2019-053号《关于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上述第一、二项议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九年十一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600396          证券简称:*ST金山              公告编号:临2019-051号

  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资金支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提供资金支持公司名称:

  阜新金山煤矸石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阜新公司”)

  ●本次资金支持金额:

  为阜新公司提供总额度不超过3.9亿元资金支持。

  ●资金支持中委托贷款利率和期限:利率为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期限一年。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情况概述

  为满足控股子公司正常生产运营需要,缓解其资金压力,公司以对外担保或委托贷款方式向控股子公司阜新金山煤矸石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阜新公司”)提供不超过3.9亿元资金支持,其中优先考虑提供对外担保,且最高额度为1.82亿元;若对外担保不能办理,则以辽宁华电铁岭发电有限公司委托贷款来提供缺口部分资金支持,总额度不超过3.9亿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该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亦未损害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被资金支持人基本情况

  阜新金山煤矸石热电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郝明奎

  注册地点:阜新市清河门区新昌路1号

  注册资本:53,658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火力发电;供暖,供汽;循环水综合利用,污水处理,技术服务;粉煤灰、金属材料、热水(非饮用水)、机电设备的备品备件、橡胶制品、建材、仪器仪表销售;机电设备加工与维修;机电设备安装与调试。以下项目限分公司经营:粉煤灰综合利用及技术开发,房屋出租,住宿、餐饮、会议、洗染服务;日用百货零售。

  与本公司关系:本公司控股51%的子公司。产权关系图如下:

  ■

  基本财务状况:截至2018年底经审计总资产228,684.44万元,净资产3477.15万元;2018年度净利润-36,967.84万元。

  截至2019年6月30日,未经审计的总资产为220,490.16万元,净资产为-8236.77万元;2019年1-6月份净利润-11,713.92万元。

  三、资金支持的主要内容

  阜新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以对外担保或委托贷款方式向其提供不超过3.9亿元额度的资金支持,用于其归还到期债务,保证资金顺利接续。其中优先考虑提供对外担保,且最高额度为1.82亿元;若对外担保不能办理,则以辽宁华电铁岭发电有限公司委托贷款来提供缺口部分资金支持,总额度不超过3.9亿元,期限一年,利率为银行同期贷款利率。

  四、该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阜新金山是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应支持其发展。本次公司为其提供担保不会给公司带来较大风险。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资金支持有利于保障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和资金安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该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亦未损害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一致认为,本次为阜新金山提供不超过3.9亿元资金支持,是为了保障控股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中的资金需求,保证其资金链的安全。其中通过辽宁华电铁岭发电有限公司提供的委托贷款,利率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也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会议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会议决议有效,我们同意该等关联交易事项。

  六、存在的风险及解决措施

  阜新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可随时监控其还款情况,如发现或判断出现不利因素时,公司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或降低风险。

  七、累计对外担保或委托贷款情况

  截至2019年9月30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40,830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0.79%,没有逾期和诉讼情况;累计委托贷款余额为0元。

  八、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九年十一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600396          证券简称:*ST金山              公告编号:临2019-052号

  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 修正)、《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18修订)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9 修订)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现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改,具体修改前后内容对照如下:

  ■

  特此公告

  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九年十一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600396    证券简称:*ST金山    公告编号:2019-053

  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11月29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9年11月29日9点00分

  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11月29日

  至2019年11月2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会议审议事项中,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决议公告刊登在2019年11月14日出版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第一项、第二项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个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票帐户

  原件;法人股东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委托书、股票帐户原件和出席人身份

  证;股东代理人持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代理人身份证和股票帐户

  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19年11月25日—2019年11月26日

  上午9:00-11:30 下午13:30-16:00

  异地股东可于2019年11月27日前采取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三)登记地点:沈阳市和平区南五马路183号泰宸商务大厦B座25层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管理部

  六、 其他事项

  (一) 与会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二) 联系办法

  联系人:马佳

  联系电话:024-83996040

  传真:024-83996040

  邮编:110006

  特此公告。

  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1月14日

  ●      报备文件

  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9年11月29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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