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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1月14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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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95 证券简称:精艺股份 公告编号:2019-045
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特别提示

  (一)本次股东大会无新增、修改、否决议案的情况。

  (二)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二、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9年11月13日(星期三)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9年11月12日—2019年11月13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11月13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11月12日下午15:00至2019年11月13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西海工业区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议室。

  (三)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黄裕辉先生。

  (六)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

  出席现场会议及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共11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76,623,0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5739 %。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共9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76,569,0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5523%;

  2、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在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结束后提供给公司的网络投票统计结果,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共2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54,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5%。

  (二)公司部分董事、部分监事以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全部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广东君信律师事务所戴毅律师、云芸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会议。

  四、会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审议和表决,经参加会议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对会议议案进行投票表决,本次会议形成以下决 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数76,619,06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8%;反对股数4,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2%;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同意股数853,36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335%;反对股数4,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665%;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见证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经广东君信律师事务所戴毅律师、云芸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精艺股份《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公司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确认的《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公司出席会议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签字确认的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记录。

  3、广东君信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广东君信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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