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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1月14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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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2019年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53           证券简称:石基信息           编号:2019-48

  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2019年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9年第九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19年11月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11月12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1.1《选举李仲初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议案1.2《选举赖德源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议案1.3《选举李殿坤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议案1.4《选举李少华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即将于2019年11月27日任届到期,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拟提名李仲初先生、赖德源先生、李殿坤先生、李少华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任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三年。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对本次换届选举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本决议公告附件)

  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2019年11月14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2.1《选举叶金福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议案2.2《选举刘剑锋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议案2.3《选举陶涛女士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即将于2019年11月27日任届到期,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拟提名叶金福先生、刘剑锋先生、陶涛女士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任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三年。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对本次换届选举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本决议公告附件)

  公司以上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等有关部门对其任职资格及独立性审核备案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鉴于独立董事邹小杰先生、刘丹萍女士离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公司董事会向邹小杰先生、刘丹萍女士任职期间对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感谢。

  独立董事对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2019年11月14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鉴于公司独立董事自任职以来勤勉尽责,为公司持续、健康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公司结合实际情况以及所处行业、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同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薪酬标准为每人6万元/年(含税),适用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实际任期届满。

  《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薪酬的公告》(2019-50)、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薪酬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2019年11月14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19年12月2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将审议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提案

  (1)选举李仲初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选举赖德源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选举李殿坤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选举李少华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提案

  (1)选举叶金福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选举刘剑锋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选举陶涛女士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提案

  (1)选举郭明先生为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2)选举张广杰先生为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11月12日

  附件一: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李仲初:男,出生于1963年,中国公民,工学硕士,工程师,本公司创始人及控股股东。1984年毕业于武汉大学空间物理系,获得理学学士学位,1987年获得原国家航天部第二研究院工学硕士学位,曾任职于航天部某研究所。离职后于1998年创立本公司并作为本公司的创始人、经营者持续至今,现任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董事长兼总裁,被提名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李仲初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李仲初先生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2019年10月31日,持有公司584,236,8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4.65%。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列示的“失信被执行人”。

  赖德源:男,出生于196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本科学历,毕业于香港理工学院电子工程系。先后就职于香港地下铁路有限公司、香港国辉电脑有限公司,1992年1月至2001年12月先后担任富达自动化管理系统(上海)有限公司(该公司为MICROS在中国设立的全资子公司)董事总经理、香港MOVIELINK公司总经理。现任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被提名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赖德源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赖德源先生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2019年10月31日,赖德源先生持有公司9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1%。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列示的“失信被执行人”。

  李殿坤:男,出生于1969年,中国公民,研究生学历。1991年毕业于浙江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获得工学学士学位;1994年毕业于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获得经济学硕士学位。曾任职于上海万国证券公司投资银行总部项目经理、高级经理,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总部部门总经理、内核办主任,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总裁助理。现任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被提名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李殿坤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李殿坤先生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2019年10月31日,李殿坤先生持有公司6,263,49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59%。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列示的“失信被执行人”。

  李少华:男,出生于1973年,中国公民,MBA硕士,研究生学历,毕业于中山大学。曾就职于中国南方航空公司。2011年加入阿里巴巴集团起,李少华先生先后担任支付宝航旅事业部总经理、阿里巴巴集团航旅事业部总经理、阿里巴巴集团航旅事业群(阿里旅行)总裁,现任阿里巴巴集团副总裁、乡村事业部总经理。现任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被提名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李少华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李少华先生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列示的“失信被执行人”。

  附件二: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叶金福:男,出生于1975年,中国公民,毕业于厦门大学,后毕业于中央财经大学,会计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曾先后就职于聊城大学、天健光华会计师事务所、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2012年1月至今,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任职,合伙人。同时任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未上市)独立董事、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被提名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叶金福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叶金福先生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列示的“失信被执行人”。

  刘剑锋:男,196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大学金融专业商学硕士,合肥工业大学工学学士,高级会计师、美国注册金融分析师(CFA)。曾任北电网络(Nortel)通讯工程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沈阳北电通信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迪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财务经理。现任上海科惠价值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北纬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002148)独立董事,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603612)监事,伟本智能机电(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华新绿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亚龙星叶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监事,三亚椰风居餐饮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南通永琦家居有限公司副董事长。被提名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刘剑锋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刘剑锋先生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列示的“失信被执行人”。

  陶涛:陶涛:女,出生于1969年,中国公民。毕业于北京大学经济学院,先后获经济学学士、硕士、博士学位。博士毕业后一直任职于北京大学,现任北京大学经济学院教授,从事国际贸易、国际投资相关领域的研究和教学,被提名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陶涛女士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陶涛女士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列示的“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153              证券简称:石基信息           编号:2019-49

  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19年11月12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9年11月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具有法律效力,其决议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议案1.1《选举郭明先生为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

  议案1.2《选举张广杰先生为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于2019年11月27日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提名郭明先生、张广杰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见本决议公告附件)。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以上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

  本次提名的监事候选人中,不存在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关于公司职工代表监事换届选举的公告》将在公司职工代表监事选举后另行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 3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同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薪酬标准为每人6万元/年(含税)。我们认为本方案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薪酬的公告》(2019-50)、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薪酬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2019年11月14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9年11月12日

  附件: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

  郭明:男,出生于1956年,经济师,大专学历,毕业于长春职工大学。1977年起先后任职于长春市电车公司、长春市公共交通总公司、长春市煤气公司东郊煤气厂。自1993年起先后参与长春振兴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康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制改造及上市工作,曾任董事会秘书、总经济师; 1999年起任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证券投资部经理,2001年12月至2008年9月历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现任本公司监事,被提名为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郭明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郭明先生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列示的“失信被执行人”。

  张广杰:男,出生于1960年,毕业于首都师范大学数学系,先后就职于航天工业部第二研究院二零七所、北京香格里拉大饭店,任助理工程师、电脑部经理。自2001年起在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就职,现任本公司监事,被提名为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张广杰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张广杰先生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列示的“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153              证券简称:石基信息           编号:2019-50

  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薪酬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1月1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19年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鉴于公司独立董事自任职以来勤勉尽责,为公司持续、健康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公司结合实际情况以及所处行业、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同意,公司制定了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薪酬标准。具体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二、适用期限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实际任期届满。

  三、薪酬标准

  每位独立董事薪酬标准为 6万元/年(含税)。

  四、审议程序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薪酬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五、其他规定

  1、上述薪酬为税前金额,其所涉及的个人应缴纳的有关税费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

  2、公司独立董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符合薪酬发放条件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在本薪酬方案执行期限内,新增的独立董事的薪酬按照本方案执行。

  4、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规则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执行。

  5、本方案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本次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薪酬是依据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及行业、地区的发展水平而确定的,根据《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第七届董事会每位独立董事薪酬为6万元/年(含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薪酬标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我们同意将此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监事会意见

  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同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薪酬标准为每人6万元/年(含税)。我们认为本方案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2019年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11月12日

  证券代码:002153             证券简称:石基信息              公告编号:2019-51

  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12月2日下午2: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12月1日至12月2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交易日2019年12月2日9:30~11:30和13:00 ~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12月1日下午3:00至2019年12月2日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网络投票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根据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但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公司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表决票数,应当与现场投票的表决票数以及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的表决票数一起计入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权总数。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9年11月25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2019年11月25日15: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北京市石景山区玉泉路59号院2号楼燕保大厦6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提案

  (1)选举李仲初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选举赖德源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选举李殿坤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选举李少华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提案

  (1)选举叶金福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选举刘剑锋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选举陶涛女士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提案

  (1)选举郭明先生为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2)选举张广杰先生为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4、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以上议案1、2、4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9年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以上议案3、4已经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议内容及董事、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2019年11月14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六届董事会2019年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2019-48)、《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会议决议公告》(2019-49)等相关公告文件。

  以上议案1、2、3均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通过,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 0 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规定,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为中小投资者,上述议案均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时将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三、会议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19年11月26日 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00

  2、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传真或信函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北京市石景山区玉泉路59号院2号楼燕保大厦6层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68249356

  传真号码:010-68183776

  联系人:罗芳  赵文瑜

  通讯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玉泉路59号院2号楼燕保大厦6层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100040

  2、会议费用:与会股东及委托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七、备查文件

  1、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11月12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153”,投票简称为“石基投票”。

  2、优先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不适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12月2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12月1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9年12月2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__________出席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下表指示代为行使表决权,若本人无指示,请受托人全权行使审议、表决、和签署会议文件的股东权利。

  ■

  注:①议案1-3为累积投票提案,请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②议案4为非累积投票提案,请在相对应的“同意”或“反对”或“弃权”栏目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本授权委托书期限自本通知披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时止。

  委托人姓名:                           受托人姓名: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字:

  委托人签字或法人加盖印章:             受托日期: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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