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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1月13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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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659 证券简称:璞泰来 公告编号:2019-080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江西嘉拓智能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嘉拓”)。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因江西嘉拓融资授信事宜,公司为其提供担保金额1,000万元。本次担保事项后,扣除已履行到期的担保,公司已累计向江西嘉拓提供担保金额1,000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经公司于2018年11月30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2018年12月20日召开的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2019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江西嘉拓智能设备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5,000万元。具体请参阅公司于2018年12月1日及2018年12月21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告。

  11月11日,就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嘉拓智能设备有限公司的融资授信事宜,江西嘉拓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春分行签署了《综合授信协议》,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春分行签署了相应的《最高额保证合同》,担保金额为1,000万元。本次担保事项后,2019年至今公司累计向江西嘉拓提供担保金额1,000万元,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

  上述数据系江西嘉拓2019年1-6月财务数据,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协议主要内容

  1 、  《综合授信协议》主要内容

  (1) 合同签署人:

  受信人:江西嘉拓智能设备有限公司

  授信人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春分行

  (2) 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壹仟万元整

  (3) 最高授信额度的有效使用期限:自2019年11月11日至2020年11月10日止

  2 、  《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1) 合同签署人:

  保证人: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授信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春分行

  (2) 担保最高额限度:人民币壹仟万元整

  (3)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 保证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应向授信人偿还或支付的债务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及罚息)、复利、手续费、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和所有其他应付的费用。

  (5) 保证期间:为自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约定的受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如因法律规定或约定的事件发生而导致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提前到期,则为提前到期之日)起两年。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事项系为满足江西嘉拓日常经营和发展的资金需求,有利于其提高融资效率,降低融资成本。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及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五、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扣除已履行到期的担保,本次新增担保后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总额为25.07亿元人民币,占上市公司2018年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86.21%。因公司向振兴炭材提供的关联担保未签署正式合同,故截止目前公司不存在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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