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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1月12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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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96   证券简称:海南瑞泽    公告编号:2019-110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召开通知于2019年11月5日以通讯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及其他相关出席人员,并于2019年11月1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人,其中张海林先生、冯儒先生、陈健富先生采用通讯表决,其他董事均现场出席会议,公司部分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董事会由公司董事会过半数董事共同推举董事陈宏哲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一致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担任公司2012-2018年度审计机构期间,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严格遵循了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勤勉尽责,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为本公司出具的审计意见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圆满完成了公司的审计工作。为保持审计工作连贯性及鉴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和执业素质,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具体情况与其签订聘任合同,决定其报酬和相关事项。具体内容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转让全资子公司股权的议案》

  经审议,为了更好地发挥资产效益、改善资产流动性,董事会同意公司拟转让全资子公司海南瑞泽生态环保技术有限公司100%股权。目前公司尚未签署交易协议,具体转让方式、转让金额以实际签订的协议为准。具体内容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拟转让全资子公司股权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公司于2019年11月27日召开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用现场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关于公司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具体内容于2019年11月12日披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以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特此公告。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九年十一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596          证券简称:海南瑞泽    公告编号:2019-111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召开通知于2019年11月5日以通讯方式送达各位监事及其他相关出席人员,并2019年11月11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盛辉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参加监事5名,实到监事5名,全体监事通过现场表决方式参与会议表决,董事会秘书于清池先生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一致通过了如下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2012-2018年的审计工作中,审计团队严谨敬业,计划安排详细,派驻的审计人员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审计工作经验丰富,熟悉公司的经营发展情况,其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一九年十一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596  证券简称:海南瑞泽   公告编号:2019-112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9年11月11日,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及理由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主要经营场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1号四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杨志国、朱建弟

  成立日期:2011年1月24日

  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表报,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帐;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信息系统领域内的技术服务;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聘任理由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担任公司2012-2018年度审计机构期间,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严格遵循了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勤勉尽责,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为本公司出具的审计意见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圆满完成了公司的审计工作。为保持审计工作连贯性及鉴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和执业素质,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具体情况与其签订聘任合同,决定其报酬和相关事项。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已经公司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2012-2018年的审计工作中,审计团队严谨敬业,计划安排详细,派驻的审计人员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审计工作经验丰富,熟悉公司的经营发展情况,其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2012-2018年的审计工作中,审计团队严谨敬业,计划安排详细,派驻的审计人员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审计工作经验丰富,熟悉公司的经营发展情况,其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

  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九年十一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596         证券简称:海南瑞泽     公告编号:2019-113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转让全资子公司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9年11月11日,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转让全资子公司股权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交易概述

  公司全资子公司海南瑞泽生态环保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泽生态”)由于近年来连续亏损,为了更好地发挥资产效益、改善资产流动性,公司拟转让瑞泽生态100%股权。目前公司尚未签署交易协议,具体转让方式、转让金额以实际签订的协议为准。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由于本次交易尚未确定交易对方,目前无法判断是否构成关联交易。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尚未确定,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海南瑞泽生态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海南省三亚市吉阳区迎宾大道488号(仅作写字楼功能)

  法定代表人:张海林

  成立日期:2015年05月27日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生态砖的生产、销售;干混砂浆的生产与销售;建筑垃圾综合利用技术研发、咨询、服务;商品混凝土的生产与销售;机械设备生产、销售及售后服务。

  股权结构:本公司直接持有其100%股权,其属于公司全资子公司。

  瑞泽生态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全资子公司瑞泽生态的资产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或其他第三人权利,也不存在涉及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未被司法机关采取查封、冻结等强制措施;公司不存在为瑞泽生态提供担保、委托理财等情况。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由于本次交易未确定最终的交易对方,故尚未签署交易协议。待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确定后,公司将根据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的最终结果,尽快与交易对方协商并确定交易协议的内容。

  五、本次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债务重组等安排,所得款项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交易尚未确定交易对方,若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公司将重新履行关联交易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六、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由于公司全资子公司瑞泽生态近年来连续亏损,为了更好地发挥资产效益、改善资产流动性,公司拟转让全资子公司瑞泽生态100%股权,转让后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本次交易完成后,将对公司未来合并报表利润产生积极影响。

  七、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拟转让全资子公司海南瑞泽生态环保技术有限公司100%股权是在充分预测和评估未来业务发展前景后作出的决策,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有利于改善公司资产质量、减少亏损,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公司拟转让海南瑞泽生态环保技术有限公司100%股权事项。

  八、风险提示

  本公告仅为预披露相关信息,尚未确定最终交易行为,后续推进情况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及时披露具体进展情况,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596     证券简称:海南瑞泽    公告编号:2019-114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1月1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决定于2019年11月27日召开公司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为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于2019年11月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19年11月27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11月26日-2019年11月27日,其中: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11月27日9:30-11:30,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11月26日15:00-2019年11月27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9年11月22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相关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海南省三亚市吉阳区落笔洞路53号君和君泰1D栋4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1月12日披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以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110、2019-111)。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上述议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方式:本次股东大会现场登记时间为2019年11月25日、11月26日(具体时间为9:00-12:00,14:00-17:00);异地股东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上述时间内送达或传真到公司。

  2、登记地点:海南省三亚市吉阳区落笔洞路53号君和君泰1D栋5层证券部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秦庆

  联系电话:0898-88710266

  传真:0898-88710266

  电子邮箱:qinqing@hnruize.com

  邮政编码:572000

  地址:海南省三亚市吉阳区落笔洞路53号君和君泰1D栋5层证券部

  5、本次大会预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3、股东登记表。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九年十一月十一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62596,投票简称:“瑞泽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累积投票提案。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回避。

  3、本次股东大会不设总议案。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11月27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11月26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9年11月27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本单位(本人)系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股东,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于2019年11月27日召开的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受托人在会议现场作出投票选择的权限为:

  1、受托人独立投票:□本人(本单位)授权受托人按自己意见投票。

  2、委托人指示投票:□本人(本单位)对本次股东大会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委托人名称(姓名):              证件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股份性质:

  委托人签字(盖章):

  受托人姓名:证件号码:

  受托人签字: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回避”栏内相应地方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否则,受托人有权自行对该事项进行投票。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3、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自然人委托须经本人签字。

  4、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自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会议结束时止。

  

  附件3: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登记表

  截至2019年11月22日下午交易结束,我公司(个人)持有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________股,拟参加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姓名或名称:

  身份证号码:

  股东账号: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股东签字(盖章):

  年月日

  证券代码:002596         证券简称:海南瑞泽      公告编号:2019-115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职工代表监事辞职及补选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9年11月10日,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收到公司职工代表监事侯悦欣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侯悦欣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职务。辞职后,侯悦欣先生仍在公司全资子公司三亚新大兴园林生态有限公司担任其他职位。公司监事会向侯悦欣先生在任职监事期间所做的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

  侯悦欣先生辞去职工代表监事职务后,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低于三分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使公司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符合相关要求,保证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公司于2019年11月11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19年第二次职工代表大会,会议选举吴芳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见附件),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选举之日至第四届监事会届满时止。

  本次监事变更后,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十一日

  附件:吴芳女士简历

  吴芳女士:197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吴芳女士于1997年至2003年任职于三亚市税务局;2004年至2007年任三亚康美健康产业有限公司会计;2008年至2018年任公司全资子公司三亚新大兴园林生态有限公司税务经理;现任公司全资子公司海南瑞泽双林建材有限公司综合办主任,同时兼任三亚新大兴园林生态有限公司监事、三亚大兴园林苗木繁殖基地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三亚厚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监事、三亚挹翠绿化管理有限公司监事。

  截至目前,吴芳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吴芳女士与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吴芳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吴芳女士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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