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亚厦股份”)于近日接到实际控制人张杏娟女士的通知,获悉张杏娟女士将其所持有的部分本公司股票办理了股票质押购回,具体情况如下:
一、 股东股份质押部分购回的基本情况
2017年12月19日,张杏娟女士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合计8,599,999股以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方式质押给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约定购回日为2020年01月17日,张杏娟女士于2019年11月08日办理了提前购回4,460,000股操作。
■
二、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
■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质押股份风险可控,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且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不产生实质性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质押变动情况及风险,并及时进行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明细;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3、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证明;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