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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1月12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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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远海运特种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简称:中远海特          股票代码:600428          编号:2019-045

中远海运特种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远海运特种运输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远海特”或“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二〇一九年十一月六日发出通知,本次会议以书面议案通讯表决形式进行,会议就“关于审议中远海特与租赁公司开展船舶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征询各位董事意见,议题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每位董事,全体董事已经于二〇一九年十一月十一日前以书面通讯方式进行了表决,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全体董事审议通过“关于审议中远海特与租赁公司开展船舶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0票,全票通过。

详细内容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证券时报》公告。

特此公告。

中远海运特种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九年十一月十二日

股票简称:中远海特          股票代码:600428          编号:2019-046

中远海运特种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租赁公司开展船舶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中远海运特种运输股份有限公司拟与交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工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开展在建船舶的融资租赁(直租)业务,融资金额不超过6.60亿元,租赁期为10年。公司以船舶租金的形式,按季度向租赁公司支付融资本金及利息,并在租赁到期后以1元的价格回购船舶资产,获得所有权。

一、本次融资租赁交易概述

为进一步拓展中远海运特种运输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远海特”或“公司”)融资渠道,降低整体融资成本,经公司前期深入研究,拟采用融资租赁的模式,为公司部分在建船舶的建造款进行融资安排。现经公司综合评选,拟与交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或其全资子公司(简称“交银租赁”)及工银租赁有限公司或其全资子公司(简称“工银租赁”)开展相关在建船舶的融资租赁(直租)业务(简称“本次融资租赁业务”)。

2019年11月11日,公司董事会第七届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中远海特与租赁公司开展船舶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

二、本次融资租赁交易标的情况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批准,公司于2018年11月与大连中远海运重工有限公司(简称“船厂”)签订了五艘62,000吨多用途纸浆船的建造合同,合同单船船价为23,260万元人民币,项目总投资额约为116,300万元人民币。截至2019年9月30日,该项目的五艘船均已开工建造,其中一号船“中远海运卓越”轮已于2019年9月接船交付使用,其余四艘船舶(船厂编号为“N1002-N1005”)按计划将在2019-2020年完成交付。

经过对与融资租赁相关会计、财税、法律等政策的认真研究,公司认为当前在造的N1002-N1005四艘62,000吨多用途纸浆船可适用于融资租赁,且能够有效降低融资成本,拓宽融资渠道。

计划单船的融资租赁比例为船款的70%,四艘船舶的融资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66,000万元,租赁期为10年。公司以船舶租金的形式,按季度向租赁公司支付融资本金及利息,并在租赁到期后以1元的价格回购船舶资产,获得所有权。

公司拟以直租模式(由出租人先拥有资产再租赁给承租人,不同于售后回租)开展融资租赁,相关船舶由租赁公司出资完成投建,再租赁给公司运营。该四艘船舶此前已由公司与大连中远海运重工有限公司签署建造合同,并已支付部分进度款项,将通过以下流程完成融资租赁安排:

1、公司、船厂、租赁公司签署《船舶建造合同转让协议》,租赁公司按协议向船厂支付造船款。船厂向公司退回原已支付的造船进度款;

2、公司、租赁公司签署《融资租赁合同》,公司按合同以船舶租金的形式向租赁公司支付融资本金及利息;

3、租赁到期后,公司以1元的价格回购船舶资产,获得所有权。

其中,经多方比选和商谈,公司拟与交银租赁就N1002-N1003两艘62,000吨多用途纸浆船开展融资租赁安排,与工银租赁就N1004-N1005两艘62,000吨多用途纸浆船开展融资租赁安排。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对于融资租赁业务,在船舶资产转移至租赁公司后,公司仍将视同自有固定资产进行账务处理,并计提相关折旧费。

三、本次融资租赁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一)交银租赁

公司全称:交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法人代表:赵炯

注册资本:850,00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333号28、29楼

成立日期:二〇〇七年十二月二十日

营业范围:融资租赁业务,接受承租人的租赁保证金,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业务,转让和受让融资租赁资产,吸收非银行股东3个月(含)以上定期存款,同业拆借,向金融机构借款,境外借款,租赁物变卖及处理业务,经济咨询,在境内保税地区设立项目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为控股子公司、项目公司对外融资提供担保。

(二)工银租赁

公司全称:工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赵桂才

注册资本:1,800,00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天津市广场东路20号

成立日期:二〇〇七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营业范围:融资租赁业务;转让和受让融资租赁资产;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业务;接受承租人的租赁保证金;同业拆借;向金融机构借款;境外借款;租赁物变卖及处理业务;经济咨询;在境内保税地区设立项目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为控股子公司、项目公司对外融资提供担保;银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进出口业务。

四、本次融资租赁合同主要条款

条件项目交银租赁工银租赁
出租方交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或其全资子公司)工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或其全资子公司)
承租方中远海运特种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租赁物62000吨多用途纸浆船N1002、N100362000吨多用途纸浆船N1004、N1005
融资金额单船不超过1.65亿元人民币;融资总额不超过3.3亿元人民币单船不超过1.65亿元人民币;融资总额不超过3.3亿元人民币
名义年利率(含税)五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点
租赁期限10年
还本方式等额本金法
租金支付方式按季度期末支付
提前回购前五年有偿,后五年无偿按剩余本金提前回购
船舶留购价1元,租期届满由承租人留购

五、本次融资租赁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公司资金状况及需求,为配合船队结构调整的需要,公司一直采取资本市场融资与债务性融资相结合的方式,其中债务性融资以银行贷款为主。

随着新造船项目的持续推进,预计公司的债务规模将持续增加,相关财务费用的压力依然较大。公司有必要不断开拓新的融资渠道,以有效控制并降低整体融资成本。

经过对融资租赁进行深入细致地研究,公司总体认为融资租赁结构上相比银行贷款更加灵活,未来通过租赁结构的灵活设计可满足船舶投资项目不同的需要。结合公司目前情况,认为当前在造的N1002-N1005四艘62,000吨多用途纸浆船适用于直租模式下的融资租赁。通过融资租赁,结合有关增值税政策,公司可最大程度降低融资成本。同时,将有效拓宽融资渠道,优化公司债务结构,促进公司船队发展。

特此公告。

中远海运特种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九年十一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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