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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1月12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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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652            证券简称:泰达股份            公告编号:2019-143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19年11月8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于2019年11月1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八人,实际出席八人。董事长胡军先生主持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李润茹女士因到龄退休辞去公司董事职务,公司需补选董事一名。经控股股东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达控股”)推荐,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提名邢荻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简历附后)。

  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另行披露的《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临时)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控股子公司泰达环保投资建设安丘市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同意控股子公司天津泰达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达环保”)与安丘市恒鑫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成立合资公司建设安丘市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以下简称“安丘项目”)。安丘项目总投资金额约为49,558.98万元,特许经营期限为30年(含建设期14个月)。董事会认为,该项目如顺利实施将成为公司生态环保产业布局山东地区的重大突破,有助于进一步扩大公司生态环保产业规模,提高生态环保行业竞争力。

  详见另行披露的《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泰达环保投资建设安丘市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144)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境外美元债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为拓宽优化债务结构、降低融资成本,公司拟申请发行境外美元债。债券类型为S规则高级无抵押美元债券,发行总额不超过5亿美元,债券期限不超过3年,综合融资成本预计不超过9%,利息支付方式为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半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泰达控股为本期债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且不收取担保费。

  董事会认为:本次境外美元债若能够成功发行,有利于公司拓宽融资渠道和优化债务结构。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后方可实施,最终以备案的方案为准。

  (四)关于公司设立供应链金融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公司拟聘请天风证券担任计划管理人,发起设立供应链金融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以下简称“专项计划”)。专项计划基础资产为原始权益人深圳恒和信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受让的原始债权人对公司所属子公司的应收账款,采用储架发行方式,储架规模总额度不超过60亿元,储架总期数不超过20期,每期期限不超过一年,综合成本预计不超过7%(以发行时为准)。公司与所属子公司共同承担到期付款义务,泰达控股承担差额补足义务。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作为项目总协调人、财务顾问提供咨询服务,并协调整体进度。

  董事会认为:本次专项计划方案将有利于拓宽公司融资渠道,有效延长公司应付账款账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主业发展提供资金支持。

  详见另行披露的《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设立供应链金融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145)。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提议召开2019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公司董事会定于2019年11月27日召开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

  详见另行披露的《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告编号:2019-146)。

  三、备查文件

  (一)《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11月12日

  附件

  董事候选人简历

  邢荻  男,40岁,中共党员

  一、工作经历

  现任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办公室党支部书记、党委办公室党支部书记、党委宣传部部长(兼),办公室主任,董事会秘书。历任苏伊士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埃及泰达投资公司办公室副主任;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项目经理,办公室法务科职员(公司法律顾问),行政秘书兼办公室公关企划科科长,办公室副主任、党委宣传部副部长(兼),党委办公室党支部副书记(主持工作),办公室党支部副书记(主持工作)。兼任公司党委委员、党委副书记,天津滨海新区先锋文化传媒投资有限公司监事,天津中沙泰达工业园区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天津市泰达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二、教育背景、专业背景

  研究生学历、经济师

  三、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

  四、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

  五、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

  六、现就职于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七、截止目前,其本人不持有公司股票。

  八、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九、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0652            证券简称:泰达股份            公告编号:2019-144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泰达环保投资建设安丘市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公告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临时)会议于2019年11月11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泰达环保投资建设安丘市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议案》。现公告如下: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扩大公司生态环保产业规模,控股子公司天津泰达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达环保”)拟与安丘市恒鑫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丘恒鑫”)组建合资公司投资建设安丘市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以下简称“安丘项目”或“项目”)。安丘项目总投资金额为49,558.98万元,位于山东省潍坊市安丘市石堆镇店子村南、206国道以北,占地124.8亩,由泰达环保于2019年9月中标取得,主要处理整个安丘市的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和污泥,其中生活垃圾处理规模为800吨/日,餐厨垃圾处理规模100吨/日,市政污泥处理规模60-100吨/日。

  该项目采用BOT模式,特许经营期限为30年(含建设期14个月)。泰达环保与安丘恒鑫成立合资公司负责项目的建设和运营,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15,000万元,其中泰达环保出资12,45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83%;安丘恒鑫出资2,55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7%,股东以现金方式出资。

  (二)董事会审议投资议案的表决情况

  该事项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临时)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一)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

  1. 公司名称:安丘市恒鑫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 住所:山东省潍坊市安丘经济技术开发区拥翠道153号

  3.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4. 法定代表人:韩良

  5. 注册资本:1,000元整

  6. 主营业务:投资与资产管理;以自有资金对外投资,项目资产经营管理。(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 股权结构

  安丘恒鑫实际控制人为安丘市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安丘恒鑫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一)出资方式

  合资公司注册资本金为15,000万元,出资方式为现金出资,其中泰达环保出资12,45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83%;安丘恒鑫出资2,55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7%。

  (二)合资公司基本情况

  1. 名称:安丘泰达环保有限公司(暂定)

  2. 注册资本:15,000万元人民币

  3. 住所:安丘市

  4.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5. 经营范围: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餐厨、污泥处理,销售所产生的电力、汽、热及灰渣、灰渣制品。对环保类项目进行投资建设及运营管理,环保项目的设计及咨询服务,环保技术设备的开发、销售、租赁。(以工商注册为准)

  6. 股权结构

  以上信息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最终核定为准。

  3. 合资公司章程中不存在法律规定之外其他限制股东权利的条款。

  四、投资测算

  根据《安丘市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股权投资报告》,安丘项目总投资49,558.98万元,其中项目公司资本金为15,000万元,其余资金由项目公司自行筹措。

  按项目中标价格生活垃圾及污泥处理服务费30元/吨(含税),餐厨垃圾处理服务费报价为30元/吨(含税)估算,项目主要经济指标如下:

  ■

  综上,该项目具备良好的经济效益且风险可控。

  五、拟签署协议的主要内容

  泰达环保拟与安丘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安丘住建局”)和安丘恒鑫分别签署《安丘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PPP项目合同》(以下简称《PPP项目合同》)和《共同投资安丘泰达环保有限公司之股东协议》(以下简称《股东协议》)。主要条款如下:

  (一)《PPP项目合同》

  1. 安丘市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主要处理整个安丘市的生活垃圾、餐厨垃圾、污泥。本项目仅为一期工程,生活垃圾处理规模为800吨/日。项目总投资额为49,558.98万元,总投资不含生活垃圾处理二期工程费用,包含厂外配套方面,上网线路建设、生产用水取水管网建设、配套飞灰填埋场建设相关费用。

  2. 项目公司应在其成立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项目采购文件中要求的环评费、资产评估及测绘费用、填埋场渗滤液处理设备升级改造费、实施机构项目管理费、项目周边绿化用地租赁费、原填埋场办公楼和渗滤液处理车间建设费用评估值、拆迁费用等上述费用,共计4,171.2万元(该费用包含在项目总投资额中)。

  3. 泰达环保应在特许经营期的前五年,按要求每年支付转运设备更新费300万元,其中第一年的费用在在项目公司注册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到账,第二年至第五年的费用应分别在各年度的相同日期之前到账。

  4. 本项目合作期限共计30年,建设期为自本合同生效日起至最终完工日止的期间,运营期为自开始运营日起至特许经营期结束之日止的期间。

  (二)《股东协议》

  1. 合资公司注册资本金15,000万元,泰达环保以现金方式出资12,45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83%;安丘恒鑫以现金方式出资2,55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7%。

  2. 在本协议签署后二十工作日内,泰达环保和安丘恒鑫在登记管理机关办理公司的注册登记,并按规定完成首期实缴出资。

  3. 自项目公司成立之日起五年之后,经政府方事先书面同意,泰达环保可以转让其股权。

  4. 董事会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泰达环保提名三名,安丘恒鑫提名一名,职工董事一名。董事长由泰达环保提名,副董事长由安丘恒鑫提名。

  5. 公司设高级管理人员四名,其中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两名、财务总监兼任总会计师一名,均由泰达环保提名。

  以上协议内容以最终签署为准。

  四、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投资目的

  生态环保产业是公司第一主业,本次投资旨在扩大公司生态环保产业规模,拓展生态环保项目全国布局,增强生态环保产业盈利能力和品牌影响力,进一步巩固行业地位。

  (二)对公司的影响

  1. 本次投资项目地处山东省,项目如顺利实施将有助于推动公司生态环保产业在该地区的后续拓展。

  2. 本次投资项目资本金由泰达环保以自有资金投入,剩余投资金额将由项目公司自行筹措,不会给公司造成财务压力,如顺利投产将对增加公司生态环保产业盈利规模,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一定积极影响。

  五、备查文件

  (一)《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安丘市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股权投资报告》

  (三)《安丘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PPP项目合同》(拟签)

  (四)《安丘泰达环保有限公司股东协议》(拟签)

  特此公告。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11月12日

  证券代码:000652            证券简称:泰达股份            公告编号:2019-145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设立

  供应链金融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临时)会议于2019年11月11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设立供应链金融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议案》。现公告如下:

  一、专项计划概况

  为拓宽公司融资渠道,公司拟聘请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风证券”或“计划管理人”)担任计划管理人,由计划管理人发起设立供应链金融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以下简称“专项计划”)受让原始权益人持有的基础资产。原始权益人深圳恒和信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和信”)持有的基础资产通过受让原始债权人对公司所属子公司的应收账款取得。专项计划采用储架发行方式,储架规模总额度不超过60亿元,储架总期数不超过20期,每期期限不超过一年,综合成本预计不超过7%(以发行时为准)。公司与所属子公司共同承担到期付款义务;控股股东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达控股”)承担差额补足义务;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作为项目总协调人、财务顾问提供咨询服务,并协调整体进度。

  二、专项计划基本情况

  (一)原始权益人

  1. 名称:深圳恒和信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2.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3.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4. 法定代表人:齐晓东

  5. 成立日期:2018年2月5日

  6.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7. 经营范围:保付代理(非银行融资类);从事担保业务(不含融资性担保业务及其他限制项目);经济信息咨询(不含限制项目);供应链管理;国内贸易、经营进出口业务(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

  (二)计划管理人

  1. 名称: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 注册资本:518,000万元

  3. 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4. 成立日期:2000年3月29日

  5. 法定代表人:余磊

  6. 住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东园路2号高科大厦四楼

  7. 经营范围: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投资基金代销;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融资融券;代销金融产品。

  (三)项目总协调人、财务顾问

  1. 名称: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2. 注册资本:1,200,000万元

  3.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4. 成立日期:1993年1月15日

  5. 法定代表人:刘洋

  6. 住所:哈尔滨市松北区科技创新城创新二路277号

  7. 经营范围:按金融许可证核准的项目从事信托业务。

  (四)基础资产

  基础资产为原始债权人因申请保理服务而转让给原始权益人,并同意原始权益人出售给专项计划的应收账款债权及其全部附属权益。

  (五)发行规模、期限及综合成本

  采用储架发行方式,储架规模总额度不超过60亿元,储架总期数不超过20期,每期期限不超过1年,综合成本预计不超过7%,最终以专项计划成立时为准。

  (六)增信措施

  公司对所属子公司纳入基础资产的每一笔应付账款向原始债权人和原始权益人出具《付款确认书》,与所属子公司共同对应付账款承担到期付款义务;当提前清偿事件发生时,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对未到期应付账款负有提前清偿义务;泰达控股对各期到期应付未付优先级证券本息及专项计划必备税费的差额部分承担补足义务。

  三、本次专项计划授权事宜

  为保证专项计划发行工作能够有序、高效地进行,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

  (一)根据公司、市场及政策法规的具体情况,制定、修订及调整发行方案、交易结构以及相关交易细节,包括但不限于专项计划的发行时间、发行规模、发行期限、发行利率、增信措施等发行要素。

  (二)在市场环境或政策法规发生重大变化时,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开展专项计划的发行工作。

  (三)根据本次专项计划事项与其他相关各方进行接洽、谈判和协商,并全权代表本公司作为立约一方修订、签署和申报与专项计划有关的一切协议和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本公司作为共同债务人出具的《付款确认书》等;并有权代表本公司执行相关事项所需的相关审批、登记及交割手续等。

  四、专项计划对公司的影响及存在风险

  (一)本次专项计划如顺利实施,将有利于拓宽公司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有效延长公司应付账款账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主业发展提供资金支持。

  (二)本次专项计划拟发行的资产支持证券规模、利率和期限等要素存在不确定性,将随监管机构要求、政策或市场需求变化进行调整,专项计划的设立存在因宏观环境、市场条件、监管要求变化而终止的风险。

  (三)该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取得深交所无异议函后方可实施,最终方案以无异议函为准。

  五、备查文件

  (一)《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11月12日

  证券代码:000652             证券简称:泰达股份             公告编号:2019-146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9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股权登记日:2019年11月22日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临时)会议决定于2019年11月27日召开公司2019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届次: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临时)会议决定于2019年11月27日召开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11月27日14:30

  2.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11月27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11月26日15:00至2019年11月27日15:00的任意时间。

  (五)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表决方式中的一种,网络投票表决方式包括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19年11月22日

  (七)出席对象

  1. 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2019年11月2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 公司聘请的律师。

  (八)会议地点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报告厅(天津市滨海新区第二大街62号MSD-B1座15层1503)。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以下事项:

  1. 《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

  该议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

  2. 《关于控股子公司泰达环保投资建设安丘市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议案》

  3. 《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境外美元债的议案》

  4. 《关于公司设立供应链金融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议案》

  (二)议案内容披露情况

  详见公司于2019年11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材料汇编》。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 登记方式

  1. 个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

  2. 法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

  3. 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持有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和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

  4.  股东可以采用电话、信函和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19年11月25日和2019年11月26日(9:00~17:00)。

  (三)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四)会议联系方式

  会务常设联系人胡军先生、王菲女士;联系电话:022-65175652;联系传真:022-65175653;电子邮箱:dm@tedastock.com。

  (五)本次股东大会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六)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另行通知。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一)《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11月12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代码为“360652”,投票简称为“泰达投票”。

  (二)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三)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时间:2019年11月27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二)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11月26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15:00,结束时间为2019年11月27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二)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三)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以下议案行使表决权:

  ■

  委托人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有效期至: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0652           证券简称:泰达股份           公告编号:2019-147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11月8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于2019年11月1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监事五人,实际出席五人。监事会主席徐建新女士主持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境外美元债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为拓宽优化债务结构、降低融资成本,公司拟申请发行境外美元债。债券类型为S规则高级无抵押美元债券,发行总额不超过5亿美元,债券期限不超过3年,综合融资成本预计不超过9%,利息支付方式为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半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控股股东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达控股”)为本期债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且不收取担保费。

  监事会认为:本次境外美元债若能够成功发行,有利于拓宽融资渠道和优化债务结构。

  本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后方可实施,最终以备案的方案为准。

  (二)关于公司设立供应链金融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公司拟聘请天风证券担任计划管理人,发起设立供应链金融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以下简称“专项计划”)。专项计划基础资产为原始权益人深圳恒和信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受让的原始债权人对公司所属子公司的应收账款,采用储架发行方式,储架规模总额度不超过60亿元,储架总期数不超过20期,每期期限不超过一年,综合成本预计不超过7%(以发行时为准)。公司与所属子公司共同承担到期付款义务,泰达控股承担差额补足义务。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作为项目总协调人、财务顾问提供咨询服务,并协调整体进度。

  监事会认为:本次专项计划方案将有利于拓宽公司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有效延长公司应付账款账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主业发展提供资金支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另行披露的《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设立供应链金融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145)。

  三、备查文件

  (一)《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9年11月12日

  证券代码:000652           证券简称:泰达股份           公告编号:2019-148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董事会秘书辞职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于2019年11月11日收到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谢剑琳女士递交的《辞职报告》。谢剑琳女士因临近退休,申请辞去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和董事会秘书职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时生效。谢剑琳女士辞职后继续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截至披露日,谢剑琳女士持有公司股票48,720股,根据法律法规规定,继续执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锁定安排。

  谢剑琳女士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在完善公司治理、规范公司运作等方面做出了不懈的努力。公司和董事会对谢剑琳女士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公司董事长胡军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公司将尽快完成新任董事会秘书的选聘和董事补选工作。

  特此公告。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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