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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1月11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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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212     证券简称:江泉实业    编号:临2019-035
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
拍卖的进展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0月19日披露了《关于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19-030),深圳景宏益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景宏益诚”)于2019年10月17日10时至2019年10月18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阿里拍卖平台开展的“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65,667,070股股票”项目公开竞价中,以最高应价胜出。

  2019年11月10日,公司收到景宏益诚发来的《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18)粤03执1396号之二)和《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拍卖成交确认书》。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就本次公开拍卖深圳市大生农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江泉实业65,667,070股股票事宜出具了相关裁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执行裁定书》主要内容:

  (一)被执行人深圳市大生农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江泉实业65,667,070股股票(    证券简称:“江泉实业”,证券代码:600212,股票性质:无限售流通股)的所有权归买受人深圳景宏益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所有。以上股票所有权自本裁定送达买受人深圳景宏益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时起转移。

  (二)买受人深圳景宏益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可持本裁定书到登记机构办理相关产权过户登记手续。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二、其他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1、该拍卖事项后续尚需办理股权过户手续,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公司将积极督促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准备相关权益变动文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若本次所拍卖的65,667,070 股股票最终成交并完成股权过户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发生变更。权益变动情况以景宏益诚编制并由公司披露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为准。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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