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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1月09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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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990 证券简称:诚志股份 公告编号:2019-082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3%暨回购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1月15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方案》、《关于授权管理层全权办理本次回购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及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本次回购的股份部分或全部用于公司对员工的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及用于公司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具体由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原则下,在法律法规范围内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本次回购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9亿元(含9亿元),不低于人民币4.5亿元(含4.5亿元),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2元/股(含22元/股),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议案之日不超过一年。2018年11月21日,公司公告了《关于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公告编号:2018-078);2018年11月30日,公司公告了《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8-080);2018年12月7日,公司公告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1%暨回购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18-088);2018年12月26日,公司公告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2%暨回购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18-094);2019年1月3日、2019年2月12日、2019年3月5日、2019年4月2日、2019年5月7日、2019年6月4日、2019年7月2日、2019年8月2日、2019年9月3日、2019年10月9日、2019年11月2日公司公告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19-001、2019-002、2019-003、2019-030、2019-043、2019-047、2019-054、2019-060、2019-065、2019-069、2019-080)。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请详见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1%,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3日内予以公告。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19年11月8日,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37,749,684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3.0127%,最高成交价为14.52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1.21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509,590,780.64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既定方案。

  自《回购细则》实施以来,公司每五个交易日最大回购股份数量为1,790,278股,超出《回购细则》第十八条规定的“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共计1,771,075股)19,203股,此次超量回购系操作失误所致,但因占当日回购股份数量的比例很小,未对当日股价造成影响。

  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操作,并依据公司的股份回购方案实施回购计划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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