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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1月09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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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53 证券简称:杰瑞股份 公告编号:2019-057
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达到1%的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孙伟杰先生、王坤晓先生、刘贞峰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杰瑞股份”)于2019年8月17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董事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9-046),公司控股股东孙伟杰先生、王坤晓先生、刘贞峰先生(三人为一致行动人)计划自本减持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窗口期内不减持),以大宗交易及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38,314,158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4%),公告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公司于近日收到孙伟杰先生、王坤晓先生、刘贞峰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进展情况告知函》,截至目前,孙伟杰先生、王坤晓先生、刘贞峰先生合计减持股份数量已达到1.03%,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

  1、 本次减持情况

  ■

  2、 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

  特别说明:上述所列数据可能因四舍五入原因而与根据相关单项数据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略有差异。

  3、 自最近一次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起至本次减持后股份累计变动情况

  公司于2019年11月1日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截至目前,公司控股股东孙伟杰先生、王坤晓先生、刘贞峰先生自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起至本次减持后,其拥有的权益累计减少0.94%。

  二、承诺履行情况

  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所作股份限售承诺

  公司实际控制人孙伟杰、王坤晓和刘贞峰3人于2008年2月18日承诺,在以下两种情况下,均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所持有的股份:(1)自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2)自公司离职后6个月内。在其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上述(1)期限届满之日起每年转让的股份数额不超过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

  承诺履行情况:承诺人严格信守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况。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的相关规定。

  2、本次减持与公司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3、本次减持股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4、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全部实施完毕,公司将继续关注其减持计划后续实施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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