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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1月09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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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九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462          证券简称:*ST九有        编号:临2019-066

  深圳九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深圳九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9年11月8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盛杰民先生和朱红霞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因个人工作原因,盛杰民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同时辞去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职务;朱红霞女士申请辞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同时辞去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职务;辞职后,盛杰民先生和朱红霞女士将不再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上述独立董事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全体成员的比例低于三分之一,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盛杰民先生和朱红霞女士的辞职申请将在股东大会选举出新任独立董事后方可生效。在此期间,盛杰民先生和朱红霞女士仍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其在各专门委员会中的职责。公司董事会将按规定尽快提名新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对盛杰民先生和朱红霞女士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深圳九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1月8日

  证券代码:600462    证券简称:*ST九有        编号:临2019-067

  深圳九有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深圳九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19年11月5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通知,2019年11月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应参加表决的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副董事长崔文根先生主持,会议采用通讯方式表决,会议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由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盛杰民先生、朱红霞女士辞去公司独立董事的职务,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及公司大股东的推荐,现增补张宇飞先生、杨佐伟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查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增补董事的任期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一致。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有效票数7票,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盛杰民先生、朱莲美女士、朱红霞女士就补选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补选的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是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名人的资格及提名程序合法有效,补选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未发现有《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禁止任职情况和市场进入处罚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符合《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我们同意将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查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变更公司2019年度年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披露的《深圳九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2019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69)。

  表决结果:有效票数7票,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关于控股子公司资产处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披露的《深圳九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资产处置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70)

  表决结果:有效票数7票,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于2019年11月26日在北京召开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披露的《深圳九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告编号:2019-071)。

  表决结果:有效票数7票,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深圳九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1月8日

  简历:

  1、张宇飞,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央财经大学经济学硕士学位。曾任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高级经理、学大教育集团高级投资经理、北京星河世界集团有限公司并购业务总监等职务,现任宏伟中兴创业投资(北京)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东方今典集团有限公司北京金融中心总经理。

  2、杨佐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曾任北京盛世大典集团副总裁、北京臻实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创始合伙人、海南华橡酒业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中央金创(北京)金融服务有限公司副总裁,现任北京中藏金酿酒业有限公司法人代表,董事总经理。

  证券代码:600462          证券简称:*ST九有       编号:临2019-068

  深圳九有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深圳九有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9年11月5日以专人送达、通讯等方式发出通知,2019年11月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北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下列事项:

  1、关于变更公司2019年度年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该事项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深圳九有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11月8日

  证券代码:600462             证券简称:*ST九有       编号:临2019-069

  深圳九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2019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9年11月8日,深圳九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2019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财光华”)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鉴于公司目前经营情况和整体审计需要,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提议,公司拟聘请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中兴财光华担任公司2019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关于2019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控审计费用,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依审计工作量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

  公司已就变更审计机构事宜通知了原审计机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并就相关事宜进行了沟通。公司董事会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辛勤工作表示感谢。

  二、拟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名称: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208376569XD

  成立时间:2013年11月13日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号22层A24

  执行事务合伙人:姚庚春

  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相关报告;承办会计咨询、会计服务业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审计业务;代理记账;房屋租赁;税务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代理记账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资质: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证书序号:000447)

  三、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公司已跟原审计机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沟通。

  2、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充分的了解,提议改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3、2019年11月8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2019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4、本次变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相应的服务,满足公司2019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此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侵害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进行审议。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能满足公司2019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聘请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不会影响财务报告审计质量,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聘请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九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1月8日

  证券代码:600462           证券简称:*ST九有       编号:临2019-070

  深圳九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资产处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拟处置资产概述

  1、为进一步优化公司的资产结构,提高公司资产的经济效益,公司拟对控股子公司深圳博立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立信”)的固定资产、存货和长期待摊费用中的设备进行处置。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资产处置的议案》,本次交易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资产处置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拟处置资产情况

  公司拟对博立信的固定资产、存货和长期待摊费用中的设备进行处置。公司控股子公司博立信委托北京中锋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对博立信拟处置的固定资产和存货采用成本法进行评估。以评估基准日2019年8月31日的评估值1,345.62万元为参考价值。

  三、资产处置的主要内容

  1、处置方式:公司将委托博立信按照合法、合规的程序,遵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用整体打包的方式处置。

  2、定价依据:以北京中锋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对拟处置部分资产进行评估,评估值1,345.62万元为参考价值,依据市场状况、供求关系,协商确定。

  3、拟处置资产权属清晰,维护状况良好可满足正常生产使用。

  四、资产评估情况

  1、评估机构: 北京中锋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2、评估基准日:2019年8月31日

  3、评估方法:成本法。

  4、评估对象与范围: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是截止2019年08月31日博立信所申报的固定资产和存货。

  5、评估结果:博立信评估基准日评估范围内的资产账面价值1,455.66万元, 评估价值为1,345.62万元, 减值额为110.04万元,减值率为7.56%。

  五、本次资产处置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拟处置的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

  2、本次资产处置有利于公司盘活资产,减少相关费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由于尚无明确受让方,交易最终价格尚未确定,最终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3、北京中锋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深圳博立信科技有限公司拟出售部分资产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锋评报字(2019)第30036号)。

  特此公告。

  深圳九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1月8日

  证券代码:600462             证券简称:*ST九有             公告编号:2019-071

  深圳九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11月26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9年11月26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北京德润大厦B座5层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11月26日

  至2019年11月2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 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议案3已经公司2019年11月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2已经公司2019年11月6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19年11月7日、2019年11月9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法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个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登记时间: 2019年11月22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到公司证券部办理登记。

  3、登记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讯美科技广场2号楼402室。

  六、 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崔文根 、孙艳萍

  联系电话:0755-26417750

  传真:0755-86717392

  2、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部分,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和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深圳九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1月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深圳九有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9年11月26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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