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6月1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9-037),公司控股股东美锦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锦集团”)计划自减持计划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81,827,381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以下简称“本次减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6月1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的相关公告。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在本次减持时间区间内,控股股东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比例达到公司总股本1%时,应当披露减持进展情况。
2019年9月11日,美锦集团向公司出具《关于减持股份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美锦集团于2019年6月26日至2019年9月11日期间,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40,913,619股股份(股份来源为2004年美锦集团协议受让股份及后续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达到美锦能源股份总数的1.00%。公司于2019年9月12日发布《关于控股股东减持比例达1%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64)。
2019年11月7日,公司收到美锦集团出具的《关于提前终止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1、控股股东减持股份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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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美锦能源于2019年9月27日完成了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股份7,894,000股的授予登记工作,美锦能源总股本由4,091,369,052股增加至4,099,263,052股,上述“减持比例”均以美锦能源最新总股本为基数计算。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美锦集团除通过上述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81,626,093股股份外,还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及协议转让方式减持246,000,000股股份、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二级市场购入的24,698,653股股份。
2、控股股东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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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美锦能源于2019年9月27日完成了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股份7,894,000股的授予登记工作,美锦能源总股本由4,091,369,052股增加至4,099,263,052股,上述“占总股本比例”均以美锦能源最新总股本为基数计算。
二、关于提前终止减持股份计划的情况说明
根据《关于提前终止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公司控股股东美锦集团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坚定信心以及对公司内在价值的认可,经综合考虑,决定提前终止本次减持计划,其未完成减持的股份在原减持计划期间内将不再减持。
三、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控股股东美锦集团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实施及提前终止不违反《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情况。
2、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提前终止,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亦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董事会将持续关注公司控股股东美锦集团后续的股份变动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控股股东美锦集团出具的《关于提前终止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