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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1月06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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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鹏华价值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管理费
并修改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等事项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鹏华价值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鹏华价值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经与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决定调低本基金的管理费,并相应修改基金合同和其他法律文件相关内容。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一、修改内容要点: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费年费率拟由1.5%调低至1.2%。

  二、《鹏华价值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对照表

  ■

  三、《鹏华价值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订对照表

  ■

  四、重要提示

  1、上述基金管理费的调整,自2019年11月8日起生效,本基金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对应内容相应修改。

  2、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八、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二)召开事由”中“2、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后修改基金合同,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1)调低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和其他应由基金承担的费用;……”的规定,本基金调低管理费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3、本公司将在官方网站上公布经修改后的本基金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将在更新时相应修改。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或官方网站咨询有关详情。

  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999/400-6788-533

  本公司网站:www.phfund.com

  五、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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