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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1月06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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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912       证券简称:中新赛克    公告编号:2019-060

  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9年11月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9年11月1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的董事9人,实际出席的董事9人,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因公司内部岗位调整,李斌先生不再兼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但将在公司继续担任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职务。

  经公司总经理凌东胜先生提名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薛尔白先生(简历见附件)担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1月6日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财务总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61)和《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独立意见》。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1月6日

  附件:

  薛尔白: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汉族,1985年8月出生,硕士,美国注册会计师。历任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高级审计,远东国际租赁有限公司担任项目经理。2016年12月至2019年10月,担任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审计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薛尔白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2912       证券简称:中新赛克    公告编号:2019-061

  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财务总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因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内部岗位调整,李斌先生不再兼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但将继续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职务。公司董事会对李斌先生在担任公司财务总监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根据《公司章程》,经公司总经理凌东胜先生提名和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2019年11月5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同意聘任薛尔白先生担任公司财务总监(简历见附件),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1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1月6日

  附件:

  薛尔白: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汉族,1985年8月出生,硕士,美国注册会计师。历任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高级审计,远东国际租赁有限公司担任项目经理。2016年12月至2019年10月,担任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审计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薛尔白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2912         证券简称:中新赛克             公告编号:2019-062

  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股份后持股比例低于5%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股东平潭综合实验区因纽特投资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9年4月16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9-014)。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平潭综合实验区因纽特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因纽特”,原名“南京因纽特软件有限公司”)计划自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数量累计不超过2,736,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2.5637%)。

  近日,公司收到因纽特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截至本公告日,因纽特持有本公司股份5,335,91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9999%,持股比例低于5.0000%。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现将因纽特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

  注:1、本次减持比例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2、因纽特本次减持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和2017年度利润分配中资本公积金转增的股份。

  (二)股东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

  二、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1、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因纽特就股份锁定及减持事项做出以下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自锁定期满之日起十二个月内,累计减持公司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票上市之日所持有公司股份总额的40%,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格;自锁定期满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累计减持公司股份总数不超过股票上市之日所持有公司股份总额的80%。

  减持价格:将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上述两年期限届满后,将按市价且不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审计基准日后发生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况的,应做除权除息处理)的价格进行减持。

  减持方式: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系统、大宗交易平台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允许的其他转让方式减持公司股票。

  信息披露: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将提前五个交易日通知公司,并由公司在减持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其减持公司股票时,将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执行。如违反以上承诺进行减持的,其自愿将减持所得收益上缴公司。

  (3)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2、截至本公告日,因纽特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行为。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与上述承诺不一致的情况。

  三、其他相关说明

  1、因纽特本次权益变动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截至本公告日,因纽特减持股份与预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2、因纽特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3、因纽特本次权益变动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4、因纽特本次权益变动后所持有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9999%,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因纽特已履行权益变动报告义务,上述权益变动具体情况详见2019年11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5、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督促因纽特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四、备查文件

  1、《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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