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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1月06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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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创阳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署股份转让意向性协议的公告

  股票简称:华创阳安      股票代码:600155      编号:临2019-079

  华创阳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署股份转让意向性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创证券”)与北京嘉裕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嘉裕”)签署《股份转让意向性协议》(以下简称“意向性协议”),拟收购其持有的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平洋”或“目标公司”,股份代码:601099)股份不低于400,000,000股(占目标公司总股本的5.8683%)。

  本次签署意向性协议不构成关联交易。

  重要风险提示:

  本次签署的为意向性协议,具体购买股份数量、价格等尚需进一步协商确定。且本次交易尚需各交易主体履行内部审批程序,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机构审批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以上投资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

  一、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华创证券于2019年11月5日与北京嘉裕签订了《股份转让意向性协议》,拟收购北京嘉裕所持的太平洋的股份不低于400,000,000股(占目标公司总股本的5.8683%)。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对方为北京嘉裕,具体情况如下:

  ■

  三、目标公司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的目标公司为太平洋,具体情况如下:

  ■

  四、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标的及对价

  北京嘉裕拟将持有的太平洋的股份不低于400,000,000股(占太平洋总股本的5.8683%)转让予华创证券。本次交易价格以双方签署的正式股权转让协议为准。

  (二)工作安排

  双方应积极推进意向性协议及本次交易涉及的正式协议所涉及的交易各方的内部决策、证券监管机构的批准、备案(如有)等程序。

  双方均需配合对方及其聘请的中介机构进行必要尽调,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真实、准确、完整。

  根据《证券公司股权管理规定》,本次股份转让事项须经中国证监会批准,若证券监管机构不认可华创证券的股东资格,双方签订的相关协议均无效。

  (三)法律效力

  除意向性协议第二条(工作安排)、第三条(保密条款)之约定外,意向性协议仅为各方实施本次交易的意向性文件,双方确认意向性协议并不视为就交易或交易条件做出承诺。各方为达成本次交易而应享有的权利及履行的义务,以各方日后签署的相关具体协议(如有)为准。

  (四)本意向性协议的解除和变更

  经协商一致,双方可以变更意向性协议;同时,任何一方可在提前一个工作日书面通知对方后解除意向性协议。

  自双方签署正式协议之日起,意向性协议自动解除。

  五、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有助于华创证券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华创证券的竞争力和盈利能力,有利于上市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最大化。

  华创证券尚未与北京嘉裕签署正式股份转让协议,本意向性协议的履行不会对华创证券2019年度业绩构成重大影响。

  六、风险提示

  本次签署的《股份转让意向性协议》仅为意向性协议,且该交易尚需各交易主体履行内部审批程序,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机构审批通过后方可实施。

  本次股权转让事项的具体内容将以正式签订的协议为准,可能发生双方未就后续正式协议达成一致而无法签署的情况。上市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股份转让意向性协议》

  特此公告。

  华创阳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1月5日

  股票简称:华创阳安          股票代码:600155          公告编号:临2019-080

  华创阳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创阳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19年10月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并于2019年10月12日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根据公司股份回购方案,公司拟使用不低于人民币30,00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60,000.00万元资金回购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15.26元/股(含15.26元/股),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因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窗口期等原因,截至2019年10月31日,公司尚未实施股份回购。

  公司上述回购进展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创阳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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