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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1月05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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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并资产负债表(续)

  单位:元

  ■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报告期内,公司经审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

  (三)主要财务指标

  报告期内,本公司基本财务指标如下:

  ■

  ■

  注1:表中指标计算公式如下: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

  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特许经营权除外)占净资产的比例=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特许经营权除外)净值/股东权益合计×100%;

  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余额年初、年末平均值;

  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余额年初、年末平均值;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利润总额+利息支出+投资性房地产折旧+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利息支出)÷利息支出,其中利息支出含票据贴现利息支出;

  每股经营活动的净现金流量=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股本总额;

  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期末股本总额;

  每股净资产=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权益÷期末股本总额。

  (四)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0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报告期内本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如下:

  ■

  注:上述指标的计算公式如下:

  1、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P0/(E0+NP÷2+Ei×Mi÷M0-Ej×Mj÷M0±Ek×Mk÷M0)其中:P0分别对应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NP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E0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期初净资产;Ei为报告期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新增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Ej为报告期回购或现金分红等减少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M0为报告期月份数;Mi为新增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Mj为减少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Ek为因其他交易或事项引起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增减变动;Mk为发生其他净资产增减变动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2、基本每股收益=P0÷SS=S0+S1+Si×Mi÷M0-Sj×Mj÷M0-Sk

  其中:P0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S为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S0为期初股份总数;S1为报告期因公积金转增股本或股票股利分配等增加股份数;Si为报告期因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增加股份数;Sj为报告期因回购等减少股份数;Sk为报告期缩股数;M0为报告期月份数;Mi为增加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Mj为减少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3、稀释每股收益=P1/(S0+S1+Si×Mi÷M0-Sj×Mj÷M0-Sk+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可转换债券等增加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其中:P1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并考虑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对其影响,按《企业会计准则》及有关规定进行调整。

  (五)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抓住智能公交行业快速发展的良好机遇,经营规模迅速扩张,资产规模稳步增长,其中2017年末公司资产规模较2016年末上升了78.03个百分点;2018年末公司资产规模较2017年末上升了28.33个百分点。2019年6月末公司资产规模较2018年末下降了6.19个百分点,主要原因是:因受季节性影响,公司2019年6月末应收款项余额和存货余额下降,公司现金流状况较好,2019年1-6月偿还借款和供应商欠款金额增加,期末借款余额和应付账款余额减少较2018年末减少了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结构相对稳定。报告期各期末,流动资产占资产总额的比例较高,分别为83.94%、82.33%、76.46%和68.98%。随着生产经营规模增长,公司增加生产设备、土地等长期资产投入,使得公司流动资产占资产总额的比例逐年小幅下降。

  2017年末公司流动资产占资产总额比例下降至82.33%,主要受公司支付广州白云区土地出让金的影响。2018年末流动资产占资产总额比例下降至76.46%,主要原因是公司在建工程广州通巴达开发区厂房项目工程支出增加,公司2018年度的投资支付的现金增加。2019年6月末流动资产占资产总额比例下降至68.98%,主要原因是:一方面因季节性因素的影响,公司上半年为销售淡季,2019年6月末中期的应收账款余额和存货余额均小于2018年末余额,同时因公司偿还银行借款和支付供应商货款货币资金余额也下降,另一方面由于公司厂房建设投资增加,2019年6月末的非流动性资产增加。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负债占比为96.29%、98.08%和100.00%,非流动负债占比较小。公司流动负债主要包括应付账款、应付票据、应付职工薪酬和短期借款等;非流动负债为长期借款。报告期内,公司负债结构基本保持稳定。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总额逐年增长,2017年末较2016年末增长31.39%,2018年末较2017年末增长36.62%,主要原因是随着公司经营业务规模扩张,相应的公司应付款项增加。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1.73、2.26、1.93和2.44,速动比率分别为1.29、1.83、1.63和2.17。公司资产流动性较好,流动资金能够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短期偿债需求。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负债率(合并)分别为50.30%、37.12%、39.52%和28.94%,资产负债率(母公司)分别为50.99%、35.53%、36.61%和24.89%,。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的长期偿债能力。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2.69、2.42、1.91和0.74,受下游公司主要客户新能源补贴政策的影响,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回款速度下降,公司资产周转率呈现逐期下降趋势。

  公司采用“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随着公司销售规模增加,为满足生产需要,存货余额相应增加。报告期内,公司存货周转率分别为4.13、3.64、3.79和1.87,年度数据变动相对较小,主要是受到公司订单集中度和公司备货周期的影响。

  报告期各期,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57,761.22万元、78,307.62万元、95,247.10万元和37,332.06万元。2017年度营业收入较2016年度增长35.57%,2018年度营业收入较2017年度增长21.63%,2019年1-6月的营业收入占2018年度全年营业收入的39.19%,占比受季节性因素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持续增长,主要原因如下:①随着物联网技术在交通行业的推广,城市公交车的智能化装备与系统水平也在不断提高,单辆公交车配置的智能公交软硬件系统产品持续增加,对公司产品的需求不断增加;②公司在行业内形成了稳定的客户基础和良好的品牌口碑,有效促进了新客户、新产品和新市场的开发推动,产品竞争力与市场占有率提升;③国家新能源产业政策支持,各地政府和公交公司报告期内加大了公交车的采购。

  (六)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

  公司制定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为填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可能导致的投资者即期回报减少,公司承诺本次发行及上市后将采取多方面措施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与水平,尽量减少因本次发行及上市造成的每股收益被摊薄的影响。具体措施如下:

  1、加强现有业务板块运营,改进发展态势

  公司专注于车载智能终端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及配套汽车电气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智能交通行业的增速变化,会对公司的产品销售市场产生一定影响。公司将在现有业务的基础上,深耕细作,积极开发市场业务,提升市场份额,在维持与现有核心客户良好合作关系的同时,积极开拓新的客户,加大核心技术的研发与积累,努力增加公司的销售收入,进一步巩固和提升公司的市场地位和竞争力,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

  2、提高公司日常运营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提升公司经营业绩

  公司将采取措施努力提高运营效率,加强预算管理,控制公司的各项费用支出,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全面有效地控制公司经营和管理风险,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此外,公司将积极完善薪酬和激励机制,引进行业或业界优秀人才,激发员工工作的积极性,充分提升员工创新意识,发挥员工的创造力。通过以上措施,公司将全面提升公司的运营效率,降低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经营业绩。

  3、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加强募集资金管理

  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公司的发展战略,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和经济效益。公司将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和需要,积极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争取早日建成并实现预期效益,增强以后年度的股东回报,降低本次发行导致的股东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将募集资金存放于董事会指定的专项账户,专户存储,专款专用,严格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障募集资金得到充分、有效的利用。

  4、完善利润分配机制,强化投资者回报

  公司已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制定了《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上市后未来三年分红规划》,明确了分红的原则、形式、条件、比例、决策程序和机制等,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利润分配制度。未来,公司将进一步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和公司自身的实际情况完善利润分配机制,强化投资者回报。

  (七)股利分配情况

  1、股利分配的一般政策

  (1)、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2)、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3)、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4)、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5)、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6)、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2、报告期内股利实际分配情况

  (1)2015年2月9日,公司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未分配利润转增实收资本的议案》,以现有总股本71,962,000股为基数,以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中的35,981,000.00元向公司全体在册股东以每10股送5股方式进行分配。

  (2)2015年12月17日,公司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的议案》,以现有总股本107,943,000股为基数,以截至2015年11月30日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中的53,971,500.00元向公司全体在册股东以每10股送4股(税后)方式进行分配。

  (3)2017年6月15日,公司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现有总股本152,353,240股为基数,以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中的91,411,944.00元向公司全体在册股东以每10股送6股(税后)方式进行分配,其中:91,411,944.00元计入实收资本。

  (4)2018年5月16日,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拟以2017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股为263,765,184股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共计26,376,518.40元;本次股利分配已于2018年6月11日实施完成。

  除上述利润分配外,报告期内公司未实施其他股利分配。

  3、本次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为了充分保障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提供稳定持续的投资回报,实现股东投资收益最大化,建立持续、稳定、科学的分红机制,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和保证公司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3]43号)制订了相应的分红政策。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制定《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如下:

  (1)利润分配原则

  ①公司充分考虑投资者的回报,每年按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一定比例向股东分配现金股利,在有关决策和论证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

  ②公司董事会根据以下原则制定利润分配的具体规划和计划安排,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不损害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利润分配形式和间隔期间

  公司采取现金、股票或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现金方式优先于股票方式。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公司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利润分配,并可以根据盈利情况和资金需求状况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3)利润分配顺序

  ①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②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③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④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本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⑤股东大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⑥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4)现金分红条件及分红比例

  公司在弥补亏损(如有)、提取法定公积金、提取任意公积金(如需)后,除特殊情况外,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下,公司原则上每年度至少进行一次利润分配,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的,在公司上半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高于当期实现的净利润时,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前述“特殊情况”是指下列情况之一:

  ①公司有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安排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

  ②审计机构对公司当年度财务报告出具非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分红年度净现金流量为负数,且年底货币资金余额不足以支付现金分红金额的。

  前述“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是指:公司在未来12个月内需要重大投资(包括但不限于对外投资、收购资产以及购买设备等)涉及的累计支出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含30%)的(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的事项。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①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②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③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5)股票股利分配条件

  公司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满足现金分红的条件下,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利润分配决策机制

  公司利润分配决策的具体程序如下:

  ①在公司实现盈利符合利润分配条件时,公司董事会应当根据公司的具体经营情况和市场环境,制定中期利润分配方案(拟进行中期分配的情况下)、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利润分配方案中应当说明当年未分配利润的使用计划。

  ②董事会制订利润分配方案时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利润分配方案需经董事会过半数以上表决通过,独立董事应当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审核并发表明确审核意见,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③监事会应对董事会制订的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

  ④公告董事会决议时应同时披露独立董事、监事会的审核意见。

  ⑤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后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股东大会审议时,公司应当提供网络投票方式以方便社会公众股东参与股东大会表决。

  ⑥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接听投资者电话、公司公共邮箱、网络平台、召开投资者见面会等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⑦公司董事会制定的利润分配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须经普通决议表决通过。

  董事会在决策和形成分红预案时,要详细记录参会董事的发言要点、独立董事意见、董事会投票表决情况等内容,并形成书面记录作为公司档案妥善保存。

  (7)利润分配监督约束机制

  公司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在年报、半年报中披露利润分配预案和现金分红政策执行情况,并对下列事项进行专项说明:

  ①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②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③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④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⑤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等。

  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还应对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及程序是否合规和透明等进行详细说明。

  监事会应对董事会执行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的情况及决策程序进行监督。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确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的,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的审批程序遵照第十一条规定。

  如公司在上一会计年度实现盈利,但公司董事会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未制定现金利润分配方案或者按低于本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比例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详细说明不分配或者按低于本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比例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未用于分配的未分配利润留存公司的用途;独立董事、监事会应当对此发表审核意见。

  4、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分配政策

  根据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发行后的新老股东按照持股比例共享。

  (八)纳入发行人合并会计报表的其他企业的基本情况

  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共7家,具体情况如下:

  ■

  

  第四节募集资金运用

  经公司2018年第三次和2018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围绕公司主营业务投资于车载智能系统系列产品生产车间建设项目、公交多媒体信息发布系统产品生产车间建设项目、车载部件系列产品生产车间建设项目、研发及产品检测中心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具体拟投资项目如下:

  单位:万元

  ■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按照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及轻重缓急安排使用;若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与项目进度要求不一致,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需要以其他资金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第五节  风险因素和其他重要事项

  投资者在评价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时,除本招股意向书提供的其他各项资料外,应特别认真地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下述各项风险根据重要性原则或可能影响投资决策的程度大小排序,但该排序并不表示风险因素依次发生。

  一、下游新能源汽车产业政策变化风险

  公司的产品为车载智能系统、公交多媒体信息发布系统、车载部件、新能源汽车电机与热管理系统等四大类产品,主要应用于城市公交车及其他商用车。上述产品主要为通用类产品,既可用于传统燃油客车,也可用于新能源客车。

  报告期内,发行人生产的仅用于新能源客车的产品销售占比分别为6.30%、15.02%、4.35%、5.73%,占比较小。但是受新能源补贴政策的影响,公交公司采购的新能源客车占比较高,从而导致发行人产品用于新能源客车比重较大,报告期内,发行人产品用于新能源客车的销售占比分别为81.95%、82.45%、89.63%及72.18%。

  随着国家对环保要求的提高,客车将逐步由传统的燃油转向新能源。随着新能源客车技术的成熟及需求提升,同时配以国家新能源汽车产业政策的推动,从2009年开始,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整体发展较快,新能源客车城市公交车也实现同步增长。

  近年来,随着新能源汽车市场的发展,国家对补贴政策已有所调整。2016年12月财政部、工信部、科技部及国家发改委联合发布《关于调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16]958号),在保持2016-2020年补贴政策总体稳定的前提下,调整新能源汽车补贴标准。除燃料电池汽车外,各类车型2019-2020年中央及地方补贴标准和上限,在现行标准基础上退坡20%;2018年2月财政部、工信部、科技部及国家发改委联合发布《关于调整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18]18号),就完善推广应用补贴政策进行了明确规定。总体上,补贴政策呈现额度收紧,技术标准要求逐渐提高的趋势。

  尽管公司的主要产品既可用于传统燃油客车,也可用于新能源客车,但新能源产业政策的变化未来将影响整个下游行业的增长趋势。如果新能源补贴政策退坡超过预期或相关产业政策发生较大不利变化,可能导致下游客户车辆更新速度减缓,对公司未来收入产生不利影响。

  二、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回收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23,496.58万元、41,264.64万元、58,411.75万元和41,856.73万元,占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50.65%、50.94%、60.50%和51.23%;公司商业承兑汇票余额分别为510.00万元、2,147.90万元、3,865.17万元和5,645.54万元,占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1.10%、2.65%、4.00%和6.91%。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及商业承兑汇票余额主要受以下三个因素的影响:首先,基于与客户过去合作情况以及对客户整体经营情况的评估,因客户具有良好的资金实力、市场知名度,且信用良好,公司给予客户一定的信用期;其次,因公司销售规模快速增长,尤其是第四季度销售收入快速增长,公司与下游客户的未结算金额大幅增加,进而形成较大的应收账款;最后,自2016年底开始,国家政策对新能源汽车的补贴采取跑够规定公里数之后才申请和实际发放,时间上存在滞后性,导致客车生产厂家自身的回款和获得新能源汽车国家补贴款时间均被延长,对客车生产厂家的现金流带来影响,增加了生产厂家的资金压力,进而导致发行人应收账款回款较慢。虽然下游主要客户多为上市公司,但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及商业承兑汇票余额累计较大,存在逾期或出现坏账损失的风险。

  三、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风险

  2016年、2017年、2018年和2019年1-6月,本公司对前五大客户的销售收入合计分别占公司总销售收入的74.85%、50.87%、66.46%和60.16%,客户集中度较高。

  本公司客户主要为国内知名客车生产厂商,如郑州宇通、比亚迪、厦门金龙、安徽安凯等。客车生产厂商一般需要经过严格的程序选择供应商,并且通常情况下与供应商保持较为稳定的合作关系,该情况也有助于保持公司业务及客户的稳定性。但若公司主要客户发生流失或主要客户经营状况发生不利变动,将对公司经营业绩和资产质量造成不利影响。

  四、业务季节性波动风险

  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存在一定的季节性,上半年为公司产品销售淡季,下半年为公司产品销售旺季,尤其是第四季度。上述情况与公司所处的行业特性相关。报告期内,公司客户主要为国内知名客车生产厂商,其生产订单受新能源补贴政策的影响明显。一般第四季度是政府当年补贴政策适用的集中期和次年补贴政策的明确期,新能源汽车整车厂商销售额会随着补贴政策的影响在第四季度增加。通达电气2016年、2017年和2018年第四季度收入占全年收入比分别为35.39%、39.13%和36.49%,因此发行人业务存在季节性波动风险。

  五、市场竞争加剧导致利润下滑的风险

  近年来随着国家政策的大力支持,智能公交行业、车联网行业在我国保持较快增长,越来越多的竞争者进入该行业分享行业巨大的增长空间。未来随着行业竞争日趋激烈,若公司没有采取有效的应对策略以巩固和强化自身的竞争优势,公司将面临市场份额及利润率下滑的风险。

  六、公司治理的风险

  公司于2013年7月23日改制成为股份公司,制定了新的公司章程及三会议事规则,初步建立了现代化法人治理结构。公司为适应变化于2016年3月12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对外投资融资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等一系列内控制度,为企业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奠定了基础。但上述各项公司治理制度运行时间较短,执行效果需要实践检验。随着公司的发展及经营规模不断扩大,对公司治理将会提出更高的要求。因此未来经营中,公司可能存在因内部管理运行不畅而影响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风险。

  七、人才流失风险

  公司所处行业属于技术密集型行业,经验丰富的管理人员以及优秀的技术研发人才是公司发展的重要基础,也是公司竞争优势之一。公司经验丰富的管理人员和优秀的技术研发人才主要靠自主培养,如果未来公司在优秀人才引进和稳定人才队伍方面不能持续采取有效措施,将可能面临一定的人才流失风险,不利于公司发展壮大。

  八、实际控制人实施不当控制的风险

  本次发行前,邢映彪与陈丽娜夫妇直接持有本公司83.32%的股份,陈丽娜担任公司董事长,邢映彪担任公司董事兼总经理,两人为公司的共同实际控制人。本次发行后,陈丽娜与邢映彪夫妇仍将持有本公司62.49%的股份。虽然公司建立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工作细则》以及《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各项内控制度,从制度安排上可以避免实际控制人不当控制现象的发生,且自公司成立以来也未发生实际控制人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现象,但陈丽娜与邢映彪夫妇仍可能利用其持股优势、所任职位及对公司的影响力对本公司的经营、人事、财务等实施不当控制,从而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为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带来风险。

  九、快速扩张导致的经营管理风险

  近年来,公司业务发展迅速,规模不断壮大。根据公司发展战略规划,为在未来5年内仍保持较快的发展速度,公司将进一步扩大资产、业务、人员规模,因而在发展战略、制度建设、市场开拓、运营管理、资金管理、内部控制建设、引进和留住优秀人才等方面都将面临更大的挑战。若公司的管理体系和管理水平不能很好地适应这种变化,不能及时建立和执行完善的管理体系和内部控制制度,公司将面临经营管理风险。

  十、税收优惠政策变化的风险

  公司目前享受的税收优惠:公司2012年11月26日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于2015年10月10日复审通过获得新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为GF201544000246,有效期三年,2015年度、2016年度及2017年度减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于2018年11月28日复审通过获得新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为GR201844010107,有效期三年,2018至2020年度减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公司全资子公司巴士在线,于2017年11月09日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为GR201744000718,有效期三年。

  公司控股子公司柏理通电机,于2017年12月11日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为GR201744006576,有效期三年。

  上述税收优惠政策对公司的发展、经营业绩起到重要的促进作用,若未来国家调整有关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公司不能享受15%的优惠税率,公司负担的税负水平将上升进而影响公司的盈利能力。

  十一、募投项目的实施及运营风险

  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净资产规模将会显著提升。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一定的建设、投产和效益实现周期,收入与利润的增长将在短期内慢于净资产的快速增长,由此公司存在发行后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同时,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固定资产类投资项目建成后,预计将新增固定资产总额合计54,126.86万元,对应年新增折旧额5,797.16万元。对于该类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尽管公司前期进行了充分论证,但由于项目从论证到实施、再到建成投产需要较长时间,政策环境、市场规模、投资成本等可能发生变化,存在着项目不能顺利实施或建成后不能完全达到预期经济效益的风险。

  十二、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2016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和2019年1-6月,公司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按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加权平均计算)分别为44.10%、31.24%、22.33%和10.21%。预计本次发行后,公司净资产将有大幅度增长,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的新项目由于受建设周期的影响,净利润不会保持同步增长,因而公司短期内存在因净资产增长较大而引发的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本规模将由263,765,184股增加至351,686,984股。虽然本次发行募投项目预期将为公司带来较高收益,但并不能完全排除公司未来盈利能力不及预期的可能。若发生上述情形,则公司的净利润增长幅度可能会低于股本的增长幅度,短期内公司的每股收益等即期回报指标将面临被摊薄的风险。

  十三、公司下游客车行业发展趋势变化的风险

  2016年-2018年,大型客车的销量分别为9.04万辆、9.41万辆、7.70万辆。同时,近年来,随着我国城镇化的推进,各地加快了城市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车辆设备更新步伐。2016年-2018年,我国公共汽电车保有量分别为60.86万辆、65.12万辆、67.34万辆,呈现增长趋势;2016年-2018年,我国新能源公交客车的销量分别为7.77万辆、7.86万辆及8.82万辆,呈现上升趋势,发行人的产品主要应用于大型客车或公交汽车上。2016年-2018年,公共汽电车的保有量和新能源公交客车的销量呈现增长趋势,大型客车的销量虽然在2018年略微下降,但随着城镇化进程加快、信息化程度和智能化程度提高,单车价格增加,发行人下游市场空间广阔。未来,如果公司下游客车行业发展趋势发生不利变化,将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第六节  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和发行时间安排

  一、发行各方当事人的情况

  ■

  二、本次发行上市的重要日期

  ■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投资者可以查阅与本次公开发行有关的所有正式法律文件,该等文件也在指定网站上披露,具体如下:

  (一)发行保荐书;

  (二)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三)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四)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五)经注册会计师鉴证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六)法律意见书及律师工作报告;

  (七)公司章程(草案);

  (八)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

  (九)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备查文件查阅

  (一)查阅时间

  工作日上午:09:30-11:30下午:13:30-16:30

  (二)查阅地点及联系方式

  发行人: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西槎路825号聚龙工业区自编14号楼第4层

  电话:020-36471360

  传真:020-36471423

  联系人:王培森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电话:0755-23835888

  传真:0755-23835861

  联系人:王荣鑫、李威、毛丽琳、廖旭

  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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