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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1月04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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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接A38版)

  经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确认,本次发行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为6,935个,其对应的有效申购量为1,856,080万股,对应的有效申购倍数为1,237.39倍。具体名单及有效拟申购数量请见附表。

  (二)网下申购

  1、网下申购时间为2019年11月5日(T日)9:30-15:00。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必须在上述时间内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录入申购信息,包括申购价格、申购数量及本公告中规定的其他信息,其中申购价格为本次发行价格22.04元/股,申购数量应等于初步询价中其提供的有效报价所对应的“拟申购数量”。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以外方式的申购视为无效。在参加网下申购时,投资者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2、配售对象在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一旦提交申购,即被视为向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发出正式申购要约,具有法律效力。

  配售对象在申购及持股等方面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参与网下申购的网下投资者未按要求提供材料,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有权拒绝向其进行配售或视为无效申购。

  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相关信息(包括配售对象全称、证券账户名称(深圳)、证券账户号码(深圳)、托管席位和银行收付款账户等)以在中证协登记备案的信息为准,因配售对象信息填报与备案信息不一致所致后果由网下投资者自负。

  3、2019年11月5日(T日)网上网下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总体申购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回拨机制的启用将根据网上发行初步申购倍数来确定。

  (三)网下配售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根据《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所公布的配售原则进行配售。2019年11月7日(T+2日),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刊登《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披露本次网下发行的配售结果。

  (四)公布初步配售结果

  2019年11月7日(T+2日),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刊登《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内容包括本次发行获得配售的网下投资者名称、每个获配网下投资者的报价、每个配售对象申购数量、每个配售对象初步获配数量、初步询价期间提供有效报价但未参与申购或实际申购数量明显少于报价时拟申购量的投资者信息。以上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已向参与网下申购的网下投资者送达获配通知。

  (五)认购资金的缴付

  1、2019年11月7日(T+2日)当日8:30-16:00,网下投资者应根据《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的获配股份数量和发行价格,从配售对象在中证协备案的银行账户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足额划付认购资金,认购资金应当于T+2日16:00前到账,该日16:00之后到账的均为无效申购。

  认购资金不足或未能及时到账的认购均视为无效认购。请投资者注意资金在途时间。

  2、认购款项的计算

  每一配售对象应缴认购款项=发行价格×初步获配数量。

  3、认购款项的缴付及账户要求

  网下投资者应依据以下原则进行资金划付,不满足相关要求将会造成配售对象获配新股无效。

  (1)网下投资者划出认购资金的银行账户应与配售对象在中证协登记备案的银行账户一致。

  (2)认购资金应该在规定时间内足额到账,否则该配售对象获配新股全部无效。若同一配售对象同日获配多只新股,务必对每只新股分别足额缴款,并按照规范填写备注。如配售对象单只新股资金不足,将导致该配售对象当日全部获配新股无效,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3)网下投资者在办理认购资金划入时,应在付款凭证备注栏注明认购所对应的股票代码,备注格式为“B001999906WXFX300802”。若没有注明或备注信息错误将导致划款失败。

  (4)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在取得中国结算结算银行资格的各家银行开立了网下发行专户,配售对象备案银行账户属结算银行账户的,认购资金应于同一银行系统内划付,不得跨行划付;配售对象备案银行账户不属结算银行账户的,认购资金统一划付至工商银行网下发行专户。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银行账户信息表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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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以上账户信息可登录“http://www.chinaclear.cn-服务支持—业务资料—银行账户信息表”栏目中“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信息表”中查询。并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网站公布的最新账户为准。

  (5)不同配售对象共用银行账户的,若认购资金不足或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账,则共用银行账户的配售对象的获配新股全部无效。

  对未在规定时间内或未按要求足额缴纳认购资金的配售对象,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对其全部获配新股进行无效处理,相应的无效认购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将中止发行。

  4、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供的实际划拨资金有效配售对象名单确认最终有效认购。获配的配售对象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视其为违约,将在《上海矩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结果公告》(以下简称“《发行结果公告》”)中予以披露,并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监会和中证协备案。

  5、若初步获配的配售对象缴纳的认购款金额大于获得初步配售数量对应的认购款金额,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于2019年11月8日(T+3日)将应退认购款退回原划款账户,应退认购款金额=配售对象有效缴付的认购款金额—配售对象应缴纳认购款金额。

  6、网下投资者缴纳的全部认购款项在冻结期间产生的全部利息归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所有。

  (六)其他重要事项

  1、锁定期安排:本次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2、律师见证:上海汉盛律师事务所将对本次网下发行过程进行见证,并出具专项法律意见书。

  3、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特别提醒:若投资者的持股比例在本次网下发行后达到发行人总股本的5%以上(含5%),需自行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配售对象已参与网下报价、申购、配售的,不得再参与网上申购。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以网下投资者报送的其管理的配售对象的关联账户为依据,对配售对象参与网上申购的行为进行监控。

  5、违约处理: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供的实际划拨资金有效配售对象名单确认最终有效认购。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获配的配售对象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对其全部获配新股进行无效处理,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视其为违约,将在《发行结果公告》中予以披露,并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监会和中证协备案。

  6、在网下询价、申购和配售过程中,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如发现网下投资者或配售对象存在违法违规或违反《业务规范》和《投资者管理细则》等规定的行为,将及时报告中证协。中证协按照规定将违规网下投资者或配售对象列入黑名单。被列入黑名单的投资者不得参加网下申购。网下投资者或配售对象被列入黑名单期满后,应当重新在中证协备案。具体请参见《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中的“十三、投资者黑名单管理”。

  四、网上发行

  (一)网上申购时间

  2019年11月5日(T日)9:15-11:30、13:00-15:00。如遇重大突发事件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本次发行,则按申购当日通知办理。

  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二)网上发行数量和价格

  本次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1,000万股,发行价格为22.04元/股。网上申购投资者须按照本次发行价格进行申购。

  (三)申购简称和代码

  本次申购简称为“矩子科技”,申购代码为“300802”。

  (四)网上投资者申购资格

  2019年11月5日(T日)之前(含当日),在深交所已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的自然人及机构投资者等投资者,且2019年11月1日(T-2日,含此日)前20个交易日的日均持有市值1万元以上(含1万元)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投资者均可参加网上申购,但参与本次初步询价的投资者及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投资者只能选择网下发行或者网上发行中的一种方式进行申购。凡参与网下询价的投资者,无论是否有效报价,均不能参与网上发行。若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同时参与网下申购和网上申购的,网上申购部分为无效申购。

  (五)申购数量和申购次数的确定

  1、投资者持有1万元以上(含1万元)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每5,000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5,000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每一个申购单位为500股,申购数量应当为500股或其整数倍,但申购上限不得超过本次网上初始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10,000股)。对于申购数量超过申购上限的新股申购委托,深交所交易系统将该委托视为无效委托予以自动撤销,不予确认。

  2、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以投资者为单位,按其2019年11月1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的日均持有市值计算。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20个交易日的,按20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对于申购量超过按市值计算的网上可申购额度,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对超过部分作无效处理。

  3、投资者的同一证券账户多处托管的,其市值合并计算。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确认多个证券账户为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账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以2019年11月1日(T-2日)日终为准。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中,证券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证券公司持有的市值中。投资者持有的市值计算标准具体请参见《网上发行实施细则》的规定。

  4、新股申购委托一经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不得撤销。投资者参与本次网上发行股票的申购,只能使用一个有市值的证券账户。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申购的,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以该投资者第一笔有市值的证券账户的申购为有效申购,对其余申购作无效处理。每只新股发行,每一证券账户只能申购一次。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的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为无效申购。

  5、持有深市证券账户的投资者均可参加网上申购,但以下账户除外:

  (1)参与本次网下初步询价的投资者;

  (2)无市值的证券账户;

  (3)合并市值小于1万元的证券账户;

  (4)不合格、休眠、注销的证券账户及法律、法规禁止者。

  6、投资者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申购程序

  1、办理开户登记

  参加本次网上发行的投资者须持有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证券账户卡并已开通了创业板市场交易。

  2、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

  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持有市值按其2019年11月1日(T-2日,含此日)前20个交易日的日均持有市值计算。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20个交易日的,按20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持有市值按其证券账户中纳入市值计算范围的股份数量与相应收盘价的乘积计算。3、开立资金账户

  参与本次“矩子科技”股票网上申购的投资者,应在2019年11月5日(T日,含当日)前在与深交所联网的证券交易网点开立资金账户。

  4、申购手续

  申购手续与在二级市场买入深交所上市股票的方式相同,即:投资者当面委托时,填写好申购委托单的各项内容,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和资金账户卡(确认资金存款额必须大于或等于申购所需的款项)到申购者开户的与深交所联网的各证券交易网点办理委托手续。柜台经办人员查验投资者交付的各项证件,复核无误后即可接受委托。投资者通过电话委托或其他自动委托方式时,应按各证券交易网点要求办理委托手续。投资者的申购委托一经接受,不得撤单。

  (七)投资者认购股票数量的确定方法

  1、如网上有效申购的总量小于或等于本次网上发行量,不需进行摇号抽签,所有配号都是中签号码,投资者按其有效申购量认购股票;

  2、如网上有效申购的总量大于本次网上发行量,则由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结算系统主机按每500股确定为一个申报号,顺序排号,然后通过摇号抽签,确定有效申购中签申报号,每一中签申报号认购500股。

  中签率=(网上最终发行数量∕网上有效申购总量)×100%

  (八)配号与抽签

  若网上有效申购的总量大于本次网上实际发行量,则采取摇号抽签确定中签号码的方式进行配售。

  1、申购配号确认

  2019年11月5日(T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根据有效申购数据,按每500股配一个申购号,对所有有效申购按时间顺序连续配号,配号不间断,直到最后一笔申购,并将配号结果传到各证券交易网点。

  2019年11月6日(T+1日),向投资者公布配号结果。申购者应到原委托申购的交易网点处确认申购配号。

  2、公布中签率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于2019年11月6日(T+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公布中签率。

  3、摇号抽签、公布中签结果

  2019年11月6日(T+1日),在公证部门的监督下,由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主持摇号抽签,确认摇号中签结果,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于当日将抽签结果传给各证券交易网点。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于2019年11月7日(T+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公布中签结果。

  4、确认认购股数

  申购者根据中签号码,确认认购股数,每一中签号码只能认购500股。

  (九)中签投资者缴款

  投资者申购新股摇号中签后,应依据2019年11月7日(T+2日)公告的《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缴款义务,网上投资者缴款时,应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相关规定。T+2日日终中签的投资者应确保其资金账户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

  (十)发行地点

  全国与深交所交易系统联网的各证券交易网点。

  五、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股份处理

  在2019年11月7日(T+2日),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结束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根据实际缴款情况确认网下和网上实际发行股份数量。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和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无效处理的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网上、网下投资者获配未缴款金额以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包销比例等具体情况请见2019年11月11日(T+4日)刊登的《发行结果公告》。

  六、余股包销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和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无效处理的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网下、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发行。网下、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超过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含70%),但未达到本次公开发行数量时,缴款不足部分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负责包销。

  发生余股包销情况时,2019年11月11日(T+4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余股包销资金与网下、网上发行募集资金扣除保荐承销费用后一起划给发行人,发行人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交股份登记申请,将包销股份登记至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指定证券账户。

  七、中止发行的安排

  本次发行中,当出现以下情况之一时,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协商采取中止发行措施:

  1、申购日,网下实际申购总量未达网下初始发行数量;

  2、网上网下申购后,无法按照本公告网下配售原则进行配售;

  3、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

  4、发行人在发行过程中发生重大会后事项影响本次发行的;

  5、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发行承销过程实施事中事后监管发现涉嫌违法违规或者存在异常情形责令中止。

  如发生以上情形,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发行并及时予以公告。中止发行后,在本次发行核准文件有效期内,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择机重启发行。

  八、发行费用

  本次网下发行不向投资者收取佣金、过户费和印花税等费用。网上发行不向投资者收取佣金和印花税等费用。

  九、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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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行人:上海矩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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