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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1月02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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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582 证券简称:北部湾港 公告编号:2019073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资产重组事项资产更名过户承诺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保护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在公司2018年完成的资产置换并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2018年资产重组”)中,交易对方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港集团”)及防城港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防港集团”)作出了包括但不限于避免同业竞争、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股份锁定及资产更名过户等相关承诺,承诺已披露于《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置换并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中。公司在《关于公司资产置换并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相关方承诺事项的公告》再次汇总披露,并在《关于本次资产重组事项资产更名过户承诺的进展公告》更新了前述承诺的履行情况(详见公司2017年8月23日、2018年2月13日、2018年7月16日于巨潮资讯网分别披露的相关公告)。

  现就前述交易对方作出的资产更名过户承诺事项进展披露如下:

  一、本次资产重组交易方作出的关于资产更名过户的承诺

  ■

  二、上述承诺的履行情况

  (一)截至本公告出具日,置入标的公司部分资产不存在第三方权利限制,公司没有因置入标的公司部分资产存在第三方权利限制而遭受实际损失,不存在因前述情况需北港集团、防港集团现金补偿的情形。

  (二)公司2018年完成的资产重组的标的公司过户登记手续均办理完毕,公司现持有钦州盛港100%股权、北海港兴100%股权、防城胜港100%股权,重组资产交割日为2018年1月15日,根据上述交易对方出具的承诺,北港集团需于2018年7月15日前完成将海域使用证(国海证074500003号及国海证2016B45070002193号)更名过户至钦州盛港的工作;防港集团需于2018年7月15日前完成将海域使用证(国海证0645002013号及国海证2011B45060200725号)更名过户至防城胜港的工作。根据公司2018年资产重组聘请的评估机构中通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的评估报告,上述海域使用权的评估值详见下表:

  ■

  除海域使用证(国海证2016B45070002193号)已更名过户至钦州盛港,并取得不动产登记证(桂(2018)钦州市不动产权第0004430号)外,上述剩余的三宗海域使用证权属更名过户工作未在2018年7月15日前完成。北港集团、防港集团已根据承诺,于2018年7月13日分别通过中国银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账户、中国建设银行防城港港口区支行账户分别将国海证074500003号、国海证0645002013号及国海证2011B45060200725号海域使用权按照上述评估值共计170,061,818.95元,以现金方式赔偿给公司。上述事项未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公司亦没有因上述事项而遭受实际损失,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情形。

  (三)2019年10月23日,防城胜港公司已取得不动产登记证(桂(2019)防城港市不动产权第0021863号、桂(2019)防城港市不动产权第0021853号、桂(2019)防城港市不动产权第0021094号),目前防港集团已完成海域使用证(国海证0645002013号、国海证2011B45060200725号)更名过户至防城胜港的工作。前期防港集团因未完成海域使用证变更过户所支付的80,461,831.95元,公司已于2019年11月1日以现金形式返还防港集团。剩余北港集团所属的一宗海域使用证(国海证074500003号)的过户登记手续正在办理中,公司将继续督促北港集团尽快完成相关权证的更名过户工作,待完成前述工作后,公司将以现金方式归还北港集团相应的款项。

  (四)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公司置出资产涉及的土地使用权、房产等相关资产的变更或过户手续尚未全部完成,北港集团不存在因前述情况对公司追究责任的情形,也不存在因置出资产或置出标的公司的任何权属瑕疵拒绝签署或要求终止、解除、变更协议的情形。

  三、中介机构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对方防港集团已完成海域使用证(国海证0645002013号、国海证2011B45060200725号)更名过户至防城胜港的工作,前期防港集团因未完成海域使用证变更过户所支付的80,461,831.95元,公司已经以现金形式返还防港集团。另一交易对方北港集团所属的一宗海域使用证(国海证074500003号)的过户登记手续正在办理中,待完成该项海域使用证更名过户后,公司将以现金方式归还北港集团相应款项。上述事项未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公司亦没有因上述事项而遭受实际损失。

  独立财务顾问后续将持续关注并督促交易对方继续履行承诺,尽快完成剩余海域使用证的过户登记手续,以切实保障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四、备查文件

  1.北港集团关于资产更名过户的承诺函;

  2.防港集团关于资产更名过户的承诺函;

  3.桂(2019)防城港市不动产权第0021094号;

  4.桂(2019)防城港市不动产权第0021853号;

  5.桂(2019)防城港市不动产权第0021863号;

  6.公司转账凭证

  7.独立财务顾问出具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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