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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1月02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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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783            证券简称:长江证券             公告编号:2019-067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9年10月31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总裁助理宋望明同志辞职的书面报告,因工作调整,宋望明同志申请辞去公司总裁助理职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宋望明同志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时即生效,其辞职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影响。宋望明同志未持有公司股份,辞职后仍将继续在公司任职。

  公司及董事会对宋望明同志担任总裁助理期间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十一月二日

  证券代码:000783             证券简称:长江证券              公告编号:2019-068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0月31日在武汉以现场结合视频的方式召开第二届职工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本次大会应到代表233人,实到代表208人,请假25人。大会选举宋望明同志、李庚同志、邹伟同志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以上人员任职期限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附件:宋望明同志、李庚同志、邹伟同志简历

  特此公告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二日

  附件:

  简 历

  宋望明,男,1967年出生,民盟盟员,学士。现任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职工代表监事、工会副主席;兼任长江成长资本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总裁,湖北新能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湖北新能源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公司董事,中国证券业协会第六届理事会理事、中国证券业协会区域性股权市场委员会委员、湖北省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副会长、湖北省创业投资同业公会监事长。曾任中国工商银行孝感分行科员、孝感城东支行副行长,三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孝感营业部总经理助理、深圳营业部副总经理、孝感营业部总经理,长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武汉彭刘杨路营业部总经理、武汉武珞路营业部总经理、深圳南方片区负责人、深圳深南中路营业部总经理、深圳燕南路营业部总经理、深圳代表处主管、经纪业务总部副主管,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营销管理总部副总经理、公司客户部筹备组负责人、场外市场部总经理、新三板业务总部总经理、新三板业务总监、总裁助理。

  宋望明同志不存在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长江证券股票;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交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李庚,男,1981年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现任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职工监事、互联网金融总部总经理、金融产品中心总经理。曾任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武珞路营业部交易助理、行政助理,办公室秘书,营销管理总部营销策划岗,零售客户总部渠道业务部主管,孝感营业部总经理,互联网金融总部副总经理。

  李庚同志不存在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长江证券股票;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交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邹伟,男,1984年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现任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职工监事、风险管理部总经理、公司内核负责人。曾任长江证券经纪业务总部渠道业务管理岗,风险管理部市场风险管理岗、副总经理。

  邹伟同志不存在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长江证券股票;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交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0783            证券简称:长江证券             公告编号:2019-069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九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 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9年11月1日(星期五)上午9:00;

  (2)网络投票时间:网络投票系统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11月1日(星期五)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10月31日(星期四)下午3:00至2019年11月1日(星期五)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地点:武汉市江汉区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李新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共30人,代表股份2,878,095,58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049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共12人,代表股份877,305,78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8657%;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共18人,代表股份2,000,789,79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1835%。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 案:

  (一)《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独立董事田轩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2,878,095,581股,意见如下:

  同意:2,861,238,161股

  占99.4143%

  反对:16,791,120股

  占0.5834%

  弃权:66,300股

  占0.0023%

  以下为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1,068,265,715股,意见如下:

  同意:1,051,408,295股

  占98.4220%

  反对:16,791,120股

  占1.5718%

  弃权:66,300股

  占0.0062%

  2、独立董事史占中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2,878,095,581股,意见如下:

  同意:2,878,073,381股

  占99.9992%

  反对:22,200股

  占0.0008%

  弃权:0股

  占0.0000%

  以下为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1,068,265,715股,意见如下:

  同意:1,068,243,515股

  占99.9979%

  反对:22,200股

  占0.0021%

  弃权:0股

  占0.0000%

  3、独立董事余振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2,878,095,581股,意见如下:

  同意:2,878,073,281股

  占99.9992%

  反对:22,200股

  占0.0008%

  弃权:100股

  占0.0000%

  以下为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1,068,265,715股,意见如下:

  同意:1,068,243,415股

  占99.9979%

  反对:22,200股

  占0.0021%

  弃权:100股

  占0.0000%

  4、独立董事潘红波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2,878,095,581股,意见如下:

  同意:2,878,073,381股

  占99.9992%

  反对:22,200股

  占0.0008%

  弃权:0股

  占0.0000%

  以下为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1,068,265,715股,意见如下:

  同意:1,068,243,515股

  占99.9979%

  反对:22,200股

  占0.0021%

  弃权:0股

  占0.0000%

  5、董事李新华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2,878,095,581股,意见如下:

  同意:2,875,516,865股

  占99.9104%

  反对:2,578,616股

  占0.0896%

  弃权:100股

  占0.0000%

  以下为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1,068,265,715股,意见如下:

  同意:1,065,686,999股

  占99.7586%

  反对:2,578,616股

  占0.2414%

  弃权:100股

  占0.0000%

  6、董事金才玖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2,878,095,581股,意见如下:

  同意:2,875,104,965股

  占99.8961%

  反对:2,990,616股

  占0.1039%

  弃权:0股

  占0.0000%

  以下为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1,068,265,715股,意见如下:

  同意:1,065,275,099股

  占99.7200%

  反对:2,990,616股

  占0.2800%

  弃权:0股

  占0.0000%

  7、董事陈佳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2,878,095,581股,意见如下:

  同意:2,876,634,238股

  占99.9492%

  反对:1,461,243股

  占0.0508%

  弃权:100股

  占0.0000%

  以下为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1,068,265,715股,意见如下:

  同意:1,066,804,372股

  占99.8632%

  反对:1,461,243股

  占0.1368%

  弃权:100股

  占0.0000%

  8、董事黄雪强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2,878,095,581股,意见如下:

  同意:2,876,634,338股

  占99.9492%

  反对:1,461,243股

  占0.0508%

  弃权:0股

  占0.0000%

  以下为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1,068,265,715股,意见如下:

  同意:1,066,804,472股

  占99.8632%

  反对:1,461,243股

  占0.1368%

  弃权:0股

  占0.0000%

  9、董事陈文彬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2,878,095,581股,意见如下:

  同意:2,876,634,238股

  占99.9492%

  反对:1,461,243股

  占0.0508%

  弃权:100股

  占0.0000%

  以下为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1,068,265,715股,意见如下:

  同意:1,066,804,372股

  占99.8632%

  反对:1,461,243股

  占0.1368%

  弃权:100股

  占0.0000%

  10、董事田泽新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2,878,095,581股,意见如下:

  同意:2,876,634,338股

  占99.9492%

  反对:1,461,243股

  占0.0508%

  弃权:0股

  占0.0000%

  以下为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1,068,265,715股,意见如下:

  同意:1,066,804,472股

  占99.8632%

  反对:1,461,243股

  占0.1368%

  弃权:0股

  占0.0000%

  11、董事瞿定远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2,878,095,581股,意见如下:

  同意:2,876,634,238股

  占99.9492%

  反对:1,461,243股

  占0.0508%

  弃权:100股

  占0.0000%

  以下为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1,068,265,715股,意见如下:

  同意:1,066,804,372股

  占99.8632%

  反对:1,461,243股

  占0.1368%

  弃权:100股

  占0.0000%

  12、董事刘元瑞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2,878,095,581股,意见如下:

  同意:2,877,331,079股

  占99.9734%

  反对:764,502股

  占0.0266%

  弃权:0股

  占0.0000%

  以下为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1,068,265,715股,意见如下:

  同意:1,067,501,213股

  占99.9284%

  反对:764,502股

  占0.0716%

  弃权:0股

  占0.0000%

  (二)《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1、股东代表监事俞锋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2,878,095,581股,意见如下:

  同意:2,877,738,581股

  占99.9876%

  反对:356,900股

  占0.0124%

  弃权:100股

  占0.0000%

  以下为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1,068,265,715股,意见如下:

  同意:1,067,908,715股

  占99.9666%

  反对:356,900股

  占0.0334%

  弃权:100股

  占0.0000%

  2、股东代表监事邓涛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2,878,095,581股,意见如下:

  同意:2,877,738,681股

  占99.9876%

  反对:356,900股

  占0.0124%

  弃权:0股

  占0.0000%

  以下为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1,068,265,715股,意见如下:

  同意:1,067,908,815股

  占99.9666%

  反对:356,900股

  占0.0334%

  弃权:0股

  占0.0000%

  3、股东代表监事杨星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2,878,095,581股,意见如下:

  同意:2,878,073,281股

  占99.9992%

  反对:22,200股

  占0.0008%

  弃权:100股

  占0.0000%

  以下为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1,068,265,715股,意见如下:

  同意:1,068,243,415股

  占99.9979%

  反对:22,200股

  占0.0021%

  弃权:100股

  占0.0000%

  (三)《公司2019年半年度风险控制指标报告》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2,878,095,581股,意见如下:

  同意:2,877,965,481股

  占99.9955%

  反对:22,200股

  占0.0008%

  弃权:107,900股

  占0.0037%

  以下为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1,068,265,715股,意见如下:

  同意:1,068,135,615股

  占99.9878%

  反对:22,200股

  占0.0021%

  弃权:107,900股

  占0.0101%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聘请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鲁黎、王毅出席了本次会议并发表如下法律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 cninfo.com.cn)。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二日

  证券代码:000783            证券简称:长江证券             公告编号:2019-070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经出席会议的全体董事书面同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以豁免提前三个工作日发出通知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9年11月1日以电子邮件形式送达各位董事。

  2、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19年11月1日以现场结合电话的方式召开。

  3、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10位董事现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董事金才玖电话参会并行使表决权。

  4、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新华主持。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选举李新华同志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任职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李新华同志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

  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与会董事以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二)《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选举金才玖、陈佳同志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职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金才玖、陈佳同志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

  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与会董事以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三)《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证券公司治理准则》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董事会下设发展战略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计委员会以及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依据各专门委员会职责,结合各位董事的专业特长,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及成员名单如下:

  1、发展战略委员会

  主任委员:金才玖

  委    员:陈  佳、刘元瑞、史占中

  2、风险管理委员会

  主任委员:黄雪强

  委    员:金才玖、瞿定远

  3、审计委员会

  主任委员:潘红波

  委    员:陈文彬、史占中

  4、薪酬与提名委员会

  主任委员:余  振

  委    员:李新华、田泽新、田  轩、潘红波

  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与会董事以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的表决票;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二日

  附件

  简 历

  李新华,男,1963年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现任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兼任长江证券国际金融集团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曾任共青团湖北省委青工部正科级干事,省团校(省青年政治学院)党委委员、办公室主任、党委副书记、校长,共青团湖北省委副书记、党组成员(其间:2001年3月至2001年12月兼任省团校党委书记)、党组副书记、书记、党组书记,湖北省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党组成员、办公厅党组副书记,襄樊市委副书记、代市长,襄阳(樊)市委副书记、市长,襄阳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荆州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湖北省委副秘书长。

  金才玖,男,1965年出生,中共党员,硕士,高级会计师。现任三峡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兼任三峡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三峡金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北京央企投资协会监事长,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北京海淀区第十届委员会委员。曾任宜昌地区(市)财政局预算科、宜昌市财务开发公司综合部经理,中国三峡总公司财务部主任科员、筹资处主任会计师、综合财务处副处长、综合财务处处长,中国三峡总公司改制办公室副主任,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三峡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党支部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资产财务部主任,三峡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云南解化清洁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陈佳,男,1982年出生,EMBA。现任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投资总监兼资产管理中心不动产投资事业部总经理;兼任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湖北匡时文化艺术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董事长;曾任上海硕鼎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顾问,上海康健广告传媒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人事行政部总经理,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新理益地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监事长。

  证券代码:000783            证券简称:长江证券             公告编号:2019-071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经出席会议的全体董事书面同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豁免提前三个工作日发出通知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9年11月1日以电子邮件形式送达各位董事。

  2、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19年11月1日以现场方式召开。

  3、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10位董事现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董事金才玖因工作原因无法亲自出席会议,授权董事长李新华代为行使表决权并签署相关文件。

  4、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新华主持。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聘任刘元瑞同志为公司总裁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以及《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同意聘任刘元瑞同志为公司总裁,任职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公司独立董事对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发表了独立意见。刘元瑞同志简历见本公告附件。

  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与会董事以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二)《关于聘任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证券公司全面风险管理规范》《证券基金经营机构信息技术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董事会同意聘任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如下:胡曹元为公司常务副总裁兼首席风险官、首席信息官;陈水元为公司副总裁兼财务总监;李佳为公司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韦洪波为公司副总裁兼首席金融科技官;罗国华、吴勇、周纯为公司副总裁;胡勇为公司副总裁兼合规总监。公司独立董事对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发表了独立意见。上述高管人员简历见本公告附件。

  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与会董事以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三)《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拟聘任邓飞同志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职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邓飞同志简历见本公告附件。

  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与会董事以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四)《关于向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为提升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资管)资本实力、改善盈利模式,在今后的发展中抓住业务机遇,董事会同意向长江资管增加注册资本13亿元人民币且一次性实缴到位,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办理向长江资管增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协议及相关法律文书、办理相应手续。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公司关于向全资子公司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与会董事以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的表决票及授权委托书;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二日

  附件

  简 历

  刘元瑞,男,1982年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现任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裁;兼任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湖北省青年企业家协会会长,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分析师、投资顾问与首席经济学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曾任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所分析师、副总经理、总经理,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刘元瑞同志不存在不得提名为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交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胡曹元,男,1965年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现任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常务副总裁兼首席风险官、首席信息官;兼任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董事、首席信息官,中国证券业协会固定收益委员会委员。曾任华中理工大学讲师,中国教育科研计算机网华中网络中心NIC部主任,大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信息技术部开发部经理、首席助理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大鹏网络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大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信息技术部总经理,长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信息技术中心总经理、信息技术总部主管,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营运管理总部主管、信息技术总部总经理、执行副总裁、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董事长。

  胡曹元同志不存在不得提名为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交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陈水元,男,1969年出生,硕士,会计师,经济师。现任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兼财务总监;兼任武汉股权托管交易中心监事长,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中国证券业协会合规管理委员会委员。曾任湖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营业部财务主管、经纪事业部财务经理,长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经纪事业部总经理助理、经纪业务总部总经理助理、营业部总经理,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总经理、总裁特别助理、执行副总裁、财务负责人、首席风险官、合规负责人。

  陈水元同志不存在不得提名为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交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李佳,女,1971年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现任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兼任长江期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江证券国际金融集团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中国证券业协会国际战略委员会委员。曾任湖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综合人事部员工、业务主管兼公司董事会秘书,湖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总部业务主管、北京分部副经理兼公司董事会秘书,长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处副经理、经理,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室副总经理(主持工作)、证券事务代表、董事会秘书室总经理。

  李佳同志不存在不得提名为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交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韦洪波,男,1972年出生,学士。现任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兼首席金融科技官、证券投资部总经理。曾任职于北京华都集团、北京中轻商业有限公司、北京三鸣集团;2006年加入腾讯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先后任腾讯网财经中心副主编、主编、副总监;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金融产品中心总经理、资产托管部总经理。

  韦洪波同志不存在不得提名为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交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罗国华,男,1971年出生,中共党员,学士。现任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兼任长江期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经纪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曾任中国建设银行湖北省分行科员、科长、中国建设银行武汉市新洲区支行副行长,太平人寿上海分公司银行保险部高级经理、湖北分公司副总经理、宁波分公司总经理、银行保险部总经理,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零售客户总部副总经理、总经理、武汉分公司总经理、经纪业务总监、总裁助理。

  罗国华同志不存在不得提名为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交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吴勇,男,1969年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现任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兼任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董事长。曾任武汉工程大学教师,长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总部业务部经理、人力资源部管理部经理、人力资源部开发部经理、经纪业务总部副总经理,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营销管理总部副总经理、零售客户总部副总经理、风险管理部副总经理、风险管理部总经理、总裁助理,首席风险官兼内核负责人。

  吴勇同志不存在不得提名为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交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周纯,男,1976年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现任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兼任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长江证券创新投资(湖北)有限公司监事。曾任长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法律合规部合规管理岗,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法律合规部副总经理、质量控制总部总经理、总裁助理。

  周纯同志不存在不得提名为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交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胡勇,女,1970年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现任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兼合规总监、法律合规部总经理。曾任武汉证券公司财务部职员,中科信武汉营业部副总经理,中国证监会武汉证管办机构监管处干部、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中国证监会湖北监管局机构监管处主任科员、期货监管处副处长、新业务监管处副处长、新业务监管处副处长(主持工作)、机构监管处处长。

  胡勇同志不存在不得提名为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交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邓飞,女,1982年出生,学士,现任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兼董事会秘书室总经理。曾任英格索兰(中国)投资有限公司职员,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技术总部技术管理部职员,董事会秘书室职员、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

  邓飞同志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长江证券股票;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交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事务代表邓飞同志通讯方式:

  办公电话:027-65799866

  传    真:027-85481726

  电子邮箱:dengfei@cjsc.com

  证券代码:000783              证券简称:长江证券             公告编号:2019-072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全资子公司长江证券

  (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向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资管)增资情况概述

  2019年11月1日,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向长江资管增加注册资本13亿元人民币且一次性实缴到位,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办理向长江资管增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协议及相关法律文书、办理相应手续。

  公司本次向长江资管增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长江资管情况介绍

  1、长江资管基本情况

  名称: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198号世纪汇一座27层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周纯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0万元

  主营业务:证券资产管理,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

  2、长江资管的股权结构:本次增资前,长江资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增资完成后,长江资管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3、本次增资的出资方式及资金来源:本次增资出资方式为现金,资金来源为公司2018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同时,前次向长江证券创新投资(湖北)有限公司增资的资金来源调整为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

  4、长江资管的经营情况:长江资管专业从事证券资产管理业务和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包括定向资产管理、集合资产管理、专项资产管理和公募基金管理。长江资管已建立完善的产品评价机制和产品创设机制,基于投融资多元化,不断完善多渠道销售理财产品库,以满足不同类别投资者的多样化理财需求。

  5、长江资管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

  数据统计范围:本表所载财务数据为子公司个体财务报表数据。

  6、长江资管公司章程或其他文件中不存在法律法规之外其他限制股东权利的条款。长江资管未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

  三、向长江资管增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向长江资管增资,主要是为了提升长江资管资本实力,使其能够充分发挥其大资管综合业务平台的作用。长江资管在合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将积极开展资产管理业务,本次向长江资管增资总体风险可控。本次增资将进一步提升长江资管综合竞争力,促进公司资产管理业务的稳健发展。

  特此公告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二日

  证券代码:000783             证券简称:长江证券              公告编号:2019-073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1、根据《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规定,经出席会议的全体监事书面同意,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以豁免提前三个工作日发出通知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9年11月1日以邮件形式送达各位监事。

  2、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19年11月1日以现场结合电话的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到监事6人,监事杨星电话参会并行使表决权,其他监事现场参会并行使表决权。

  4、本次会议由监事邓涛主持。

  5、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选举宋望明同志为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长,任职期限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如下:与会监事以赞成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宋望明同志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的表决票;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二日

  简  历

  宋望明,男,1967年出生,民盟盟员,学士。现任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长、工会副主席;兼任长江成长资本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总裁,湖北新能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湖北新能源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公司董事,中国证券业协会第六届理事会理事、中国证券业协会区域性股权市场委员会委员、湖北省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副会长、湖北省创业投资同业公会监事长。曾任中国工商银行孝感分行科员、孝感城东支行副行长,三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孝感营业部总经理助理、深圳营业部副总经理、孝感营业部总经理,长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武汉彭刘杨路营业部总经理、武汉武珞路营业部总经理、深圳南方片区负责人、深圳深南中路营业部总经理、深圳燕南路营业部总经理、深圳代表处主管、经纪业务总部副主管,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营销管理总部副总经理、公司客户部筹备组负责人、场外市场部总经理、新三板业务总部总经理、新三板业务总监、总裁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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