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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1月02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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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辞职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683         证券简称:晶华新材         公告编号:2019-053

  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9年10月31日收到公司董事陈伟玲女士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个人原因,陈伟玲女士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陈伟玲女士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陈伟玲女士辞去董事职务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日常生产运营及相关工作的开展与进行。陈伟玲女士在公司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陈伟玲女士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1月2日

  证券代码:603683          证券简称:晶华新材        公告编号:2019-054

  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部分拆迁补偿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6月22日、2019年7月10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签订〈上海市城市非居住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议案》。公司位于上海市松江区永丰街道大江路 89 号的土地、房产及设施附属物等被列入政府动迁计划,公司与上海仓桥经济联合总公司和上海市松江第一房屋征收服务事务所有限公司签署了拆迁协议,征收补偿费用合计人民币 183,143,373.00 元。详见公司分别于2019年6月25日、2019年7月1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签订〈上海市城市非居住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0)、《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35)。

  2019年8月26日,公司收到上海仓桥经济联合总公司支付的首期拆迁补偿款18,314,337.30元。详见公司于2019年8月28日在指定信息媒体上披露的《晶华新材关于收到部分拆迁补偿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9)。2019年9月26日,公司收到上海仓桥经济联合总公司支付的拆迁补偿款10,000,000.00元。详见公司于2019年9月28日在指定信息媒体上披露的《晶华新材关于收到部分拆迁补偿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6)。

  2019年11月1日,公司收到上海仓桥经济联合总公司支付的拆迁补偿款20,000,000.00元。截止本公告日,公司累计收到拆迁补偿款48,314,337.30元。

  本次土地收储将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产生积极影响,对本年度利润无重大影响。具体情况须视协议的执行情况以及拆迁补偿款的支付进度予以确认,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土地收储的有关政策的相关规定,对上述土地补偿款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会计处理及相关财务数据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结果为准。

  公司董事会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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